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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三)文化创意服务。……4.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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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对企业通过增发权益性证券获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借方为长期股权投资,贷方为股本。不明白为什么投资方的股本增加了,在初级会计中我们都知道,股本贷方的增加,一般是企业作为被投资方,获得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输入,而在获得长期股权这里,企业是作为投资方,而不是被投资方,为什么股本也是增加呢。那么股本的增加,应该怎样理解呢,是不是是不应单纯理解为所有者对该企业投资所享有的权益,还表示该企业作为投资方,作为其他企业的所有者所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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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综合规费 贷:其他应付款-综合规费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综合规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你说的安置统筹资金是什么样一个资金啊,交给谁的呀,税务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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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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