你好,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如上述登记结婚、订立合同、变更协议、转让债权、鸡蛋孵化成小鸡、自然人死亡等均为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民事行为。 题目的意思就是哪些数以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解析 : 选项BE: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 问题:选项A不理解麻烦老师举例一下
甲有笔记本电脑1台,对15周岁的乙表达出卖的意愿,限乙1周内答复,乙当即拒绝,但乙父次日知悉后表示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间笔记本电脑买卖合同( )。 A.可撤销 B.不成立 C.有效 D.效力待定 E.成立 正确答案 : C,E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答案解析 : 15周岁的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D选项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这个在等待中的效力是属于什么呢?
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拒绝他人向其发出的要约 B.丁免除其债务人的5万元货款债务 C.丙将债权让与的事实通知其债务人 D.乙催告其债务人按时还款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解析 :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历史提问 不明白,看着4个选项都属于民事的
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赵某拒绝他人向其发出的要约 B.李某免除其债务人的5万元货款债务 C.王某将债权让与的事实通知其债务人 D.孙某催告其债务人按时还款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解析 :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问题:请问其他三个选项为什么不对?请说明原因,认真回答 谢谢老师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答案】ACD 【解析】选项BE: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 问题: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老师为什么事实行为也要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它不就是一事实吗? 比如某食品过期了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