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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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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48w
引用 @ 水中的小鸟 发表的提问:
农村合作社企业很多都没发票咋作账务处理
你好 没有发票做账可以 不允许抵扣所得税
196楼
2023-02-14 1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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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笨笨 发表的提问:
五个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要缴工会筹备金吗
你好   是的。也会涉及工会筹备金的。如果核定了就得报的 
197楼
2023-02-14 10: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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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26w
引用 @ 清茶一杯 发表的提问:
农村合作社免费给农户提供种子,该计入什么科目
这个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属于捐赠支出
198楼
2023-02-14 1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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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一杯:回复江老师 老师,借 营业外支出 贷 生产成本,对吗?
2023-02-14 11:41:45
江老师:回复清茶一杯这个种子如果是你们自己的农产品,就是需要做视同销售 如果是购买的,就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023-02-14 11:53:38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怕孤单的服饰 发表的提问:
你好 农村合作社购买农业险流程,保险投保人被保人是合作社还是种植户个人
被保人是合作社呀,是合作社。
199楼
2023-02-15 09: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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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4.99
解题: 1.55w
引用 @ cj陈郡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我企业是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如果做村里的水电工程,免税吗?
你好,请问你是涉及农业的吗?
200楼
2023-02-15 1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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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陈郡:回复龙枫老师 承包村里的工程
2023-02-15 10:33:48
龙枫老师:回复cj陈郡你好,并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的
2023-02-15 10:47:20
蒙蒙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5
解题: 0.37w
引用 @ 彩色的音响 发表的提问:
农村合作社的单位需要交社保吗?
合作社的社员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保的,如果该社员是合作社的工作人员那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保的。
201楼
2023-02-15 1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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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22w
引用 @ 当妈的汉子 发表的提问: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适行)是怎样的?
总 则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要求 (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四)合作社的应收款项包括本社成员和非本社成员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合作社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 (五)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 合作社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六)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合作社应当加强对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七)合作社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工业产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计价;受托代购商品视同购入的物资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加工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加上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计价;受托代销商品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出售受托代销商品时,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收入,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支出;委托代销商品按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成本的确定,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合作社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八)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保管员清点验收入库,填写入库单;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批准后的出库单出库。 (九)合作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 (十)合作社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计价。 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价。 合作社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其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实物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合作社对外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十一)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的对外投资业务(包括对外投资决策、评估及其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由理事会提交成员大会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成员大会的决策意见。 合作社应当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合作社应当对对外投资业务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合作社应当加强对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会计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要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有价证券要由专人管理。 (十三)合作社的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 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合作社其他农业资产,可比照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计价原则处理。 (十四)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资产。 (十五)合作社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 3.接受捐赠的全新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十六)合作社的在建工程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支出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 (十七)合作社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合作社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除外。 合作社当月或当季度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或当季度不提折旧,从下月或下季度起计提折旧;当月或当季度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或当季度照提折旧,从下月或下季度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十八)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十九)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二十)合作社的无形资产是指合作社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从使用之日起,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收入;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计入其他支出。 (二十一)每年年度终了,合作社应当对应收款项、存货、对外投资、农业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3.无法收回的对外投资; 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5.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6.毁损和报废的在建工程;7.注销和无效的无形资产。 (二十二)合作社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与资产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三)合作社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等。 合作社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十四)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合作社应当对借款业务按章程规定进行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合作社应当在借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合作社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合作社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五)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等。 (二十六)合作社对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应按双方确认的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入股金,双方确认的价值与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接受他人捐赠、用途不受限制或已按约定使用的资产计入专项基金。 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计入盈余公积。 (二十七)合作社的生产成本是指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或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二十八)合作社的经营收入是指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销售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合作社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合作社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二十九)合作社的经营支出是指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因销售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管理费用是指合作社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业务招待费、无形资产摊销等。 其他支出是指合作社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以外的支出。 (三十)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三十一)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真实完整地登记成员个人账户。
202楼
2023-02-16 09:17:27
全部回复
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柠萌 发表的提问:
农村合作社属于什么类型
你好, 合作互助组织、或是相当于股份制公司性质吧
203楼
2023-02-16 09:23:17
全部回复
答疑-小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1w
引用 @ 不忘初心 发表的提问:
老师 ,农村合作社,怎么做账
您好,可以学习下会计学堂真账实操--农业养殖里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套
204楼
2023-02-16 09:47:37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持之以恆` 发表的提问:
农村合作社要工商年检吗?
您好,需要做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就需要填写企业公示,
205楼
2023-02-16 10:14:59
全部回复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炙热的过客 发表的提问:
农村合作社两年都不做账
学员,您好,2年了!需要做账的,要尽快规范做账的了
206楼
2023-02-19 11:25:35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吴阳丹 发表的提问:
农村合作社应该如何报税?
你好 在电子税务局里面去报税 具体报税和税种你可以先去电子税务局里面查询下税种信息和申报期的
207楼
2023-02-19 11:46:08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回复吴阳丹你好 在电子税务局里面去报税 具体报税和税种你可以先去电子税务局里面查询下税种信息和申报期的
2023-02-19 12:36:49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5w
引用 @ 水中的小鸟 发表的提问:
请问农村合作社怎么做账?
你好,具体是农村合作社,发生了什么经济业务?
208楼
2023-02-19 11:55:03
全部回复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48w
引用 @ 张丹 发表的提问:
办苗木种植公司和农村合作社税收上边有什么区别?
你好 免增值税和所得税 一样的免税政策
209楼
2023-02-19 1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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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回复郭老师 后期如果都有100万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两者都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2023-02-19 12:23:18
郭老师:回复张丹你好 是的 需要交个税的
2023-02-19 12:45:41
张丹:回复郭老师 有的说农村合作社分红不用交个税。
2023-02-19 13:09:15
郭老师:回复张丹村民从农村合作社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果不需要交个税,依据是什么?   答: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免税或应全额交税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社员的盈余分配很容易陷入两个误区:1.认为农民社员取得的盈余分配,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全额乘以税率20%交税;2.认为农民社员取得合作社盈余分配属于“四业”所得,应全部免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一定要注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上述规定中用到了两个词语,一个是“盈余返还”,一个是“盈余分配”。   因此,合作社向成员记进行盈余返还或分配,存在两种情况:   ①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说明:   对于该部分“分配所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用的术语是“盈余返还”,而且是按照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也就是,农民社员取得该部分所得的前提,必须要与合作社发生交易,比如农民自产农产品或农业初级产品,销售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出去。因此,农民社员取得的该部分所得,其实应该是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或农业初级产品的所得。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农民社员因“四业”与合作社发生交易而产生的盈余返还,是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②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余额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说明:   对于该部分“分配所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用的术语就直接是“分配”,而且是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来计算,而且盈余来源更加的广泛,包括了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等。因此,该部分“分配所得”,就不是“四业”所得。   对于该部分分配所得,个人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2023-02-19 13:30:20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嘻嘻 发表的提问:
非盈利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什么会计制度?
你好同学用的是叫民非会计制度同学。
210楼
2023-02-20 09:03:06
全部回复
嘻嘻:回复何江何老师 选那个老师?急急急
2023-02-20 09:27:06
何江何老师:回复嘻嘻你如果是合作社是选村集体这个 如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选民非,你应该是盈利性的合作社
2023-02-20 09: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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