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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请问,分公司和总公司,具体交税步骤是怎么样的

2024-12-18 11: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2-18 11:29

你好,参考如下: 总公司交税步骤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应纳税额,按月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以收入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通常按季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汇总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含分公司经营所得,若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且汇总纳税),按 25% 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预缴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其他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计算缴纳。 分公司交税步骤(非独立核算) 增值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业务数据汇总到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通常不需要就地预缴,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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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97 追问 2024-12-18 13:51

业所得税:汇总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含分公司经营所得,若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且汇总纳税),按 25% 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预缴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老师 ,这一步,我还是没听懂,你可以落地到具体怎么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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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97 追问 2024-12-18 13:57

比如说:意思是,我每个月不用在分公司电子税务局做任何操作吗?直接每月在总公司电子税务局,申报企业所得税填在主表总分支机构那一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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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8 14:06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且实行汇总纳税,一般情况下分公司通常不需要在当地电子税务局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操作。那这样在公司电子税局操作就可以了。否则,就需要在每个分公司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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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97 追问 2024-12-18 14:17

在总公司这个页面填吗?那么分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填在哪?这个图片是填比例分摊企业所得税比例是吧,分摊后,在总公司一起交吗?

在总公司这个页面填吗?那么分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填在哪?这个图片是填比例分摊企业所得税比例是吧,分摊后,在总公司一起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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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8 14:32

具体填报还需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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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8 14:32

1.是的,若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总公司在该页面填写。分公司收入和成本按一定分摊方法由总公司汇总,常见分摊依据是分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等。 2.是的,此页面是用于填写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的。总公司算出比例后分摊税额,分公司不用单独交税,由总公司按分摊额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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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97 追问 2024-12-18 15:32

老师,您说的分摊比例纳税,就是汇总纳税意思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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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8 16:28

是的,基本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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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参考如下: 总公司交税步骤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应纳税额,按月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以收入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通常按季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汇总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含分公司经营所得,若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且汇总纳税),按 25% 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预缴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其他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计算缴纳。 分公司交税步骤(非独立核算) 增值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业务数据汇总到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通常不需要就地预缴,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2024-12-18
你好 你说的几个月才发货是什么情况 ? 说下大概的业务 才好判断。
2020-11-06
您好, 汇总缴纳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四条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确定了,应由总机构对你们进行分摊: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第十三条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 (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 (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2022-01-19
每股净资产260/130 市净率36/2
2020-10-24
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0606737#:~:text=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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