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某公司本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为18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本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之间存在的差别有:(1)本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9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关联企业捐赠现金3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3)当年度发生研究开发支出750万元,其中450万元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200%加计扣除,发生的资本化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200%加计摊销。假定所开发无形资产于期末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4)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150万元。(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4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企业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会计分录。

2024-04-29 15: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4-29 15:43

您好,请稍等老师写成计算过程。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29 15:58

1.       会计账面折旧:900*2/10=180,税法允许扣除折旧:900/10=90;需调增90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20,计税基础:810,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数,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2.5 2.       调增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300万元 3.       调减加计:(750-450)*200%=600 4.       调增环保罚款 150万元 5.       调增45万元,存货账面价值1200万元,计税基础为1245万元,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1.25万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1800%2B90%2B300-600%2B150%2B45)*25%=446.25万元 借:本年利润   446.25 贷:所得税费用  446.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3.75  贷:所得税费用  33.7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请稍等老师写成计算过程。
2024-04-29
同学你好! 这边按照资料顺序解析哦! 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900-900/10=810万元 账面价值=900-900*2/10=720万元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10-720=90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0*25%=2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90万元 2、关联企业捐赠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30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3、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750-450)*175%=525万元,会计税前扣除=750-450=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调减=525-300=225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4、违法环保支付的罚款,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5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5、存货跌价准备在计提时,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损失当期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45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1200+45=1245万元,账面价值=12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5*25%=11.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800+90+300-225+150+45=2160万元, 应交所得税=2160*25%=540万元 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40-33.75=50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5+22.5=3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40
2021-12-20
同学你好! 这边按照资料顺序解析哦! 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900-900/10=810万元 账面价值=900-900*2/10=720万元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10-720=90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0*25%=2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90万元 2、关联企业捐赠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30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3、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750-450)*175%=525万元,会计税前扣除=750-450=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调减=525-300=225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4、违法环保支付的罚款,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5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5、存货跌价准备在计提时,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损失当期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45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1200+45=1245万元,账面价值=12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5*25%=11.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800+90+300-225+150+45=2160万元, 应交所得税=2160*25%=540万元 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40-33.75=50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5+22.5=3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40
2021-12-20
同学你好! 这边按照资料顺序解析哦! 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900-900/10=810万元 账面价值=900-900*2/10=720万元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10-720=90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0*25%=2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90万元 2、关联企业捐赠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30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3、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750-450)*175%=525万元,会计税前扣除=750-450=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调减=525-300=225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4、违法环保支付的罚款,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5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5、存货跌价准备在计提时,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损失当期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45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1200+45=1245万元,账面价值=12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5*25%=11.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800+90+300-225+150+45=2160万元, 应交所得税=2160*25%=540万元 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40-33.75=50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5+22.5=3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40
2021-12-20
具体是什么问题,您好
2021-12-25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