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请参考以下解释哈 按照国税发〔1997〕134号文,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货代开),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的,应当按偷税处理,此种情形下,行为人既构成偷税也构成虚开,在行政法层面产生了法律竞合,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一事不二罚原则),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注:偷税按照不缴少缴税款0.5-5倍罚款,通常要高于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虚开的处罚标准,所以实务中一般按偷税论处)。 如果行为人没有进行抵扣,只是进行了税前扣除,则不应视为偷逃税行为。 2024年3月18日,最高院、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对于虚开、逃税定罪量刑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认定虚开专票罪的前提是“没有实际业务”或者“依法不能抵扣税款的业务”,什么是“依法不能抵扣税款的业务”,按照文义解释,理解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更符合立法本意。对于典型的“有货代开”行为,客观上有实际可抵扣的业务(没能取得发票),主观上行为人是为了弥补销售方没有开票产生的税款损失,而非骗抵税款。同时,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对于“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的不应认定为虚开增专罪。
c与a公司签了购销合同 。后续a与b签订了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现在要求c把票开给b。c可以在不与b签合同的情况下把票开给b吗?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B应该付款给A,但是B找C公司代付给了A公司,那A公司可以把发票开给C吗?
老师好,a是c的母公司,a和b签订了购销合同,实际这个货物b销售给了c,但是付款是a付给b的,b能直接开票给c吗
老师好,c是a的分公司,a和b签订了购销合同,实际这个货物b销售给了c,但是付款是a付给b的,b能直接开票给c吗
老师好,c是a的分公司,a和b签订了购销合同,实际这个货物b销售给了c,但是付款是a付给b的,b能直接开票给c吗
想问下,假设只知道汽车购买了50万元,然后账还没做的,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不用管计提折旧了多少,只要知道卖多少钱就可以入账了(就是做卖车固定资产的清理分录),然后卖车若不知道已计提折旧多少,也是不影响实际卖了多少钱及入账分录对吗
老师,残保金是按年申报,当年11月30日之前申报就行吗?
社保申报第一步要先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么
小规模开了我20万票,可以直接取出来用吗
老师,我们8月份售卖了一件固定资产,钱收了,这个月还没给对方开票过去,那这个月关于这件固定资产相关的折旧怎么处理,本月这件固定资产还要做哪些账务处理
老师问你下增值税主表2栏忘记手动填写了,可以更正
老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是申报了就要缴纳吗?每月申报,年终在一起缴纳
社保费用当月就会扣款,那是不是不用计提呀
老师问你下增值税主表2栏忘记手动填写了,可以更正
老师问你下增值税主表2栏忘记手动填写了,可以更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