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都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分开发前和开发后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请问老师印花税不用计提吗?
房地产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土地证时所缴纳的印花税计入开发成本还是税金及附加,该土地是用来开发建设房屋的。
公司租用了自然人的场地来作为办公和仓库,请问代房东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买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入账外开发成本的那个明细科目内?还是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呢?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我们是砂场,80万的工伤执行款要以什么入账,如何做账务处理。
老师,采购对讲机,用那个科目
您好老师 个体工商户 1-6月都是核定征收 7-9是查账征收 那么报税时候,收入什么的事项,要不要加上1-6月的数据,?
下面这种情况自己公司开电子银行的时候,银行让一个账户给另一个账户转了一元钱,摘要写的是 转账取款;付款方和收款方都是农业银行。 会计分录怎么写?会计分录上的备注怎么写?
老师,之前公司的购进业务老板没有和对方要发票,现在税务查的严。老板想找对方要发票,对方要加税点钱,这个钱可以支付吗,公户能不能付,有风险吗,是否需要签补充协议
老师WPS多人编辑文档怎么看谁什么时候动过文件的哪个部分。我要恢复的话那怎么弄呢
老师,机械租赁公司2025年6月买了二手车,这个二手车折旧怎么做账呀?具体怎么折旧呀?大概折旧年限是多少。是2022年的车,今年2025年我们公司买来的
老师,你好,请问这个月申报环保税是不是有减半征收,以前只要填写实测浓度值,现在需要天月平均和最高浓度值才可以,而且一填完就有减半
老师,想修改工商年报联系人方式 已提交修改并审核通过,但是不知道在哪里修改。
老师 高铁票是怎么认证抵扣的。 比如 高铁票面金额是190元
我再一本房地产书上,看到这个图片,说是计入了开发成本
诶,我网上搜了一下,基本上也都是说计入税金及附加诶,我们集团下的项目公司基本上也都是计入的税金及附加,契税是计入开发成本中
不知道了,所以我想问问计入哪个科目有没有啥依据类的。这个印花税计入哪个科目,其实在所得税没有影响,在土增税里可能影响加计扣除的金额。
既然有这种账务处理的方式,你也可以选择适用书上说的,就算后期如果税务局真的提出异议,你也可以拿这个做为依据说明,那就算是税务局不认可,你们也只用调整出来即可,不会涉及到罚款的
但是这样影响成本结转呢吧?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后期再调出来,那成本结转的是不是就不对了?
我昨天和几个朋友探讨了一下这个问题,确实如果说按照会计准则来说,印花税和契税一样,在会计处理时是可以计入成本中的,我们以前很多项目因为印花税的金额不算大,大多都习惯性费用化了
老师那如果我们计入成本了,后期也把开发成本结转到了开发产品,如果需要调整该怎么调整呢?现在还有一个情况我们有些不该进开发成本的费用计入了开发成本,如果结转了开发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以后,还能调整出来么?
也是可以调整出来的,不过比较麻烦,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相当于之前结转的成本金额有变化,但是是可以调整的,把以前涉及到需要调整的总成本统一汇总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再调整本年利润即可
好的,谢谢老师,懂了。老师您今天有时间么?我有好几个问题,向问问您。如果您有时间我就梳理一下,挨个问您。
可以的,你整理好一起发给我就好
感谢老师!
不客气,只是我应该做的
老师,有两个问题比较急!(1)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分摊还是可售建筑面积分摊?(2)除土地金额外剩下的开发成本,要按可售的建筑面积分摊到成本核算对象是么?(3)地下停车位和储藏室,幼儿园,要分摊土地费用么?这两个成本对象要分摊剩余的开发成本金额么?也就是说这三个成本核算对象,怎么分摊开发成本?
成本分摊这确实是不能一概而论,地产的成本分摊是有很多方式方法的,有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均摊,有的是按照考虑层高进行分摊,甚至有些项目还能按照货值法进行分摊,其实重点是你要计算处对于你们项目来说,哪种分摊方式是最有利的,并且能够说服税务局认可(地下停车位和储藏间要区分是使用权还是有产权车位,有些有产权的车位也能分摊土地成本的,具体还是要根据各个项目情况来定) 如果完全按照会计理论来说土地成本是按照占地面积分摊,地下停车位和储藏间是不能分摊土地成本的。 幼儿园应该是公共配套吧,一般来说地产公司会把公共配套单独计算成本后再按照比例将这部分成本分摊到可售建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