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的,这个要代扣找缴的
老师,你好!麻烦问一下老师我们是外贸企业现在需要给国外客户付USD8000的佣金,我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附加税吗?企业所得税用不用交?是先去税务办代扣代缴还是先去银行付佣金?我们需要给客户把代扣代缴的钱扣出来,怎么给客户算这个钱呢?增值税8000*6%=480 附加税480*12.5%=60 这样算吗?
支付境外佣金,佣金为合同额的20%,国内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需要提供什么手续,企业所得税需要代扣吗 佣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国内外贸企业给国外公司或个人支付佣金,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国外这人是国外的,从未来过中国境内
付给外国人的佣金要不要代扣个人所得税?付给外国公司
支付国外的佣金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假设均为上月生产的存货。2021年10月,当月完工2000件,当月销售1900件2021年11月,当月完工1800件,当月销售1860件2021年每月固定制造费用均为360000元情形一: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情形二: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情形三: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计价请分别计算上述三种情况下,该企业2021年10月和11月在完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下当期税前利润的差异,并判断完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下当期利润孰高求具体解题步骤,谢谢了
老师亏损的净利润结转到未分配利润借方,我第二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正数20000,交了税之后结转到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借贷相抵不就是税后补亏吗
育成羊的死亡如何做账务处理,正常死亡
老师是不是通行费都可以要求开抵扣的票
请问,增值税税负怎么控制?
@董孝彬老师,回复你,没有机会接触成本核算,现在是个总帐会计,负责报表、报税、数据记账,日本企业精细化到生产部门自行负责成本核算,感觉不太符合逻辑,被老板问到会计如何监控成本,我也不知如何回应。
老师 你好 我们公司买的设备 合同上运费有单独的价格 那我们做账时 是让对方开运费发票吗 直接入成本吗 还是
老师这种对方公司买车 ,以我们公司名义去办贷款,我们公司每月还贷款,这个分录怎么做
老师你好,现在发现上个季度应该入固定资产没入,直接进管理费用了,怎么调整账务处理
老师,这一题该企业并没有做运费的销项税额,税务局查出之后应该调账,请问该企业少交的税是按照9%来算还是13%
劳务发生地 在俄罗斯
这种不要,不用代交企业所得税
为什么不用代交 有依据吗
劳务发生地在俄罗斯,这个又不是国内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虽然发生在境外 但是也是我国企业付给外国企业的 当然需要代扣代缴
他发生在境外,他不是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境内只是代付呀
这个是非居民企业呀,又没从境内取得所得,他的劳务是发生在境外,国内税务局怎么收了
但是外国企业是国内企业聘请的啊
但他的劳务发生地是在国外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是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的
这个规定看不出来啊
为什么老师见解不一样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条呀,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人机构,发生的收入,是要交的,但发生的收入在境 外就不用交
这个是税二企税里面的内容,这个要看劳务发生地,不是看支付地
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最新变化,境内提供或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也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营业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为中国境内企业提供劳务时,也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营业税。
这是我查到 需要缴纳的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的前提是什么,是国内请的人去外国发生的劳务,是不是
境内公司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如果该境外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境外企业负有主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劳务费的支付人境内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如果该境外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那么上述境外企业因在境外提供劳务而从境内取得的劳务佣金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