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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资料无纸化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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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80
解题: 0.01w
引用 @ Aban 发表的提问: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这个去哪个部门弄?
你好,一般需要找担保机构
151楼
2023-02-01 1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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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陶醉的过客 发表的提问:
我在做行政单位账,收到财政拨款的部门存量资金,用新会计制度如何做账? 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你好,分录是 借 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 贷 财政拨款收入
152楼
2023-02-01 1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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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5w
引用 @ 卢彰棕 发表的提问:
影响获利能力的会计政策主要有哪些
你好,获利能力与企业采取哪种政策是没有关系的
153楼
2023-02-01 1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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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老师(1)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2
解题: 0.06w
引用 @ 姜奈 发表的提问:
老师可比性不就是要求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吗?
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与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这里有两层含义。所以a不选。
154楼
2023-02-01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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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奈:回复伍老师(1) 那要求可比不就是要相同的会计政策吗
2023-02-01 11:03:07
伍老师(1):回复姜奈是同一个企业的话不同时期可比,与不同企业同一期间可比,两个要求
2023-02-01 11:27:36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5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收到财政部门的稳岗补贴怎么做账
你好,收到财政部门的稳岗补贴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 
155楼
2023-02-02 09: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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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邹老师 需要纳税调整吗
2023-02-02 09:43:51
邹老师:回复?你好,这个不需要纳税调整的 
2023-02-02 10:00:58
?:回复邹老师 这个属于不征税收入吧
2023-02-02 10:28:09
邹老师:回复?你好,没有文件说这个是不征税收入啊
2023-02-02 10:46:14
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0.28w
引用 @ 程様 发表的提问:
销毁到期的财政票据,被财政部门剪过的票据也在统计范围内吗?但被剪过的票据财政部门没做过登记,需要纳入销毁范围内吗?
你好,一般剪过的视为已作废票据
156楼
2023-02-02 09: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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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様:回复何老师 老师,我需要填写销毁审批表,请问剪过的票据需要填在表格里么?<br><br>
2023-02-02 10:19:27
何老师:回复程様最好放到里面,虽然的作废了,但是没有销毁,
2023-02-02 10:34:27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小林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请问初级证书补贴是在哪个部门申领呢?我去了财政部和人社局都说没有,可是贵州这边不是有的么?
这个主要就是跟你们的人社局申请的。
157楼
2023-02-02 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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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回复东老师 我去了他们说没有!去人社局他们让我去失业部门问,去失业部门他们让我去人社局
2023-02-02 10:35:55
东老师:回复小林这个一般来说很少有补贴的。
2023-02-02 10:58:02
小林:回复东老师 那这个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么?我该如何咨询
2023-02-02 11:26:00
东老师:回复小林这个跟失业部门没有啥关系,就是和社区有关系。
2023-02-02 11:55:29
小林:回复东老师 哎!害我高兴一回!没有就算了!
2023-02-02 12:20:45
东老师:回复小林对,这个肯一般是不会有补贴的。
2023-02-02 12:35:52
崔老师
职称:初级
5.00
解题: 0.07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属于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量
应该属于会计核算方法,后进先出现在税务不承认,基本不用
158楼
2023-02-02 1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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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长情的萝莉 发表的提问:
会计最新政策是什么?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8日 •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七、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九、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159楼
2023-02-02 1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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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自知 发表的提问:
今年最新会计政策有哪些?
您好,目前知道的有一个企业会计准则16号的修订,财会【2017】15号。
160楼
2023-02-05 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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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张老师 发表的提问:
去年最大的会计政策是什么
您好!营改增了。
161楼
2023-02-05 11: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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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5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政策是什么?为什么要一致?
会计政策   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体现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原则
162楼
2023-02-05 11: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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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22w
引用 @ 天选之子 发表的提问:
卡片上对应的会计政策可以有()个(单选) A:1B2C3D多个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有多个
163楼
2023-02-05 11: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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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淡然的冰棍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164楼
2023-02-05 12:21:00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ZhC 发表的提问:
老师,财政部门给企业开据的资金往来收据,单位名称写的公司简称沒什么问题吧
你好 可以拿来使用的 盖章了吗
165楼
2023-02-06 08:47:01
全部回复
ZhC:回复meizi老师 盖了
2023-02-06 09:00:02
meizi老师:回复ZhC你好 盖章了的话就可以使用的
2023-02-06 09: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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