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1.聘用律师的个人综合所得免除额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在 2024 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年 6 万元。
老师,税局打电话问我们,我们是引用了哪个条例的优惠政策,这个可以在哪里查询到呢,看一下图片哈
老师好,我们老板之前代付了诉讼费,当时账上是做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现在法院把诉讼费退回给老板了,我们账上要怎么做这边账?
老师,这儿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不是可以,普票2%,专、普票3%,专、普票9%,专、普票13%
老师,请问一列姓名有350行,但是有重复的,我想查询不重复的姓名,怎么查呢?
小规模出口货物,属于免税不退税。这个需要做什么备案吗?这个不管季度是否超过30万都免税是吗
老师你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每个月都有跨月成本发票,怎么做账更方便又好记账呢
你好,老师现在针对企业员工全员交社保,是强制性的吗?有的员工不交怎么弄
老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在异地开设临时一般账户,需要合同吗?需要些什么
老师,生产车间出入库,月底盘点有产成品损耗的现象,这产成品的盘亏是不是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分录怎么写?
2.出资兴办的无限合伙人。工商登记上的所有合伙人,如果是参与比例分红的有限合伙人,其工资薪金的扣除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合伙人的工资薪金可能会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扣除和纳税。
3.就是说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首先应当凭借合法有效的凭据进行费用扣除。 如果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但实际发生了与业务有关的费用,并且经过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以按照个人年营业收入的不同区间,按照相应的比例扣除费用。 比如说,某位合伙人律师个人年营业收入为 40 万元,那么可以按照 8%的比例扣除费用,即 40 万元×8% = 3.2 万元。 如果个人年营业收入为 80 万元,其中不超过 50 万元的部分按 8%扣除,即 50 万元×8% = 4 万元;超过 50 万元至 80 万元的部分为 30 万元,按 6%扣除,即 30 万元×6% = 1.8 万元,总共可扣除 4 万元 %2B 1.8 万元 = 5.8 万元。 如果个人年营业收入为 150 万元,其中不超过 50 万元的部分按 8%扣除,即 50 万元×8% = 4 万元;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为 50 万元,按 6%扣除,即 50 万元×6% = 3 万元;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为 50 万元,按 5%扣除,即 50 万元×5% = 2.5 万元,总共可扣除 4 万元 %2B 3 万元 %2B 2.5 万元 = 9.5 万元。
关于1、2的问题并未准确解答
2000)149号文件规定,律师按照30的减除额计算综合所得,在2012年文件中提高到35%,但运行时间至2015年,也就是需要确认的是现在的减除比例是多少
2、关于2的出资人我需要确认的是否为合伙律所中所有参与合伙比例分红的律师
1.给你的是最新,至于你提到的文件,所有出资合伙人的工资、薪金部分均不得作为成本或费用进行扣除。
只要是合伙人,不论其在工商登记上的具体身份以及参与分红的方式等,其工资、薪金通常都不能作为成本扣除,而应将律所的年度经营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等分配给合伙人后,由合伙人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说明白了不?
那现在聘用律师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比例是30%,还是35%,是在这基础上再享受专项及6万的免除额吗?
据了解的情况看上面你发的那个文件已经失效了。
师事务所的雇员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扣除可以凭票据据实列支(没有金额比例限制),也可以在收入额的30%以内计算列支。具体扣除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各地基本都是按照上限30%的比例确定的。
只能就全部项目统一选择,不得按照项目分别选择。不能重复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