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就是我想问一的是,自用转投房公允模式下,贷差入其他综合收益,然后再由公允投房转自用,这种情况下,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是不用管吗

2024-01-28 17: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1-28 17:36

在自用转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当资产增值时,差额会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之后,当投资性房地产再转回自用时,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不用转出或者转回。 这是因为,在转换时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两者的差额被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当资产重新转为自用时,由于该资产的价值在转换时已经以公允价值反映,所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然而,如果资产在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后,其公允价值发生下跌,产生了贷差(即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则贷差应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资产再转为自用,原先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贷差需要转出,记入“其他综合收益”。这是因为该贷差代表了自用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在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后因公允价值下跌而减少。 所以,针对你的问题,“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资产由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后是不需要处理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