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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生农副产品会计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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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廖海鸣 发表的提问:
农副产品的收购,报税的时候,金额是自动从系统带过来的么?
你好,系统会自带金额的,
256楼
2023-03-02 09: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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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mercy,love.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我销售农副产品需要缴税嘛?还是只能减免缴税呢?
你好,如果自产自销的话,是免税的
257楼
2023-03-02 0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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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y,love.:回复紫藤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3-02 10:24:07
紫藤老师:回复mercy,love.不客气,如果你对我的解答满意可以评个五星哦!
2023-03-02 10:35:24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漂亮的茉莉 发表的提问:
您好!请问4月收到税率为百分之十的农副产品专票可以加计扣除几个点
您好,4月收到税率为百分之十的农副产品专票,可以加计扣除2个点。
258楼
2023-03-05 1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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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48w
引用 @ @~蓉 发表的提问:
老师早上好,请问购买农副产品的税费问题是怎么扣除的?是从总价款扣除还是?这块没搞懂
你好,对方给你看的是免税普通发票,对方是自产自销的事吗?
259楼
2023-03-05 1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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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回复@~蓉如果是的话,按照票面的金额乘以9%,从这里面扣除。
2023-03-05 12:04:15
@~蓉:回复郭老师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购入农产品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50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9%,货物收到并验收入库,价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则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23-03-05 12:27:39
郭老师:回复@~蓉5000乘以9%,这个就是进项。然后你的原材料成本是5000-5000乘以9%。
2023-03-05 12:41:41
@~蓉:回复郭老师 4、某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购买价款80万元,增值税扣除率为9%,另发生保险费1万元,装卸费1.4万元。该批农产品的采购成本为( )万元。
2023-03-05 13:00:18
郭老师:回复@~蓉80-80*9%加1加1.4 这个是成本的
2023-03-05 13:13:12
@~蓉:回复郭老师 就是说需要从从总价款扣除所免税费才是成本价?
2023-03-05 13:37:08
郭老师:回复@~蓉你好 是的 你抵扣了增值税 所得税就不能做了
2023-03-05 14:06:28
@~蓉:回复郭老师 那银行存款减少额度还是写总价款?
2023-03-05 14:17:14
郭老师:回复@~蓉银行存款还是写5000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
2023-03-05 14:35:33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老师 请问农副产品免税备案需符合哪些条件呢?具体申请备案条件流程和材料有哪些呢?
你好 你需要把资料带去税局备案 要去备案的话,需要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公章,减免税申请资料等。 具体问下你税局那边具体要求
260楼
2023-03-05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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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meizi老师 老师 除了流通中的肉蛋奶符合免税条件 还有哪些符合免税条件的内容呢?
2023-03-05 12:02:59
meizi老师:回复????你好 可以看看这个文件 一、哪些产品属于增值税政策定义的农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哪些农产品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汇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规定,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2023-03-05 12:13:51
????:回复meizi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3-05 12:27:24
meizi老师:回复????不客气的 帮到你就好 满意请给予评价
2023-03-05 12:56:40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Charmer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 像自热火锅这一类的产品开票是属于哪一类呢,我这边收到的发票对方开的是农副产品 税率13%这样开对吗?
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话是免税的 如果是加工的产品销售就要按13%了
261楼
2023-03-06 09: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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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mer:回复meizi老师 那自热火锅这样的产品 能开成农副产品吗
2023-03-06 09:27:15
meizi老师:回复Charmer你好 税收分类编码: 103020303 税收分类名称: 即食方便食品 开票商品名称: *方便食品*自热火锅 应该是开这个大类的 不是农产品
2023-03-06 09:49:22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谭付艺 发表的提问:
公司做农副产品买卖.去市场摊位农户购买产品.他们不会开发票.可以本公司代替农户和摊位去开发票么?需要什么资料?
可以让农户跟你一起去,带上经办人的身份证就可以,现场填写增值税开具信息表。
262楼
2023-03-06 09: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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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a 偏袒. 发表的提问:
农副产品的商贸公司成本率怎么计算更合理呢?
你好同学,一般是30%左右的同学,。
263楼
2023-03-06 09: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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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偏袒.:回复何江何老师 成本率在30%吗老师???
2023-03-06 09:55:58
何江何老师:回复a 偏袒.一般是的,它的损耗很大,成本很低的同学,所以一般是这样的
2023-03-06 10:13:37
笑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4.99
解题: 0.72w
引用 @ 刘建华 发表的提问:
农副产品公司需要交房产税吗
您好,农副产品公司需要交房产税
264楼
2023-03-06 0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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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老师:回复刘建华您好,补充一点,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2023-03-06 10:42:00
逍遥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金榜)
5.00
解题: 0.02w
引用 @ 小耳朵 发表的提问:
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农产品交易市场;具有管理市场租赁服务;批发、零售;农副产品、食品、水产品、农资、饲料、农业机械;连锁经营和进出口业务;为农产品市场提供配套的的招待所、小卖部、食店、运输、仓储、包装;农产品和农业技术信息咨询、综合电子商务、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市场投资;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销售,系统集成、安装维护,承办会议展览、翻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我现在要建账,需要选什么行业
选择利润贡献大的经营范围作为主要建账标准,贵公司经营范围多,不过应该大多数根本就不会发生业务。
265楼
2023-03-07 08: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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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大山安利人 发表的提问:
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的会计处理
你好! 比如买价100
266楼
2023-03-07 08: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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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回复大山安利人借:库存商品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100*10%) 贷:银行存款100
2023-03-07 09:28:34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26w
引用 @ 张英 发表的提问:
什么样的企业购进农副产品可以抵税?
就是农牧渔林业,进行购进农副产品进行销售,或者是进行深加工,可以抵扣进项税
267楼
2023-03-07 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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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会计 发表的提问:
17年7月以后购进的农副产品11%税率的普票可以抵扣吗
你好!你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是可以的。但是现在这个查的很严,建议你咨询下税局再做。收购发票可以,但是对方如果是流通企业,则不一定。
268楼
2023-03-07 09: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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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回复宋生老师 如果对方单位是自产自销的应该可以吧
2023-03-07 10:02:06
宋生老师:回复会计你好!所以你要去咨询下税局,最终怎么样要他们认定
2023-03-07 10:25:45
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木子 发表的提问:
收到免税农副产品分录怎么做???
你是收购的过程吗,同学还是什么情况
269楼
2023-03-07 0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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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回复武老师 我是收到对方开给我的收购发票,我怎么入账
2023-03-07 10:18:15
武老师:回复木子原材料 银行存款就可以了 你税单独反应
2023-03-07 10:31:14
小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03w
引用 @ Jai Ho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我在经营一个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想咨询一下免税条件,如何合理减税
一、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详见附件1)。   注意: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据:财税〔2008〕81号)   (三)回收再销售畜禽   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依据: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四)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依据: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五)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依据:财关税〔2016〕64号)   (六)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大豆免征增值税,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财税字〔1999〕198号、财税〔2014〕38号)   (七)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注意:不包括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依据:财税〔2012〕75号)   (八)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依据:财税〔2011〕137号)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5.牲畜、家禽的饲养;——包括猪、兔的饲养,饲养牲畜、家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6.林产品的采集;   7.远洋捕捞;——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以上农、林、牧、渔业项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不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其中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详见附件2。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观赏性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指“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三)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号公告)   (四)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五)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六)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270楼
2023-03-08 0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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