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个税率,你可以差额计税5%。

您好老师,我想问一下小规模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开专票吗?为什么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有的是3%的税率,有的是6%的税率?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是怎么回事?
老师好,我公司有一部分员工是派遣员工 社保也是通过劳务公司给交的,劳务公司给我们开的劳务派遣服务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你好 我们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出去的员工,甲方给发全年一次性奖金,我们还要给开劳务票吗?代扣个税也是我们吗?
老师你好,请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餐饮管理公司,主要是纯各食堂的劳务分包,因为进项票没有,我可以把我公司的自己招聘人员给劳务派遣公司,让他们帮忙派遣给各食堂,然后劳务派遣公司在开票我们。,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可以简易征收,可以给我们开专票吗?这个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票吗?
老师,请问劳务派遣差额扣除,如果我们是承包方,对方给我们开劳务派遣的发票,我们可以申请差额扣除吗?
我公司做渣土运输的,是一般纳税人,有私人的车子挂靠到到我公司。我给工地开10万运费,工地给我公司补0.09增值税,我公司需要给他们私人结算运费,我应该收他们几个点的费用。
老师,企业所得税年报,营业外收入需要调增50.24元,这里属于小微企业,我没有选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这些表,我要怎么去调
零报税,是每月报一次吗?
老师 就是新建的厂房 老板想看投进去多少钱 我看哪些科目啊
老师,返聘退休人员应该签什么合同?在申报时又该如何申报?
公司以前给员工居住或者办公的租住的单子,后因办公地点取消,所以提前退租,导致没有到期就停止租房了,然后当时这个押金也没有给退,有个几万块钱,像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租住的是个人的房子,没有发票, 现在的押金。无法收回,然后让办公室的人员写一个情况说明,附在凭证后面能税前扣除吗?
找会计工作需要必须有中级职称吗
老师,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是个啥?怎么又出来了一个这个科目?以前没见过?
如果账上的汽车固定资产残值还有1万多开给个人了,然后个人自己去二手车市场过户,二车市场开支的发票,如果金额高于1万多,这个是不是有税务预警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汽车开给个人的,个人自己去过户了,然后二手车市场开了个那个发票嘛,但是那个发票没有给公司留存,这个是不是需要问对方要过来?
一般纳税人
你好,不能 要么5%,要么6%的。
一般纳税人开简易征收的,开3个点的
可以呀,这个业务没有简易计税的。
别的业务有,但是你这个业务没有3%。
老师一般纳税人哪些业务可以开3个点的票
二、按照3%征收率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17年11号)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好的,谢谢啦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