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银行汇票”不是“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 而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远期商业汇票。 远期商业汇票包含远期银行承兑汇票和远期商业承兑汇票。 例如,一家企业收到一张三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这就属于远期商业汇票,需要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但如果收到的是银行汇票,则可随时向银行请求付款,无需提示承兑。
老师,请问一下如果这题不是见票即付的汇票,而是需要承兑的汇票,本题银行拒绝承兑了,(以a银行食品厂不景气为由拒绝付款,也算是拒绝承兑,此汇票就无承兑人?)该票据被保证人就还是食品厂?如果说银行有承兑,那么这个被保证人就是承兑人银行,是这样理解?
三联商业公司(一般纳税人)20x1年12月1日从东方公司购入乙材料一批,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6500元,于日签发并承兑一张为期3个月面额为56500元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价税款:票据年利率为6%0支付承兑手续费56.5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已知该企业资产负债表日为12月)日。业务处理:(112月1日向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承兑汇票(2)12月1日持票采购材料(3)12月31日资负债表计提银行承汇票利息(4)期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款项(5)到期企业无力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款项,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到期无力偿还时,由银行代其付款并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借款
三联商业公司(一般纳税人)20x1年12月1日从东方公司购入乙材料一批,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6500元,于日签发并承兑一张为期3个月面额为56500元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价税款:票据年利率为6%0支付承兑手续费56.5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已知该企业资产负债表日为12月)日。业务处理:(112月1日向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承兑汇票(2)12月1日持票采购材料(3)12月31日资负债表计提银行承汇票利息(4)期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款项(5)到期企业无力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款项,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到期无力偿还时,由银行代其付款并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借款
商业汇票那块,票据提示付款中,商业汇票不是分成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吗?这两种不是都属于远期票据吗?那不是等于非见票即付了吗为啥还有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
《票据法》第二十五条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一)见票即付; (二)定日付款;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 第四十条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请问老师,①见票即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算远期票据还是即时票据。 按照老师讲课的说法,商业汇票都是远期票据,但是见票即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无需提示承诺。 所以不知道应该怎么区分
老师,然后六费两税指的是哪哪个哪些,然后减半征收,河北廊坊有这政策吗?你能说说这个具体的符合条件跟优惠的具体的项目吗?
老师,公司送礼的白条怎么入账合理
老师您好,请问发票申请增额税务局下户检查是要检查哪些东西
假设,当期研发支出费用化10万,按100%加计扣除,那么一共可以扣除20万。等到下期,10万完全形成了无形资产了,资本化部分的10万又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加计扣除。我的问题是,费用化部分10万已经加计扣除了,资本化部分又加计扣除一遍,是不是重复加计扣除了呢?
小规模仓储服务企业,7月份新开的公司,比如8月开普票含税金额14440元(1个点),那么做账确认收入是借:应收款款14440,贷:主营业务收入-仓储服务收入14440/1.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440/1.01*1%; 缴纳增值税会计科目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440/1.01*1%,贷营业外收入,是这样理解吗,这样这笔1%税金虽然是免税,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物流公司,车子抛锚产生的拖车费挂什么科目,谢谢
老师,我现在是一家公司的出纳兼行政,公司的外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我需要自己做内账吗?报销的东西怎么弄?没有票或者票面金额大于实际金额怎么入账?
运输公司新买的车,哪些费用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老师,收到税务局这个短信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费用和收入没有期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