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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法是什么的法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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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5w
引用 @ 华仔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法律主体不是任何会计主体
你好,一个企业集团是个法律主体,但是就不是会计主体
31楼
2022-12-11 13: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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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仔:回复邹老师 企业集团是怎样的
2022-12-11 13:52:31
邹老师:回复华仔需要分别根据不同的主体进行账务处理
2022-12-11 14:09:51
华仔:回复邹老师
2022-12-11 14:37:38
邹老师:回复华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22-12-11 14:56:00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雨烟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主体是法律主体吗
你好,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32楼
2022-12-11 13: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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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烟:回复东老师 老师,能解释一下吗?谢谢
2022-12-11 14:09:21
东老师:回复雨烟比如说分公司也是会计主体,但不一定就是法人主体。
2022-12-11 14:38:20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会计是不是还要学习法律?
您好,一般情况下,学习税法和经济法就可以了。
33楼
2022-12-11 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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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4.99
解题: 1.55w
引用 @ 俊逸的大碗 发表的提问:
会计法律是由什么制定的?
你好,这个是一般是全国人大
34楼
2022-12-11 14: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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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星空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主体也可能是几个法律主体的综合体,什么意思
如母子公司编制合并报表,作为合并主体
35楼
2022-12-12 11: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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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回复袁老师 子公司因该也是一个孤立的会计主体吧
2022-12-12 12:28:54
袁老师:回复星空是的啊
2022-12-12 12:39:02
希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2
解题: 0.05w
引用 @ 落后的果汁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对,一个法律主体下可能有很多个会计主体,列如总公司与分公司
36楼
2022-12-12 12: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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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玉见一切美好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这样一份免责声明,公司与会计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与会计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法律效力
37楼
2022-12-12 1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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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22w
引用 @ 荣华若桃李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有什么区别
同学你好 1、定义不同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一般来说,凡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盈亏并编制报表的企业或单位就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个单位或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可以是单一的一个企业,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法律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包含主体不同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企业内部的某个单独核算的部门 法律主体:一般都是会计主体 3、是否具有独立性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法律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8楼
2022-12-12 1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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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51w
引用 @ 风中的雨 发表的提问:
货币计量基本假设明确了会计核算的()。A.时间范围。B.基本方法C.空间范围D.业务范围正确答案选择什么呢,
你好,这道题的答案选择B
39楼
2022-12-13 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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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老师 考证分两类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学是吧
你好,是的。同学。
40楼
2022-12-13 1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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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剑法盾
职称: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税务师),会计师-税务会计,会计领军人才,法院陪审员
4.99
解题: 0.55w
引用 @ 天真的电话 发表的提问:
货币计量基本假设明确了会计核算的()。A.时间范围。B.基本方法C.空间范围D.业务范围正确答案选择什么呢,
您好,正确答案:B.货币计量方法。
41楼
2022-12-13 1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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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26w
引用 @ 汐汐 发表的提问:
浅谈公司目前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节税措施这个怎么做
第一种方法,纳税人要从收入的方式和时间、计算方法进行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目的。   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收入的确认时间有不同的标准。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销货款或取得销货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待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收入确认时点的选择。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应特别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企业可推迟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直接收款销货时,可通过推迟收款时间或推迟提货单的交付时间,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劳务收入计算方法的选择。长期合同工程的收益计算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采用完成合同法为佳。   第二种方法,纳税人要基于税法对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有利方式。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纳税人可采用适当的存货计价方法在期末存货与已售货物间分配成本。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存货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存货计价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利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能达到节税目的。依现行税法,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这既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步骤,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采取何种方法为佳,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   第三种方法,纳税人要通过成本、费用的分摊与列支达到一个最佳成本值,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润少缴税。运用成本、费用分摊与列支方法,并非任意夸大成本、乱摊成本,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计算程序和核算方法等合法手段进行的财务税收节税活动。   费用分摊法。利用费用分摊法来影响企业纳税水平,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实现费用支付最小化,二是如何实现费用摊入成本最大化。企业通常有多项费用开支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规定的开支范围,如劳务费用标准、管理费定额、损耗标准、各种补贴标准等。如何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选择最小的费用支付额,即实现生产经营效益与费用支付的最佳组合,是运用费用分摊法的基础。   费用列支法。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第四种方法,纳税人可以通过盈亏弥补来节税。盈亏弥补是准许企业在一定时期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抵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这种优惠形式对扶持新办企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对具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但这种办法的应用,需以企业有亏损发生为前提,否则就不具有鼓励的效果,而且就其应用范围而言,只能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不足的,可以在5年内用所得税税前利润延续弥补;仍不够弥补的亏损,应该用5年后的税后利润弥补。盈亏抵补筹划主要有以下几点:   (1)提前确认收入。企业在有前5年亏损可供抵补的年度,可以提前确认收入。   (2)延后列支费用。如呆账、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直接核销法处理,将可列为当期费用的项目予以资本化,或将某些可控费用,如广告费等延后支付。   (3)收购、兼并亏损企业。税法规定:企业以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合并,被吸收或兼并企业已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间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逐年弥补。
42楼
2022-12-13 12: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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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Elynn 发表的提问:
成本会计中,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法和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法的区别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
您好,区别就是一个按数量分配,一个按金额分配,适用共同耗用材料的产品间的原材料的分配。
43楼
2022-12-13 12:59:59
全部回复
明烨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0.16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有没有法律规定国企会计能不能在外兼职呢?
您好: 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建议您关注企业内部规定。
44楼
2022-12-14 12: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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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回复明烨老师 这种想在外兼职是明着来好还是暗着来好呢?
2022-12-14 12:39:53
明烨老师:回复您好: 建议您先查看企业内部规定,如果有不可兼职的要求,建议您暗着来,并找那种随时可解除的兼职工作。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建议您和您的主管领导沟通好,以免误会!
2022-12-14 13:09:08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润物细无声 发表的提问:
经营范围里有国内广告代理(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这种范围能开咨询服务发票吗,后面括号里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是什么意思
你好 你需要有咨询类的业务才可以开相关发票的 就是说工商局注册批准允许的项目才可以
45楼
2022-12-14 12: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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