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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A上市公司收购M公司持有的B公司80%的股权,支付的对价如下,A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股票,向8公司的母公司M公司发行1000万股A股股票,增发价9元/股,另支付现金1000万元。收购完成后,A公司将成为8公司的第一大股东,B公司将成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已知:B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全部由M公司投入,为M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M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的计税基础为6000万元。 A公司、B公司和M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假定此次收购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承诺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M公司承诺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要求: (1)判断上述交易是否适用“特殊性重组”并说明理由 (2)如上述交易采用一般性、特殊性税务处理,试分别说明此次股权收购过程中各方(M公司、A公司和B公司)的所得税处理

2024-12-18 18: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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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53

同学,你好! 1. (1)在本题中: - A公司收购B公司80%的股权,股权比例符合要求(不低于50%)。 - 此次收购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承诺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M公司也承诺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计算股权支付比例:A公司支付的对价为定向增发股票价值1000*9 = 9000万元和现金1000万元,交易支付总额为9000 + 1000=10000万元,股权支付金额为9000万元,股权支付比例=9000/10000=90%,不低于85%。 - 综上,上述交易适用“特殊性重组”。 2. (2)各方所得税处理 - M公司(转让方): - M公司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 M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即6000*80% = 4800万元。 - A公司(收购方): - A公司取得B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即6000*80% = 4800万元。 - B公司(被收购方): - B公司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因为其股权结构变化是在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情况下进行的,经营实质未变,所以税务处理延续之前状态。 希望可以帮到你,可以的话,帮忙给个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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