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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内容都有哪些?

2024-06-15 19: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6-15 19:09

您好,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有: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税收滞纳金,行政性罚款,公益性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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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19 追问 2024-06-15 19:12

能分享一下具体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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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15 19:43

您好,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且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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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15 19:43

您好,广告宣传费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15%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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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15 19:44

您好,税收滞纳金,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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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15 19:45

您好,公益性捐赠按照当年会计利润总额的12%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在以后三年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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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19 追问 2024-06-15 19:49

收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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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15 19:53

您好,不用客气的哈,麻烦您五星好评,非常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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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有: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税收滞纳金,行政性罚款,公益性捐赠支出。
2024-06-15
业务招待费,罚款,滞纳金,超标的广告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
2022-06-1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很多项目需要做纳税调整的,常规调整项目如下: 1. 工资薪金,工资薪金100%扣除,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100%扣除; 2. 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薪金的14%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不结转以后年度; 3. 教育经费,教育经费一般是工资薪资的8%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结转以后年度使用。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100%扣除; 4. 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工资薪金的2%的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不结转以后年度; 注意事项:以上职工福利费 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所依据的工资薪金要将所有的工资薪金都计算进去,包括登记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程成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开发成本等中的工资薪金。 5. 广告业务宣传费,(1)当年营业收入的15%以内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当年营业收入的30%以内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烟草业的广告宣传费不得扣除; 6. 招待费,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以招待费的60%和营业收入的5‰相比,取小的金额,超过的部分做纳税调整。不结转以后年度; 7. 捐赠支出,利润总额大于0时,扣除限额是利润总额的12%;非公益支出要全额调增的; 9. 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和加收利息、没收的财物,交通罚款等做纳税调增; 10. 赞助支出,公司常常发生赞助支出,要做纳税调增; 11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要做纳税调增; 12. 未取得合法票据的支出要做纳税调增: 12. 跨期扣除项目,不属于本期的支出要做纳税调增; 13. 手续费和佣金,保险业财产保险全部保费收入的15%以内,人身保险全部保费收入的10%以内,据实扣除;其他行业的是合同确认收入的5%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 14. 还有一些不常用的扣除规定,根据本企业的经营关注政策法规。
2021-05-03
你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事项常见的有:福利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滞纳金等 
2022-05-29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6、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特别注意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   8、罚款、罚金、滞纳金。   (1)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务,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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