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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下第一个和第二个吧

解释下第一个和第二个吧
2024-10-02 21: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02 21:26

你好,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不属于可视同出口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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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08 追问 2024-10-02 21:47

第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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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02 22:01

财税〔2012〕39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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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08 追问 2024-10-02 22:18

这个是视同自产出口货物里的内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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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02 22:25

 是的,是这样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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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08 追问 2024-10-02 22:27

视同自产出口货物意思是视同出口自产的货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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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02 22:32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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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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