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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资料的鉴定方法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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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39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这个是税务局让填写的吗?一般是给你核定征收或者查帐征收用的
241楼
2023-02-24 07: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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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Viburnum 发表的提问:
那些费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那些费用要计入周转材料,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
这个没有根据用途划分吧
242楼
2023-02-24 07: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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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urnum:回复袁老师 那请问老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区分两种吗,我做账时候分不清楚该计入什么科目、
2023-02-24 07:52:50
袁老师:回复Viburnum金额比较大的,计入固定资产吧
2023-02-24 08:20:20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39w
引用 @ 春风十里,不如悦己 发表的提问:
固定资产还没有收到发票,所以没有入账,但是设备鉴定费已经收到发票了,先走鉴定的票,固定资产到了发票再入行不行
可以的 固定资产安装之前的可以做在建工程
243楼
2023-02-24 08: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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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不如悦己:回复郭老师 还没收到固定资产的发票,我们的固定资产也不需要安装
2023-02-24 08:16:30
郭老师:回复春风十里,不如悦己你好,那这个鉴定费是和设备一块儿的还是单独的?
2023-02-24 08:33:36
春风十里,不如悦己:回复郭老师 单独的,是一个专门的鉴定机构给全部鉴定的
2023-02-24 09:03:03
郭老师:回复春风十里,不如悦己做到费用里面可以的,和你的固定资产没有关系。
2023-02-24 09:27:44
春风十里,不如悦己:回复郭老师 但是他是鉴定设备的啊
2023-02-24 09:40:28
郭老师:回复春风十里,不如悦己设备到了,你没有做固定资产,你有设备鉴定的发票,可以直接做费用里面。
2023-02-24 10:05:37
春风十里,不如悦己:回复郭老师 和入没入固定资产没关系是吗
2023-02-24 10:20:14
郭老师:回复春风十里,不如悦己你好 是的,没有关系的。
2023-02-24 10:31:05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陶醉的铃铛 发表的提问:
公司制定正式的主要会计政策并对会计估计进行明确规定。 请问,会计政策指的是什么内容?
你好 ;  会计政策主要说的是 : 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244楼
2023-02-24 08: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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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食草熊 发表的提问:
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残值率有没有明确一定要计提
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残值率有没有明确一定要计提 没有
245楼
2023-02-24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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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咩咩 发表的提问:
仓库会计,应收,应付,有什么好方法,与对方对账
您好!一般都是根据软件或者表格,每个月跟对方核对余额。不对的额再一笔一笔对。
246楼
2023-02-26 17: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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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学堂用户qzrxgf 发表的提问:
会计方法就是指会计核算方法 对还是错
您好,这个是不对的哈
247楼
2023-02-26 17: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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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KIA 发表的提问:
建筑安装企业,对于最后一步的结转应该如何结转,有没有建筑安装的做账方法可以借鉴一下
你好!你说的最后一步结转是结转什么?
248楼
2023-02-26 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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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A:回复宋生老师 @宋老师:我们开具了发票,票已经开出,已取得进项材料票,怎样将这笔做进主营业务收入和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2023-02-26 18:33:17
宋生老师:回复KIA您好!合同完工时,xxx合同段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xxx合同段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合同段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段 确认当期合同收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段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3-02-26 18:58:27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有主见的西牛 发表的提问:
企业发生下列有关周转材料的经济业务: (1)企业购入周转材料一批,买价和运杂费共计98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暂不考虑相关税费);该批周转材料现已验收入库,计划成本100 000元。 (2)施工现场领用主要材料一批作为周转材料,其计划成本为30 000元。 (3)甲工程本月领用木模板20m3,计划成本1000元/m3,预计使用10次,预计残值占计划成本的4%,本月实际使用5次,采用分次摊销法核算。 要求:按照以上经济业务做出会计分录。
借,周转材料-成本100000 贷,银行存款98000 材料成本差异2000
249楼
2023-02-26 18: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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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回复有主见的西牛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30000 贷,周转材料,成本30000
2023-02-26 18:55:51
陈诗晗老师:回复有主见的西牛借,周转材料,在用20000 贷,周转材料,成本2000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96%÷10 贷,周转材料,摊销
2023-02-26 19:09:00
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酷酷的泥猴桃 发表的提问:
银行寄了一个余额对账单给公司,对账约定印鉴那里是盖法人私章吗?
你好,嗯嗯,盖法人的私章和财务章
250楼
2023-02-26 18: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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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51w
引用 @ 장 신 영 发表的提问:
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和辅助方法的主要区别
1.品种法   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既不要求按产品批别计算成本,也不要求按生产步骤计算成本。它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如发电、采掘等生产,或者管理上不要求分步计算产品成本的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 考试大为你加油   2.分批法   分批法是按产品批别(或定单)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由于每批或单件产品的品种、数量以及计划开工、完工时间一般都是按客户的定单确定,所以分批法又称定单法。它适用于单件小批单步骤生产和管理上不要求分步计算成本的多步骤生产,如精密仪器和船舶制造、服装加工等生产。   3.分步法   分步法是按产品的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它适用于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而且管理上要求分步计算产品成本的工业企业。如纺织、冶金、造纸及机械制造等生产。分步法按其是否计算半成品成本又可分为逐步结转分步法和平行结转分步法。 4 产品成本计算分类法是指以产品的类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在计算出某类完工产品总成本的基础上,按一定的分配标准计算类内各种产品成本的方法。 5 定额比例分配法是指将各类产品的总成本,按照定额比例在类内各种产品之间分配成本的一种方法。定额比例法不仅可以用于类内各种产品成本的划分,还可以用于实际生产费用在类内所有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因而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是,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假定性,所以它比较适用于定额比较健全、稳定的企业。 基本方法与辅助方法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基本方法是对成本的总休描叙,也就是说对产品成本的总体结果,而辅助方法则是对基本方法不足地方的补充,可以使基本方法不能够直接表达的,辅助方法能够.所以说辅助方法是基本方法其中的一个明细而已.
251楼
2023-02-27 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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장 신 영:回复暖暖老师 有没有概括性的?
2023-02-27 08:27:47
暖暖老师:回复장 신 영没有比较概括性的了
2023-02-27 08:46:20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现代的蛋挞 发表的提问:
法拍房对方的税费也由买方支付,那买方能把所产生的所有税费都计入固定资产吗
你好!不能。因为不属于自己应该负担的
252楼
2023-02-27 0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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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黄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88
解题: 0.14w
引用 @ 147 发表的提问:
老师非独立核算税种怎么鉴定,增值税汇总缴纳递交资料都有哪些呢?
这个是由税局核定,要什么资料咨询所属税局
253楼
2023-02-27 08: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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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灵巧的秀发 发表的提问:
会计方法是反应和监督会计对象,完成会计凭证的手段,是从事会计工作所使用的各种技术方法,一般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会计检查方法。为什么不包括会计决策方法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那么核算和监督他并不包含那个决策,决策是对于核算成果之后分析。
254楼
2023-02-28 08: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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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上官 发表的提问:
单位合并方式还没确定,主要想要另一个公司的资质,法人是同一人,就想选一个比较有利的合并方式。
您好,那您的问题是什么呢?麻烦您详细描述一下,看看我能解答吗?谢谢。
255楼
2023-02-28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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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回复王雁鸣老师 我们单位要和另一个单位合并,法人是同样的2个人,主要是想要建筑劳务的资质,想问选择什么样的合并方式合适
2023-02-28 09:14:47
上官:回复王雁鸣老师 还是有别的方法解决
2023-02-28 09:30:39
王雁鸣老师:回复上官您好,如果想要建筑劳务的资质,选择吸收合并比较好。也就是有资质的单位,把没有资质的单位合并进去,没有资质的单位注销处理。其他方法是,没有资质的单位,投资入股到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023-02-28 09:57:11
上官:回复王雁鸣老师 关键是,想要没资质的单位留下,合并后,资质更改名头
2023-02-28 10:18:08
王雁鸣老师:回复上官您好,如果是想要没资质的单位留下,合并后资质更改单位名称,按以下文件规定操作吧。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406/t20140603_218053.html 建市[2014]7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二、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   三、内资企业被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的,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等有关规定核定,变更后的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资质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材料。   四、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的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的,按照实收资本考核。   六、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28日
2023-02-28 1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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