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修改的,如果是两个人分别抵扣的话,一个人抵扣50%
能否具体解释一下答案的公式,每个数据从哪来的,看不懂,不明白什么意思居民个人王某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其两个子女分别就读于中学和小学。(1)全年领取扣除按规定比例缴付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共计180000元,单位已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9480元。(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5000元。将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500元。(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王某当年并未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考虑出租房产涉及的其他税费)(1)计算王某2020年度出租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回答王某是否可以享受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1)出租房产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500×(1-20%)×10%=360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60×12=4320(2)可以(3)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0000-60000-1000×2×12-1500×12=78000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78000×10%-2520=52802020年可申请综合所得退税额=9480-5280=4200
李先生为甲公司员工。2019年的收入支出事项如下:(1)每月工资18000元;每月的“三险一金”为3500元。(2)李先生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家中老人均已60岁以上需要赡养。(3)2019年1月与房屋中介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租期2年,月租金3000元(与妻女共同租住于此)。(4)夫妻育有一女,在幼儿园学习(女儿信息资料已在甲公司申报)。(5)4月,李先生获得某出版社的稿酬收入6000元。其他相关资料:(1)所在区域房租月扣除标准是1500元;李先生夫妻名下均无房产。(2)李先生夫妻协商约定,涉及可分摊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均由李先生按100%扣除。(3)2019年全年李先生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800元。要求:1.计算李先生2019年1月工资薪金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扣除额合计数。2.计算李先生1月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额。3.计算4月李先生稿酬所得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额。4.计算李先生2019年全年汇算清缴应补或应退的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甲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王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2月,该公司应支付王女士工资13500元,同时发放春节的过节福利费4500元,合计18000元。单位扣缴“三险一金”,王女士缴付企业年金、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等金额均与1月份相同。其他方面,已知情况如下:(1)王女士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4岁)学前教育的2018年下学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王女士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2)王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3)因王女士所购住房距离小孩上学的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4)王女士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王女士与
【练习】2022年1月8日,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向杨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杨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杨女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①杨女士已于2021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学前教育的2021年下学期(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杨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杨女士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杨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杨女士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④因杨女士所购住房距离小孩上学的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5杨女士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杨女士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杨女士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杨女士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甲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王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 2月,该公司应支付王女士工资13500元,同时发放春节的过节福利费4500元,合计18000元。单位扣缴“三险一金”,王女士缴付企业年金、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等金额均与1月份相同。 其他方面,已知情况如下: 王女士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4岁)学前教育的2018年下学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王女士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 王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因王女士所购住房距离小孩上学的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 王女士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王女士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王女士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 请计算王女士1月和2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情况。
个人独资点填报经营所得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哪里需要手动填还是自动出数据?老师
老师,有销售退货的,请问退货的是需要跟正常采购的发票分开来开具吗?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我们退货的单价比当月采购的平均价要低。请问这种退货的要怎么开具发票?
其应付的期末余额是负数的话,是不是代表其应付在借方?如果其应付为-1,然后科目重分类,借其应付1 贷其应收1,那这样不就是其应收-1了吗?其应付的正数是在贷方对吧老师,那这样是不是代表A在其应付里已经扣掉了,而且这样-1和-1不就变成-2了,我搞不懂为什么分录会做成贷方其应收,请老师解答一下
虚拟主播公司给本公司旗下的主播通过第三方平台充值钻石,进行打赏,第三方平台开具的技术服务费发票,这种发票是否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还是作为广告推广服务,按照收入的15%入账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7月份通过二手交易市场卖掉了公司的车,这个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系统提示发生了应税行为需要进行申报,但是税务系统里面没有显示买卖的金额,我公司也没有开过发票。问题1是否需要申报,申报是不是要和已开具的发票一起合并申报。问题2申报这个季度缴纳增值税的收入中如果包含了卖车的收入,营业收入是否要保持一致。问题3卖车的会计分录,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借款怎么做分录
工程合同签68万,和政府签了重组协议开票65万,这个要怎么出分录?
老师,个体工商户申报经营所得,上季度是核定征收,本季度申报改成查账征收了,这种情况怎么申报啊?而且三季度没有销售额!
请问第39题答案里面为什么没把消费在计算成是维护建设税?为什么没把那个消费税跟增值税加在一起来算了?
老师,我们是免增值税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收入需要把增值税免税部分计入吗?系统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