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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已费用化的研发费是不需要追溯调整的,现在开始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同样需有符合资本化的证明,上市公司每年都会有CPA审计的,应该把相关的资料准备好,以备审计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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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一般情况下,持股比例大于20%(含20%)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小于20%则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存在应按权益法核算而未按权益法核算的情况,如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更正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例。   例:B公司1997年1月2日用220000元取得A公司20%的股权,A公司1997年年初所有者权益为1000000元,A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为300000元,A、B公司所得税率均为33%,且均按公司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B公司当年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A公司2200005; 贷:银行存款220000. B公司1998年2月改按权益法核算。对于此会计差错。B公司1998年2月的会计处理如下:   1、先按权益法重新核算1997年的投资业务。   由于B企业应自1997年年初投资时按权益法核算,故股权投资差额按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计算,假设本例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应作的账务处理为: ①借:长期股权投资一A企业(投资成本)200000, 长期股权投资一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20000; 贷:银行存款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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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讲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的特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可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将土地和房屋分开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的主要业务有: 1.土地的开发与经营。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2.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4.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施工企业不同。其经营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开发经营的计划性。企业征用的土地、建设的房屋、基础设施以及其他设施都应严格控制在国家计划范围之内,按照规划、征地、设计、施工、配套、管理“六统一”原则和企业的建设计划、销售计划进行开发经营。 2.开发产品的商品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全部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按照供需双方合同协议规定的价格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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