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都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分开发前和开发后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请问老师印花税不用计提吗?
房地产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土地证时所缴纳的印花税计入开发成本还是税金及附加,该土地是用来开发建设房屋的。
公司租用了自然人的场地来作为办公和仓库,请问代房东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买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入账外开发成本的那个明细科目内?还是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呢?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在2022年5月整体转让一栋普通住宅(2017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转让取得含税收入15000万元;扣除项目中,土地出让金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假设只有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材料3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外包建筑人工1000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设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公司当月销售合同中发票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合计数约为13761.47万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提示:需要计算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小米集团2020-2024年留存收益具体数据
公司是做绝热材料(气凝胶毡和气凝胶颗粒)原材料A和B是共用的,有对应的用量占比,原材料毡是气凝胶毡专用的,在成本归集是,该怎么分配生产成本呢?
老师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操作呢?我现在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里了,然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也完事了,还继续点哪一步啊?
去年5月补提企业所得税500块,去年忘了计提汇算清缴时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在5月补提?补提之后,要怎么调整盈余公积?公司用的是小企业准则,账套下没有以前年度损益那个科目
老师,这个已足额提取折旧,是不是指长期待摊费用已经计提完折旧,净值为0的部分呢
老师,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可以不填配偶信息吗?
老师,我们老板不领工资,但是在公司里面干活需要给他申报个税不?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怎样做个税申报?
收到法人报销的单据,增值税专票,钱通过银行支付给法人,增值税专票可以入进项税吗?请给出具体分录?谢谢
汇算清缴社保费填居间费哪栏,无形资产填居间费那栏
之前有账但不想接手之前会计的账可以重新建账吗?对税务申报有影响吗
我再一本房地产书上,看到这个图片,说是计入了开发成本
诶,我网上搜了一下,基本上也都是说计入税金及附加诶,我们集团下的项目公司基本上也都是计入的税金及附加,契税是计入开发成本中
不知道了,所以我想问问计入哪个科目有没有啥依据类的。这个印花税计入哪个科目,其实在所得税没有影响,在土增税里可能影响加计扣除的金额。
既然有这种账务处理的方式,你也可以选择适用书上说的,就算后期如果税务局真的提出异议,你也可以拿这个做为依据说明,那就算是税务局不认可,你们也只用调整出来即可,不会涉及到罚款的
但是这样影响成本结转呢吧?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后期再调出来,那成本结转的是不是就不对了?
我昨天和几个朋友探讨了一下这个问题,确实如果说按照会计准则来说,印花税和契税一样,在会计处理时是可以计入成本中的,我们以前很多项目因为印花税的金额不算大,大多都习惯性费用化了
老师那如果我们计入成本了,后期也把开发成本结转到了开发产品,如果需要调整该怎么调整呢?现在还有一个情况我们有些不该进开发成本的费用计入了开发成本,如果结转了开发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以后,还能调整出来么?
也是可以调整出来的,不过比较麻烦,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相当于之前结转的成本金额有变化,但是是可以调整的,把以前涉及到需要调整的总成本统一汇总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再调整本年利润即可
好的,谢谢老师,懂了。老师您今天有时间么?我有好几个问题,向问问您。如果您有时间我就梳理一下,挨个问您。
可以的,你整理好一起发给我就好
感谢老师!
不客气,只是我应该做的
老师,有两个问题比较急!(1)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分摊还是可售建筑面积分摊?(2)除土地金额外剩下的开发成本,要按可售的建筑面积分摊到成本核算对象是么?(3)地下停车位和储藏室,幼儿园,要分摊土地费用么?这两个成本对象要分摊剩余的开发成本金额么?也就是说这三个成本核算对象,怎么分摊开发成本?
成本分摊这确实是不能一概而论,地产的成本分摊是有很多方式方法的,有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均摊,有的是按照考虑层高进行分摊,甚至有些项目还能按照货值法进行分摊,其实重点是你要计算处对于你们项目来说,哪种分摊方式是最有利的,并且能够说服税务局认可(地下停车位和储藏间要区分是使用权还是有产权车位,有些有产权的车位也能分摊土地成本的,具体还是要根据各个项目情况来定) 如果完全按照会计理论来说土地成本是按照占地面积分摊,地下停车位和储藏间是不能分摊土地成本的。 幼儿园应该是公共配套吧,一般来说地产公司会把公共配套单独计算成本后再按照比例将这部分成本分摊到可售建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