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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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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师
职称:会计师
5.00
解题: 0.5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税法规定发票领购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财务部,会计人员
16楼
2022-12-07 1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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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财务部,会计人员
2022-12-07 13:04:14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冰雹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会计部门主管移交不是应该会计部门负责人监交吗,怎么会是单位负责人啊
你好,会计部门主管类似于会计部门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17楼
2022-12-07 13: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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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雹:回复立红老师 这题答案有不是很专业,有病句
2022-12-07 14:12:56
立红老师:回复冰雹你好,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2022-12-07 14:27:38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ZhC 发表的提问:
老师,财政部门给企业开据的资金往来收据,单位名称写的公司简称沒什么问题吧
你好 可以拿来使用的 盖章了吗
18楼
2022-12-07 15: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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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C:回复meizi老师 盖了
2022-12-07 15:31:28
meizi老师:回复ZhC你好 盖章了的话就可以使用的
2022-12-07 15:47:54
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0.28w
引用 @ 程様 发表的提问:
销毁到期的财政票据,被财政部门剪过的票据也在统计范围内吗?但被剪过的票据财政部门没做过登记,需要纳入销毁范围内吗?
你好,一般剪过的视为已作废票据
19楼
2022-12-07 16: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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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様:回复何老师 老师,我需要填写销毁审批表,请问剪过的票据需要填在表格里么?<br><br>
2022-12-07 17:18:54
何老师:回复程様最好放到里面,虽然的作废了,但是没有销毁,
2022-12-07 17:43:42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属于会计法律制度吗?
属于会计部门规章
20楼
2022-12-07 17: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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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九剑 发表的提问:
政府部门是做预算然后给财政部门吗?政府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分别适用什么?
你好,同学。 是的。 现在政府准则是平行记账,财务 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也就是 同一经济业务同时做两笔分录。
21楼
2022-12-07 1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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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剑:回复陈诗晗老师 做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同时做?
2022-12-07 18:47:03
陈诗晗老师:回复九剑比如支付一笔办公 费 借 单位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借 事业支出 贷 资金结存 也就是前面 财务 会计,后面预算会计,同时处理。
2022-12-07 18:57:03
刘闯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2
解题: 0.02w
引用 @ 热情的故事 发表的提问:
财政部门是否有权利对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你好,财政部门有权力对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2楼
2022-12-07 18: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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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A.A.陈老师 发表的提问:
如果单位出纳被财政部门查出无会计上岗证会受到怎样处罚
您好!按照《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因此,个人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上岗,单位不能任用无证人员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否则,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3楼
2022-12-07 18: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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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wiling 发表的提问: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查询,为何已经成绩合格,且已经评级,财政部门是否确认继续教育一栏,却出现未处理,且在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未查询到2018年的,意味着还没完成2018年的继续教育是吗?请问,这是什么情况呢?
你好 你可以在你财政局官网 有继续教育查询的 你可以输入你身份证等信息 查询你18年是否继续教育 当年参加了考试的 可以当年免继续教育的
24楼
2022-12-08 16: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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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14w
引用 @ 酷炫的黄蜂 发表的提问:
经济法中 哪些情况是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和责令限期整改有区别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5楼
2022-12-08 1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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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韦园园 发表的提问:
请问下老师我们的权力效力级别是怎么规定的?是法律-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吗?请问下这些是什么部门制定的,请老师解析作出谢谢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 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6、自治法规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8、国际条约与协定 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
26楼
2022-12-08 17:14:42
全部回复
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小涂 发表的提问:
财政部门是政府部门吗?
是的,财政部门是政府部门
27楼
2022-12-08 17:21:50
全部回复
孟洁
职称:会计师
5.00
解题: 0.1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本人是部门财务负责人年终小结怎么写
百度文库有许多模板。。。。
28楼
2022-12-08 17:44:59
全部回复
胡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0.06w
引用 @ 月下白 发表的提问:
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对各项费用开支有哪些规定
你好,能否将你的问题描述的再细一点,方便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谢谢!
29楼
2022-12-09 11:57:02
全部回复
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5.00
解题: 0.16w
引用 @ 背影 发表的提问:
非营利组织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免企业所得税,怎么知道是不是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0楼
2022-12-09 1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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