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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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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刘国旗 发表的提问:
企业基础信息表108投资总额是根据哪 个数据填写
您好,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有截图吗?
166楼
2023-02-06 09: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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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旗:回复易 老师 108投资总额不知填哪个数好
2023-02-06 10:32:01
易 老师:回复刘国旗截个图上来看一下什么地方的
2023-02-06 11:00:24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到此为止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填写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报告与确定应纳税额相关的信息。本表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内容。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基本经营情况 本部分所列项目为纳税人必填(必选)内容。 1.“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 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 代码 类型 大类 中类 小类 100 非跨地区经营企业 210 跨地区经营企业总机构 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20 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30 总机构(省内) 311 跨地区经营企业分支机构 需进行完整年度纳税申报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 312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 代码说明: “非跨地区经营企业”:纳税人未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为非跨地区经营企业。 “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规定的不适用该公告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总机构(省内)”:纳税人为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 2.“102分支机构就地纳税比例”:
167楼
2023-02-06 1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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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老师:回复到此为止2.“102分支机构就地纳税比例”:“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为“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需要同时填报本项。分支机构填报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比例。 3.“103资产总额”:纳税人填报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4.“104从业人数”:纳税人填报从业人数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位为人。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依据和计算方法同“103资产总额”。 5.“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纳税人填报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明细代码。 6.“106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行业为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7.“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 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 代码 类型 大类 小类 110 企业会计准则 一般企业 120 银行 130 证券 140 保险 150 担保 200 小企业会计准则 300 企业会计制度 410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20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30 医院会计制度 440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450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460 彩票机构会计制度 500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600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700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999 其他 8.“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格式编制财务报表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9.“109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10.“110上市公司”: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选择“境内”;在中国境外上市的选择“境外”;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可同时选择;其他选择“否”。纳税人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参照境外上市相关规定选择。 二、有关涉税事项情况 本部分所列项目为条件必填(必选)内容,当纳税人存在或发生下列事项时,必须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视同不存在或未发生下列事项。 1.“201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纳税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选择“是”。 2.“202存在境外关联交易”:纳税人存在境外关联交易的,选择“是”。 3.“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纳税人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文件规定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分国(地区)不分项”的,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纳税人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且根据财税〔2017〕84号文件规定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的,选择“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境外所得抵免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变更。 4.“20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纳税人投资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且为其法人合伙人的,选择“是”。本项目中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号发布,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5.“205创业投资企业”:纳税人为创业投资企业的,选择“是”。本项目中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号发布,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创业投资企业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6.“206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纳税人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报本项。本项目中的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等文件规定的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代码表 代码 类型 大类 小类 110 服务外包类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120 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130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210 服务贸易类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20 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 230 文化技术服务 240 中医药医疗服务 7.“207非营利组织”:纳税人为非营利组织的,选择“是”。 8.“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纳税人按照企业类型从《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若符合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均应填报本项。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 代码   类型   大类 中类   小类 110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企业 120 线宽小于0.25微米的企业 130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企业 140 线宽小于130纳米的企业 150 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企业 210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新办符合条件企业 220 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30 符合领域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11 软件企业 一般软件企业 新办符合条件企业 312 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13 符合领域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14 符合出口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21 嵌入式或信息系统集成软件 新办符合条件企业 322 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23 符合领域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24 符合出口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400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 500 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 600 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 代码说明: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等文件规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具体说明如下: (1)“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企业”是指可以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或者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或者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4)“线宽小于130纳米的企业”是指可以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5)“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企业”是指可以享受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等文件规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具体说明如下: (1)“新办符合条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五条第(一)项“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的规定。 (3)“符合领域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五条第(二)项“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的规定。 “软件企业”: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等文件规定的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具体说明如下: (1)“一般软件企业——新办符合条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的规定。 (2)“一般软件企业——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和第六条第(一)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的规定。 (3)“一般软件企业——符合领域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和第六条第(二)项“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的规定。 (4)“一般软件企业——符合出口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和第六条第(三)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的规定。 (5)“嵌入式或信息系统集成软件——新办符合条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 (6)“嵌入式或信息系统集成软件——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和第六条第(一)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的规定。 (7)“嵌入式或信息系统集成软件——符合领域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和第六条第(二)项“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的规定。 (8)“嵌入式或信息系统集成软件——符合出口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是指可以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且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汇算清缴年度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和第六条第(三)项“汇算清缴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的规定。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 “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 “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 9.“209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纳税人投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项目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等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且按照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填报本项。纳税人投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选择“130纳米”,投资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选择“65纳米”;同时投资上述两类项目的,可同时选择“130纳米”和“65纳米”。 纳税人既符合“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项目又符合“209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项目填报条件的,应当同时填报。 10.“210科技型中小企业”: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和申报所属期下一年度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情况,填报本项目下的“210-1”“210-2”“210-3”“210-4”。如,纳税人在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210-1 (申报所属期年度)入库编号”首先应当填列“2018(申报所属期年度)入库编号”,“210-3 (所属期下一年度)入库编号”首先应当填列“2019(所属期下一年度)入库编号”。若纳税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将相应的“编号”及“入库时间”分别填入“210-1”和“210-2”项目中;若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18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日之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将相应的“编号”及“入库时间”分别填入“210-3”和“210-4”项目中。纳税人符合上述填报要求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11.“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拥有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填报本项目下的“211-1”“211-2”“211-3”“211-4”。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两个证书情况均应填报。如:纳税人2015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8年再次参加认定并于2018年11月取得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人在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两个证书的“编号”及“发证时间”分别填入“211-1”“211-2”“211-3”“211-4”项目中。纳税人符合上述填报要求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12.“212重组事项税务处理方式”: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发生重组事项的,应填报本项。纳税人重组事项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的,选择“一般性”;重组事项按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选择“特殊性”。 13.“213重组交易类型”和“214重组当事方类型”:填报“212重组事项税务处理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同时填报“213重组交易类型”和“214重组当事方类型”。纳税人根据重组情况从《重组交易类型和当事方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代码分别填入对应项目中。重组交易类型和当事方类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等文件规定判断。 重组交易类型和当事方类型代码表 重组交易 重组当事方 代码 类型 代码 类型 100 法律形式改变 —— —— 200 债务重组 210 债务人 220 债权人 300 股权收购 310 收购方 320 转让方 330 被收购企业 400 资产收购 410 收购方 420 转让方 500 合并 510 合并企业 520 被合并企业 530 被合并企业股东 600 分立 610 分立企业 620 被分立企业 630 被分立企业股东 14.“215政策性搬迁开始时间”: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且申报所属期年度处在搬迁期内的,填报政策性搬迁开始的时间。 15“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纳税人的申报所属期年度处于政策性搬迁期内,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选择“是”。 16.“217政策性搬迁损失分期扣除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出现搬迁损失,按照《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发布)等有关规定选择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的,且申报所属期年度处在分期扣除期间的,选择“是”。 17.“218发生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递延纳税事项”: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发生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递延纳税事项的,选择“是”。 18.“219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所得递延纳税年度”: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等文件规定,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且申报所属期年度处在递延纳税期间的,选择“是”。 19.“220发生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事项”: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发生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的,选择“是”。 20.“221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年度”:纳税人发生技术入股事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等文件规定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即在投资入股当期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的,且申报所属期年度为转让股权年度的,选择“是”。 21.“222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发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等文件规定的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的,选择“是”。 22.“223债务重组所得递延纳税年度”:纳税人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文件规定,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且申报所属期年度处在递延纳税期间的,选择“是”。 三、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 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2023-02-06 10:41:48
到此为止:回复萱萱老师 填完基础信息表然后才能填写其他表吗
2023-02-06 10:55:41
萱萱老师:回复到此为止填完基础信息表然后才能填写其他表吗 是的
2023-02-06 11:25:02
到此为止:回复萱萱老师 纳税调减和纳税调增的区别
2023-02-06 11:44:06
萱萱老师:回复到此为止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 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 1.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 保险费. 3. 借款费用. 4. 业务招待费.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6. 公益、救济性捐赠. 7.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 8. 特别纳税调整. 9. 罚款、罚金、滞纳金. 10.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11. 赞助支出. 12. 准备金. 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 1. 权益性投资所得. 2. 技术转让所得. 3. 国债利息收入. 4. 亏损弥补. 5.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6.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7.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8. 加计扣除. 9. 创投企业. 10. 资源综合利用. 11.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 12. 不征税收入.
2023-02-06 12:10:58
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也許、啲也許 发表的提问:
就是我进去一个公司,只是在网上填写了一个新企业办税人员信息,离职了以后,对我今后的信用有影响不?
你好,最好修改一下离职的话
168楼
2023-02-07 09:30:31
全部回复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现在网上进不去了
2023-02-07 09:48:59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公司的现在税务还没有开户
2023-02-07 10:06:46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因为法人去国外了,手机号也变更了, 法人手机号变更事情一直在那里放着
2023-02-07 10:30:52
王晶老师:回复也許、啲也許哦哦,这样啊,只能稍后在办理了呢
2023-02-07 10:58:43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不能的,税务局能够办理吗
2023-02-07 11:20:32
王晶老师:回复也許、啲也許税务局可以办理的呢
2023-02-07 11:31:00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去税务局需要什么资料呢
2023-02-07 11:51:48
王晶老师:回复也許、啲也許带着营业执赵,公章 ,和变更之后的人员的身份证
2023-02-07 12:01:48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离职之后离开公司了 那些东西也弄不到
2023-02-07 12:21:23
王晶老师:回复也許、啲也許哦哦,那是需要新接受的人去办理的呢
2023-02-07 12:44:21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还有什么解决的方式吗 如果公司出了事,对我今后有什么影响呢
2023-02-07 13:05:28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我可不可以注销手机号? 自己可以自行去税务局办理吗?拿着离职单和自己的个人申明
2023-02-07 13:18:40
王晶老师:回复也許、啲也許你可能会被税务局拉黑的呢
2023-02-07 13:30:11
也許、啲也許:回复王晶老师 这个只会对我今后从事会计有影响,其他的工作没影响吧
2023-02-07 13:44:32
王晶老师:回复也許、啲也許其它的没事的呢,
2023-02-07 14:11:48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12w
引用 @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发表的提问:
这基础信息表是首次填报年度所得税才要填写还是每年都得填写呢?
您好 基础信息表是每年都得填写
169楼
2023-02-07 09:55:02
全部回复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那为什么没有变更,系统却提示与登记的信息不一致,是指填写的与哪里的登记信息不一致呢?
2023-02-07 10:07:44
bamboo老师:回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请问您是不是工商跟系统里面不一致 或者填的跟国税备注的时候不一致
2023-02-07 10:36:45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一人有限公司就是一个股东的吧?税务登记就是填写的这个
2023-02-07 11:05:06
bamboo老师:回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一人有限公司就是一个股东的 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
2023-02-07 11:15:34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一人有限公司
2023-02-07 11:25:56
bamboo老师:回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那您填的身份证号码还是纳税人识别码
2023-02-07 11:55:45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那这样的话,工商与税务登记的是只有这个股东,系统怎么还提示不一致呢?
2023-02-07 12:22:28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身份证
2023-02-07 12:44:38
bamboo老师:回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您填的身份证号码还是纳税人识别码
2023-02-07 12:58:44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身份证号
2023-02-07 13:17:51
bamboo老师:回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那您填纳税识别号看看
2023-02-07 13:31:49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要求写股东的名称,我写名字它提示不一致,选了身份证还是显示不一致
2023-02-07 13:58:17
bamboo老师:回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那您系统里面的跟您填写的应该有哪里出错了
2023-02-07 14:11:12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回复bamboo老师 好的,希望是我这边的问题,不然再蛮打电话问问
2023-02-07 14:30:53
bamboo老师:回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嗯 可能是填写的跟系统哪个地方不一致
2023-02-07 15:00:38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渡口 发表的提问:
老师 请教一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里的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怎么计算填写 ?
你好!按去年年底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金额填写就可以,人数一般是按全面平均人数
170楼
2023-02-07 10:02:59
全部回复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职场新手 发表的提问:
小规模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表中103资产总额怎么填?
取你的资产负债表上面资产总额的期末数。2020年1季度平均值=(2019年12月期末值+2020年3月期末值)÷2 2020年2季度平均值=(2020年3月期末值+2020年6月期末值)÷2 2020年3季度平均值=(2020年6月期末值+2020年9月期末值)÷2 2020年4季度平均值=(2020年9月期末值+2020年12月期末值)÷2 (2020年1季度平均值%2B2020年2季度平均值%2B2020年3季度平均值%2B2020年4季度平均值)/4
171楼
2023-02-08 09:06:52
全部回复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43w
引用 @ 踏实的学姐 发表的提问:
您好,请问企业汇算清缴中,企业基础信息表201部门名称怎么填写呢
填写你单位部门,比如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
172楼
2023-02-08 09:16:23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2w
引用 @ 怕黑的枫叶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怎么填
你好,具体是基础信息表里面什么信息的填写呢? 
173楼
2023-02-08 09:40:55
全部回复
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51w
引用 @ 高挑的项链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基础信息表中的投资比例怎么填
你好,根据你们公司的章程进行填写
174楼
2023-02-08 09:53:33
全部回复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26w
引用 @ ????薇薇????安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个基础信息怎么填
这个基础信息可以不用填写
175楼
2023-02-08 10:02:59
全部回复
????薇薇????安:回复江老师 不填不给过
2023-02-08 10:27:53
江老师:回复????薇薇????安那你就随便填写一个部门的信息处理。
2023-02-08 10:57:13
锋利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32w
引用 @ 草莓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为什么基础信息里工号和姓名是灰色,选不了人名也手填不上去呢?我是哪里没弄好吗?我人员信息采集里有一个人已经报送成功并验证通过了。为什么了这一步选择不了员工名称呢?
您好,您看一下您人员信息采集那里身份选择是雇员吗?
176楼
2023-02-09 09:28:37
全部回复
小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28w
引用 @ 萌哒哒的小萝卜 发表的提问:
我这基础信息怎么填不了
您好,正常是可以填写的,提示是什么信息?
177楼
2023-02-09 09:39:52
全部回复
萌哒哒的小萝卜:回复小黎老师 纳税人信息不全,不能报税?
2023-02-09 10:01:42
小黎老师:回复萌哒哒的小萝卜您好,填写在基本信息那里呀,基本信息没有填
2023-02-09 10:13:42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12w
引用 @ 生活需要心态的滋润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企业基础信息表资产总额填写全年季度平均值怎么算?
您好 “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78楼
2023-02-09 09:48:45
全部回复
答疑-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03w
引用 @ 霍诗琪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请问所得税年报企业基础信息表中201部门名称怎么填写
一般公司的部门名称:财务部、行政部、业务部/项目部
179楼
2023-02-09 09:59:59
全部回复
霍诗琪:回复答疑-王老师
2023-02-09 10:30:59
霍诗琪:回复答疑-王老师 填写不正确
2023-02-09 10:56:13
答疑-王老师:回复霍诗琪你只填写了201,202、203未填写完整。
2023-02-09 11:13:44
姜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8w
引用 @ 不倒翁 发表的提问:
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填写人员基本信息表,填完信息后怎么也保存不了。我用的是2345加速浏览器,已经设置为超速模式。怎么样才能解决呢
你可以试着用IE、火狐、谷歌等都可以,换个浏览器试一下。有时候是系统问题,等一等再做。
180楼
2023-02-10 09:22:33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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