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的要求有一定合理性,但也不完全准确,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 一、税务机关判断的可能依据 形式上看资金流向与股东分红相似 公司借款给财务人员,金额较大。之后财务人员用该笔资金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且年底未归还借款。从形式上看,可能会被认为是公司以借款的形式变相向股东进行了分红。 特别是如果没有明确的借款合同、合理的借款用途及还款计划等证据支持借款的真实性,更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怀疑。 二、借款与分红的区别及不应该按分红征税的理由 法律性质不同 借款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通常有明确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约定。而分红是公司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是基于股东的所有权而产生的。 财务处理不同 借款在公司账面上一般作为应收款项处理,而分红则是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支出,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证据支持 如果有真实的借款合同、资金使用记录、还款计划等证据,可以证明该笔资金确实是借款而非分红。 三、应对措施 提供证据材料 整理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财务人员的资金使用说明、还款计划等材料,以证明该笔资金的借款性质。 解释资金用途 详细说明财务人员借款的合理用途,以及购买公司股份的原因与借款无关
你好 之前最早的股东在验资的时候给公司打款注册资本1250元,后来就转走了 账上记录的其他应收款, 现在的股东把公司收购了 账上也还有1250万的其他应收款 想要冲掉这个应收款 是不是应该现在的股东按照股份分摊 往公司打款呢 需要签什么代还款协议什么的吗?还是应该怎么冲掉这个其他应收款 因为之前的股东已经找不到人啦 所以不能走正常的程序(让之前的股东把款打进公司,现在的股东再把钱打给之前的股东),能把这笔钱做坏账准备吗?是不是要交税? 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这个月底就要把1250万冲完
老师你好,公司是认缴资本500万,公司账户余额为0,为了公司业务开展,股东借款给公司500万,可以约定0利息吗?公司盈利后还款500万就不用交利息的20%个人所得税了。也不用交500*20%的分红了,可以这么税务筹划吗?税法上要求股东借款给公司必须签借款合同或必须要借款收据吗?
老师,假设我们公司的股权架构,从自然人改成公司股东形式的,假设我们A公司,去注册一个A电子科技公司,投资A公司,然后A要是有利润2000W,正常还要缴纳高新15%企业所得税,现在就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可以先免税的把这2000W给到A电子科技公司去用,然后A电子科技要分红给股东的话,就只缴纳20%个税了,也就是少了企业所得税这块?是这么理解吗.正常如果是自然人公司持股的话,2000W利润要交缴纳15%所得税再缴纳20%分红个税
请问一个公司注册资金是2000万,有两个股东,分别占股80%和20%,其中占80%的股东已实缴1000万,现在他把股份按1600万转给法人股东,成立集团公司,那除了做工商税务变更,还有什么流程需要做呢?这种算平价还是溢价转股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就是我这边我们公司有位股东退股了,3% 然后呢他的股权就相对应转让给了其他股东,打给广州税务局这边,说要缴纳什么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但是呢这个股权是不用钱购买的,问税局的话可能他们没有说得很明确,所以我就想了解下怎么合理去避税的
我们公司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对方公司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我们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开票金额较大,所得税都是按照税负率交的,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很大,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不开销售发票)怎么做分录?
营业利润怎么填怎么算出来的
老师截图中的150万是税前弥补亏损吗
老师申报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写,提示原工资调整后工资怎么填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认定为分红是因为个人借款超过一年没有还款,所以才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里有这个规定吗?借款需要在一年内还吗?
股东的借款和往来款是这样的
如果公司借款给子公司,如果账上挂了一年没还,也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