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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一般纳税人可以给个人开专票吗?
请问老师,总公司是一般人,分公司可以是小规模吗
老师您好,小公司是不是老板不重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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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减资公示是2025月10月13操作的,然后是自2025年10月14号截止到2025年11月28日,那我提交减资资料是28那天提交还是29号才能提交资料呀
老师,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和专票交税都一样,那为啥有时采购明明开13或6的税率,确不肯开专票,有什么原因吗
请问:50多岁了,考中级失败了,61.62.71,不是两年内过,证书没拿到,下一步怎么发展,
我想问一下,每一笔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是按照业务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的吗?还是按照类别来比较合适?
有城镇垃圾处理发费这个税费吗?
老师,请问股东中途入账怎么计算股权比例及投资金额
好的,老师,刚才发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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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票是见票即付,意味着持票人可以在拿到本票后随时向出票人请求付款。而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给持票人一定的时间去行使权利,同时也为了维护票据的流通性和稳定性。虽然本票是见票即付,但实际操作中,持票人可能不会立即去提示付款,设置一个相对较长的提示付款期可以避免因持票人未能及时行使权利而导致票据权利丧失。此外,这也给付款人一定的时间来准备资金进行支付。 2.远期汇票通常是指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远期的时间长度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它取决于汇票上所规定的具体付款期限。例如,汇票上可能规定出票后3个月、6个月或其他特定的时间后付款,或者规定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3.关于保证人履行票据债务后的追索问题,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向持票人履行票据债务后,不能再向出票人追索。这是因为保证人的责任是在被保证人(如出票人、承兑人等)不履行债务时,代为履行债务以保证持票人的权益。当保证人履行了债务,持票人的权利得到满足,票据关系在这一环节上已经结束。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有特定的约定或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保证人可能会有相应的追索权。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来判断。 在票据法律关系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由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来调整的,以确保票据的流通和交易的安全、稳定。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正确的是选项 A 和选项 D。 选项 B 错误,持票人对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出票日起算。 选项 C 错误,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 6 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提示付款期限方面: 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本票自出票日起 2 个月内提示付款。 支票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 10 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提示承兑期限方面: 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提示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