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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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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 发表的提问:
答案是AC,D应该也是对的吧,老师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纯获益也是无效
只能说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同学
91楼
2022-12-27 1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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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追梦 发表的提问:
选项B不懂,感觉也是单方法律行为,而选项C又是单方法律行为的哪一种?
您好,我的理解,选项B确实不对,乙不一定同意接受赠送。选项C也不正确,也没经过乙的同意。
92楼
2022-12-28 09: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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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那选项A和D不也没经过同意吗
2022-12-28 10:46:30
王雁鸣老师:回复追梦您好,选项A和D无须经过对方同意,就是成立的行为。
2022-12-28 11:04:48
追梦: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既然C是错误的,那为什么试卷答案不改下呢
2022-12-28 11:27:26
王雁鸣老师:回复追梦您好,这是我的理解,不知道出题的老师是怎么理解的,这道题的下面有评论吧,看看老师是怎么回答的,或者您给个网址我去看看吧,谢谢。
2022-12-28 11:47:23
追梦: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我在手机上看的,没有评论啊,在哪看评论啊
2022-12-28 12:06:08
王雁鸣老师:回复追梦您好,在这个题的下面会有评论的,没有网址就没有办法了。
2022-12-28 12:19:21
媛媛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怀瑾 发表的提问:
选项A属于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哦,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93楼
2022-12-28 1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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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媛:回复怀瑾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2022-12-28 10:36:39
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25w
引用 @ 柠檬 发表的提问:
抛弃一部手机为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你好,所有权的抛弃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抛弃手机就属于这种情况
94楼
2022-12-28 1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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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7w
引用 @ 不语 发表的提问:
根据主体意思的表现形式,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
您好,学员, 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意思表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是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在的行为。意思表现包括意思与表示两方面的要件或内容。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的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 多方法律行为,是指必须经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多数为多方法律行为。共同行为,也称多方行为,通常认为共同民事法律行为是多数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95楼
2022-12-28 1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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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账房先生 发表的提问:
13周岁的小李赠送同班同学一顶50元的棒球帽的法律行为有效吗?赠送一台一万元的电脑呢?
你好同学 小李赠送同班同学一顶50元的棒球帽的法律行为--有效 赠送一台一万元的电脑--无效 他是限制行为人,在他年纪合适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96楼
2022-12-28 1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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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98w
引用 @ 小丫123456 发表的提问:
我国[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包不包括没收财产?
我国[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没收财产
97楼
2022-12-29 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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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帆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菇凉 发表的提问:
老师选项b为什么不属于无线法律行为
不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
98楼
2022-12-29 09: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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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帆老师:回复菇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2-12-29 10:04:17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浮华若梦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说民事法律行为不适用代理
您好同学,只是部分不适合。以下行为不适用代理: (1) 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包括两种情况: 其—,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适用代理的行为。例如, 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依《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或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或离婚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能由代理人代为进行。又如,立遗嘱不能代理,《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不能亲自书写遗嘱的,采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时,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不论哪种形式的遗嘱,只能是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子女、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等行为,都要求当事人亲自而为,—般不能代理。 其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不得由他人代理的行为,不能代理。比如,根据出版合同和演出合同的约定,撰稿人或表演人必须亲自进行,因为这些行为与个人的身份、情感、艺术风格、思维方式及工作能力等密不可分,只能由当事人亲自进行,否则,该行为无效。举以下案例来具体说明: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要求当事人亲自履行,也包括法人的人身性质的行为。如请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请全聚德作烤鸭等,都要求北京人民艺术馆、全聚德烤鸭店亲自履行合同,不允许其他任何法人代理。 (2)依据法律规定,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的行为,不能由其他人代理。 (3)违法事项不得代理 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由于以违反法律的事项为内容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即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代理”进行的违法事项根本不存在将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问题。如果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都明知代理事项违法,却还要进行,则表明双方是共同进行违法行为,应当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99楼
2022-12-29 1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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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97
解题: 0.05w
引用 @ 甜美的小丸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法律行为的分类我老是混消,有无办法更好的区分?多举一些代表行为,各种行为是否都可运用到各种分类类容
同学你好,法律行为是根据行为人意志发生效果,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物权让与,变更等
100楼
2022-12-29 1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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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的小丸子:回复依依 我的意思是代表行为,如何更的分类内容,例如收养孤儿,是单方行为还是自主行为,合法行为,有偿行为等,分类标准只能从字面意思理解,混一起了不知道怎么区分
2022-12-29 11:19:55
甜美的小丸子:回复依依 考试会出现代表行为反过来指哪些分类标准吗?
2022-12-29 11:34:50
依依:回复甜美的小丸子同学,考试时,你一般掌握了书本上的例子就差不多了
2022-12-29 11:53:05
依依:回复甜美的小丸子法律方面的问题不能深抠,上面规定了什么,就是什么,上面没说的,不要去深挖
2022-12-29 12:09:54
申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02w
引用 @ 5班刘丽芳 发表的提问:
老师,怎样才能更好地区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另外主体,客体,内容也分不清
同学您好。 法律事件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行为具有主观性,人的意志可以去干预它。就区分人能不能对这件事产生影响。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是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内容:是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张三花1000元向李四购买了一台电脑,主体:张三和李四,客体:电脑,内容:张三支付1000元的义务和取得电脑的权利、李四支付电脑和取得1000元的权利。
101楼
2022-12-29 1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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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94w
引用 @ 三一 发表的提问: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怎么理解上述两句话?
你好,显失公平 欺诈 胁迫 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或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就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或胁迫结束之日这个时间必须是上述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行使撤销权,
102楼
2023-01-03 09: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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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51w
引用 @ 王淑敏 发表的提问:
答案c跟d搞不清,为什么d是法律行为,c不是
第三个是一个事实,第四十一个交易行为,都自愿发生的购买行为
103楼
2023-01-03 0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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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菇凉 发表的提问:
老师,选项D为什么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发明创造是一种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104楼
2023-01-03 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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菇凉:回复朴老师 为什么,他不是表示发明吗
2023-01-03 10:26:42
朴老师:回复菇凉这是事实行为的哦,发生的试试
2023-01-03 10:46:51
答疑苏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3.62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债务免除不是单纯的单方法律行为,那属于什么?
你好 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赋予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的拒绝权,这就导致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双方的法律行为。
105楼
2023-01-03 10:32:35
全部回复
芳:回复答疑苏老师 好的,明白了,谢谢老师
2023-01-03 10:52:27
答疑苏老师:回复不客气,祝工作顺利哦!
2023-01-03 1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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