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最长时效是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行使期间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如果债权人是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5年后才知道的,那么撤销权就没有了,关键在于债权人知道的时间是否超过了5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老师这句话能帮忙举个例子吗?一下债权人一下债务人没理解过来。
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 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师:这个C选项是错在要以诉讼方式?还是通知是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务人不当行为中,债权人无须考虑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与否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担保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债务人放弃其债权 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权人撤销权 问题,B选项,这里是不是债务人不知道就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不论债务人的相对人是否知情,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B.债务人的相对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C.债权人撤销权以通知方式行使D.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 : B,D 【知识点】债权人撤销权答案解析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问题:B与D不是互相矛盾吗,c选项又错在哪里?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不论债务人的相对人是否知情,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B.债务人的相对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债权人撤销权以通知方式行使 D.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 : B,D 【知识点】债权人撤销权 答案解析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问题:债权人是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申请撤销的,为什么选项D不加条件说不可撤销还是对的膜?
@董孝彬老师我好像突然又懂了,尴尬到家了也是
10月份缴纳的印花税,打出完税证明,10月份缴纳了能查到,怎么11月份查不到缴纳的印花税完税证明了
10月进项税有2536.72,销项税有38.14,进项税额转出有1285.5。这些月底怎么结转?全部结转单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里面吗?
老师,公司在58发布招聘董事长助理岗位的花费请问计入设么科目?
老师,公司跟公司借支,但可能会连续借,能直接做一份借支合同,但用于连续借支吗
老师,请问我们现在要买的产品,100元,对方开专票是加百分之8,这样就应该是100*1.08元,但是供应商给我按照100除以0.92算税,老师请问供应商这样算对吗,这个是什么逻辑
采购商品一个月货运费未付怎么做账呢
我是设计类公司主营的是设计费,营业进的设计费记什么科目,
老师,公司有两套账,内账和外账,那比如年底了,公司分红。外账核算的都不是真实的利润,那怎么分呢?
朴老师,我是事业单位学校会计,我学校用基本户支付了一笔手续费,年底在用0余额账户的钱还这笔钱,会计分录如何写
老师D不对吧,没理解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请明确回答D对不对,为什么
D是正确的,撤销权行使是要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一年内行使的,如果没有行使,就没有了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