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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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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淡然的冰棍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181楼
2023-02-10 09: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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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的基础
计量。。。。。。。。。。。
182楼
2023-02-10 09:45:14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微小的部分 发表的提问:
公司从代账会计那把财务工作交接回公司,规范流程是什么?谢谢
填写交接单 在接单上把交接的内容填写清楚
183楼
2023-02-10 10:05:59
全部回复
微小的部分:回复玲老师 比如固定资产这块,因为交接地和固定资产所在地不同。交接完了发现账实不符,就直接盘亏吗?谢谢
2023-02-10 10:37:52
玲老师:回复微小的部分库存盘点,按盘点后的数据调到账实相符。
2023-02-10 10:49:23
小小霞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8w
引用 @ 东东吖? 发表的提问:
持续经营这一基本前提的主要意义在于可使会计原则 建立在非清算基础上,从而为分期结算账目、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提供基础。() A、正确 )B、错误
你好,这个是错误的呢,这个说的是会计分期
184楼
2023-02-12 10: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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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猫七街 发表的提问:
我想问一下,关于王侨老师的零基础学会计有没有相应的习题?
您好课程的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学堂首页客服人员
185楼
2023-02-12 11: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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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七街:回复东老师 不知道在哪里
2023-02-12 11:23:02
东老师:回复猫七街您是登录网站首页就能看到
2023-02-12 11:46:40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22w
引用 @ 张洁 发表的提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老师为什么要做为计税基础?
同学你好 因为要交税的
186楼
2023-02-12 11: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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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回复朴老师 老师为什么要交税
2023-02-12 11:58:48
朴老师:回复张洁缴纳印花税 有实收资本要交印花税的
2023-02-12 12:16:07
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64w
引用 @ 望海潮 发表的提问:
最新政策关于 工资的核算范围,职工福利的核算范围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 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 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 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 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 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 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 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 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 期奖金计划等。 三、《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187楼
2023-02-12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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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43w
引用 @ 丁零 发表的提问:
小规模的合作社建设基建设施得到财政拨款的怎么做会计分录,需要交税吗?
借银存贷专项应付款 专款专用的不需要的
188楼
2023-02-13 09: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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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零:回复郭老师 老师,使用该项专项资金时,怎么出来账务
2023-02-13 10:02:07
丁零:回复郭老师 老师,使用该项专项资金时,怎么处理账务
2023-02-13 10:31:22
郭老师:回复丁零用在哪里 借xx贷银存 借专项应付款贷营业外收入
2023-02-13 10:45:44
丁零:回复郭老师 老师,我现在是这样做:收到财政款项时:借 银行,贷 专项基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使用在建设合作社牛舍之类的建筑工程,我做 借 在建 贷 银行 这样做是否合理?
2023-02-13 11:02:56
郭老师:回复丁零你好,可以的,
2023-02-13 11:24:04
丁零:回复郭老师 老师,如果这样处理账务,计入:专项基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那所有者权益这一科目不就一直都有余额吗?
2023-02-13 11:37:54
郭老师:回复丁零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的
2023-02-13 11:56:07
小小霞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8w
引用 @ 微信用户 发表的提问:
不是说出了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
你好,麻烦你发一下题目
189楼
2023-02-13 09: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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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月月 发表的提问:
请问,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是会计准则,那么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也是会计准则吗?两者的编制基础是不是同一个准则? 对的,两者是同一个准则。
两者就是同一个准则,这个准则里面不仅规定了你这个报告的编制也规定的账务的处理。
190楼
2023-02-13 0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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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潘晓晓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我公司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市政工程,要采购碎石、砂石等,这个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休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我真的是没有理解透,这是不是有二层的意思呀,麻烦解释一下,谢谢!
你好! 意思是甲供材工程服务,适用简易计税(税率3%)
191楼
2023-02-14 09: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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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4.99
解题: 1.71w
引用 @ JIAYAN 发表的提问:
请问《基础会计》跟《初级会计实务》的关系是啥?
同学你好, 基础会计是入门的基础学科,入门后才是初级职称。 <解决请评分五分,学习是我们共同前进的动力~>
192楼
2023-02-14 09:41:27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5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这个文件是全国执行吗?一般纳税人也适用?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
你好,是的 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也是可以适用 的
193楼
2023-02-14 10:04:30
全部回复
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戴嘉凝 发表的提问:
1、小规模纳税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吧?2、这个政策一般纳税人是不是也可以享受: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
你好,一般纳税人应该不享受
194楼
2023-02-14 10:19:27
全部回复
马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88w
引用 @ 高高的大神 发表的提问:
0基础想学会计做公司内部帐
那你就要先学习会计基础,然后学习做账
195楼
2023-02-14 10:38:59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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