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房屋的价值和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收入确认。具体来说,首先确认房屋的价值304000元作为收入,同时将实际收到的21万作为现金入账,余下的90400元通过后续7年的租金收入逐步确认。这样处理可以确保收入的确认与实际的经济利益流入相匹配。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购买材料时借:应付账款100,贷:银行存款100,月末发票没回来,是借:原材料100 贷:应付账款—暂估100吗?
老师那关于固定资产单独算30万是那个政策
老师你好,用快账软件怎么记录收到银行的利息
请问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增值税销项税额如何做账务处理呢,谢谢
请问注会的机考系统和中级是一样的吗?搜狗V模式和便捷复制粘贴计算式的功能都有吗?第一次考?今年注会改革了,好像说不能带有存储功能的那种方便的能列分式和解方程的计算器,还有带计算器的必要性吗?
以前年度劳务报酬申报都是在800以下不用缴税,也没对方要发票,如果税局查到会不会让我们全部调增缴税
注册地在贵州,可以在云南租办公室办公吗?
处置重要组成部分,会修改重要性吗?
老师你好,公司买了6瓶酒600元,用于业务招待做账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可以吗
老师,个人开给我们单位的劳务费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那我可以直接按现行收取价格作为房屋收入吗?
是的,可以按照现行收取的价格确认房屋收入。即首先确认房屋的价值304000元为收入,同时将收到的21万现金记入账户,剩余部分通过租金逐年确认。这样做可以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那我可以按21万直接确认房款收入吗?
不可以。应按照房屋的整体价值304000元确认收入。21万是实际收到的现金部分,剩余的90400元通过租金收入逐步确认。这样处理符合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按21万,是触犯税法的吧,属偷税漏税问题吧
确实,仅按实收款项21万确认收入,而不考虑房屋的总价值304000元,可能会导致收入和利润的低报,这在税务处理上可能被视为避税或偷税行为。正确的做法是按照房屋的实际价值确认收入,确保税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但是后续7年租金收入金额不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合理的估计方法来预测未来7年的租金收入,将这部分预估收入与实际已收到的21万现金一起,根据房屋总价值304000元进行收入确认。如果实际租金收入与预估存在差异,后续可以进行调整。这种做法有助于在初期就准确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
不是太明白
好的,简单来说,就是先估计未来7年租金的总额,将这个估计值和你已经收到的21万现金加起来,确认为总的收入。这个总收入应该和房屋的价值304000元相匹配。如果未来实际的租金收入和你估计的不一样,那么在那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账务记录即可。这样做可以帮助你从一开始就正确反映这笔交易的价值。
我现在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但是现在房屋价值304000元,收了21万,还有90400元欠款,后续7年内商铺租金不管多少都归公司所有,但是90400元这个数是一定的
明白了,这种情况下,你应该这样处理: 1. 确认房屋的总价值304000元作为收入。 2. 将已收到的21万现金记入账户。 3. 剩余的90400元作为应收账款记录,因为这部分是通过未来租金来收回的。 这样的处理确保了收入的确认与实际的经济活动相符,同时也保持了账务的清晰和准确。
明白了,这种情况下,你应该这样处理: 1. 确认房屋的总价值304000元作为收入。 2. 将已收到的21万现金记入账户。 3. 剩余的90400元作为应收账款记录,因为这部分是通过未来租金来收回的。 这样的处理确保了收入的确认与实际的经济活动相符,同时也保持了账务的清晰和准确。
那如果后续收取租金少于90400元,那这部分差额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后续实际收到的租金少于90400元,那么应该将未能收回的差额作为坏账处理。具体操作是将未收回的部分记为坏账损失,这样可以调整账面上的应收账款余额,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同时,这也反映了实际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