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理解不完全准确。 在设备交易中,如果价款 100 万分期付,已支付 80 万,剩 20 万经催告仍未支付,卖方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有权解除合同。 关于出卖人取回所有权,当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出卖人享有取回标的物的权利。但同时,如果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不能取回标的物。 在您所举的例子中,已付款 80%(80 万/100 万),超过了百分之七十五,所以出卖人不能取回设备。然而,出卖人仍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例如,出卖人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违约金等。
老师,我是哪里做错了,导致金蝶系统跟快账系统的标准答案对不上。
一般纳税人,几乎零申报。有几笔业务需要建账吗?
老师,财务报表申报结束,发现5月的现金收入做到了应收账款,怎么办,是直接更正吗?还是等第三季度填正确的数字
老师,我们买来的材料,再往外卖,卖多少钱合适?价格怎么定
你好老师,公司租的个人房子,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本承担税费,这个税费公司怎么入账,
老师,我收到对方预付款,但是货还没做好,可以给对方开票么?
公司已不再经营,每月电话费还在扣,请问取得发票该怎么做账
老师,餐饮公司各项成本占比多少是合理且正常的?
公司无偿转让应收账款给别的公司,怎么做账务处理?
想问下就是我们是做亚马逊的,然后用一般贸易做出口,那我贸易对象就一个香港公司,然后我们业务都是通过打电话方式,书面寄合同,这种解释可以吗,还是有更好的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