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费不需要缴纳契税的。购买房屋和土地需要缴纳契税。
老师你回我,房开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础设置配套费也需要缴纳契税吗?
非房地产企业,有块地交了城市基础配套费,这个配套费也需要缴纳契税吗?
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城市建设配套设施费要不要缴纳契税的?
企业自建配电室缴纳配套费后需要缴纳契税吗?
老师,我们是供应链企业,专门给大学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问一下,项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学校询价,用的是某个员工的车子,领导说是给那个员工100元,相当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补贴吧。我们是5月份发4月份工资,这个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资表里,给这个员工以加油补贴的形式发给他?不过这个加油补贴,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个月固定的补贴。这种情况不经常发生,是偶尔发生的,偶尔会用到员工的车子
老师,我们是供应链企业,专门给大学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问一下,项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学校询价,用的是某个员工的车子,领导说是给那个员工100元,相当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补贴吧。我们是5月份发4月份工资,这个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资表里,给这个员工以加油补贴的形式发给他?不过这个加油补贴,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个月固定的补贴。这种情况不经常发生,是偶尔发生的,偶尔会用到员工的车子
老师 请问4月份员工个税已申报,现在发现有个别错误,个税申报还能更正吗?
请问老师民间非盈利组织需要调账,可是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那我要怎么做用什么科目呢
为啥调整以前年度的收入计入收入科目,而不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董孝彬老师你好,有中级问题请教
老师您好,请问做新电池销售,如果实施以旧换新的方式,或者以租赁电池的方式可以合理的避开开票吗?谢谢
老师,监管会计是干啥的呀?
老师,我们是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公司没有车辆,找个人司机代运,我们给他们加油,发工资。 现在加油费占收入的73%,税局要求我们写情况说明,请问这个要怎么写好!
抖音来客明细在哪里查看。
有没有什么文件呢?
按契税法规定就可以了。是购买方交的,购买房屋土地这些交。
主要是有没有什么文件呢,税务局这边让企业补交配套费的契税
契税计税依据确定区分十一种情形 根据《契税法》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等规定,契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区分以下十一种情形: 一、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四、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五、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六、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八、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九、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十、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十一、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 契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契税法》于2020年8月11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的纳税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征税对象的规定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发生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受赠人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除外)。 5.房屋交换: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6.其他 (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税率 3%-5%的幅度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