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1.聘用律师的个人综合所得免除额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在 2024 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年 6 万元。

老师,个税申报三险扣除,其中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样扣除吗?还是计入工资申报个税呢?
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填写A104000期间费用表吗
您好老师,民非企业接收其他企业捐赠,有指定项目用途的,可以入限定性吗?
我想问一下,为何我们去饭店吃饭个人付的款可以给公司开票,一般我们企业对公账户个人转进的款不能开给单位,只能开给个人,
低值易耗品和机物料消耗有什么区别?是什么定义
老师,12月份刚开立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不能零申报,做了一张收到投资款,借:库存现金 贷:实收资本 次年1月份时,红冲了这张凭证,这样需要附收款收据吗?红冲了
老师好!我公司餐饮服务,目前总公司名称广西万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分公司叫广西万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现在第三家店准备注册,请问名字可以叫广西万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某某路店)吗
老师,汽车4S店税负一般是多少
我想问工业会计科目,设置几极合适,为啥我单位就设置一级科目
先计提社保再做缴纳凭证是不是
2.出资兴办的无限合伙人。工商登记上的所有合伙人,如果是参与比例分红的有限合伙人,其工资薪金的扣除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合伙人的工资薪金可能会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扣除和纳税。
3.就是说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首先应当凭借合法有效的凭据进行费用扣除。 如果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但实际发生了与业务有关的费用,并且经过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以按照个人年营业收入的不同区间,按照相应的比例扣除费用。 比如说,某位合伙人律师个人年营业收入为 40 万元,那么可以按照 8%的比例扣除费用,即 40 万元×8% = 3.2 万元。 如果个人年营业收入为 80 万元,其中不超过 50 万元的部分按 8%扣除,即 50 万元×8% = 4 万元;超过 50 万元至 80 万元的部分为 30 万元,按 6%扣除,即 30 万元×6% = 1.8 万元,总共可扣除 4 万元 %2B 1.8 万元 = 5.8 万元。 如果个人年营业收入为 150 万元,其中不超过 50 万元的部分按 8%扣除,即 50 万元×8% = 4 万元;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为 50 万元,按 6%扣除,即 50 万元×6% = 3 万元;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为 50 万元,按 5%扣除,即 50 万元×5% = 2.5 万元,总共可扣除 4 万元 %2B 3 万元 %2B 2.5 万元 = 9.5 万元。
关于1、2的问题并未准确解答
2000)149号文件规定,律师按照30的减除额计算综合所得,在2012年文件中提高到35%,但运行时间至2015年,也就是需要确认的是现在的减除比例是多少
2、关于2的出资人我需要确认的是否为合伙律所中所有参与合伙比例分红的律师
1.给你的是最新,至于你提到的文件,所有出资合伙人的工资、薪金部分均不得作为成本或费用进行扣除。
只要是合伙人,不论其在工商登记上的具体身份以及参与分红的方式等,其工资、薪金通常都不能作为成本扣除,而应将律所的年度经营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等分配给合伙人后,由合伙人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说明白了不?
那现在聘用律师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比例是30%,还是35%,是在这基础上再享受专项及6万的免除额吗?
据了解的情况看上面你发的那个文件已经失效了。
师事务所的雇员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扣除可以凭票据据实列支(没有金额比例限制),也可以在收入额的30%以内计算列支。具体扣除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各地基本都是按照上限30%的比例确定的。
只能就全部项目统一选择,不得按照项目分别选择。不能重复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