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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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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5.85w
引用 @ A0小茹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下,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附表2当中,待抵扣进项税额,在什么情况下才要用到
你好,以前是不动产分2年抵扣时用,现在基本用不到了
271楼
2023-03-12 1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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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我们会记上的待抵扣进项也是这个意思吗?还是?
2023-03-12 12:06:15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是的,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计入待抵扣进项就是这个意思,但现在都一次性抵扣了
2023-03-12 12:33:19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老师,我一般纳税人取得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但是太多了,又不想留底,请问这个该如何处理?
2023-03-12 12:58:31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这个要抵扣的,否则查到会有风险的
2023-03-12 13:24:20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我可以部分计入成本费用里面吗?一些计算抵扣?
2023-03-12 13:46:11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成本费用也是要抵扣的偶尔的一二票问题不大,
2023-03-12 13:58:13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因为我这边控制增值税的时候发现我成本结转太低,但是我原本成本就这么多,如果不入帐我成本偏低,入帐增值税偏低,所以才想能不能直接计入成本不计算抵扣!有解决办法的吗老师
2023-03-12 14:08:37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费用或者非农产品购进开一部分普票,不要开专票
2023-03-12 14:29:45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没有耶,我们都是去合作社拿货的
2023-03-12 14:59:23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那就没有其他好办法了
2023-03-12 15:11:13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您好,老师如果取得收购农产品收购普通发票,税额直接计入成本里,一些计算抵扣销项,这样有问题吗?
2023-03-12 15:28:18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就是会存在一定风险,税局查到要问为啥不抵扣,可以从商贸企业开进来普票,不要直接从农户收购
2023-03-12 15:57:09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那我可以放在待抵扣进项里面吗,因为反正这个代表着不抵扣,
2023-03-12 16:15:57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因为拿货,老板跟合作社签订啦合同,我家也只卖一个品种
2023-03-12 16:44:53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不能使用待抵扣进项税额的
2023-03-12 17:13:20
A0小茹:回复徐阿富老师 那老师我能把税额计入成本,后期再抵扣再冲减成本费用
2023-03-12 17:37:44
徐阿富老师:回复A0小茹你好,这个一般不能跨年度的,
2023-03-12 18:01:01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风中百合 发表的提问:
工业会计一般纳税人的外账包括成本核算吗? 请哪位老师回答一下?
您好!当然包括的了。外帐也是一整套帐来的。
272楼
2023-03-12 11: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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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CMA,审计师
4.99
解题: 0.21w
引用 @ 李四 发表的提问: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时候前期会有一个辅导期?
你好,企业新认定一般纳税人都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和非辅导期区别是一般纳税人当期认证的进项可以抵扣,如果是辅导期的纳税人当期认证的进项,下个月可以抵扣
273楼
2023-03-12 1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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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15w
引用 @ Smile 发表的提问:
年应税销售大于500就申请一般纳税人,这个应税销售额是销售金额减去进项金额后大于500万,还是直接的销售金额大于500万
您好 直接的销售金额大于500万
274楼
2023-03-13 09: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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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51w
引用 @ A Xiao yumei☆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小规模之前的工程项目未开出发票,如果公司升为一般纳税人之后之前的项目还可以按小规模时期的税率开票吗?公司现在还未申请一般纳税人。
你好,转一般纳税人之后,不可以的。
275楼
2023-03-13 0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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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37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新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么?已经领的小规模票还能用么?
你好,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需要达到规模才可以
276楼
2023-03-13 09: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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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郑丽 发表的提问: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
账册健全核算准确,有固定的场地就可以。
277楼
2023-03-13 09: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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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回复玲老师 由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
2023-03-13 10:03:34
玲老师:回复郑丽连续12个月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
2023-03-13 10:30:56
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老师在吗,咨询下申请一般纳税人选择次月生效,当月收到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生效之后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
278楼
2023-03-13 09:59:58
全部回复
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梓馨 发表的提问:
申请一般纳税人 税务局打电话来要去面签 这个是走个流程还是很严格的要去看场地什么的
你好,是的,也有可能会查账的呢
279楼
2023-03-14 08: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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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米苏 发表的提问: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开普票的情况下是不是也要计算销项税额
您好!小规模不分进项销项的,不过您可以这样理解。
280楼
2023-03-14 09:01:24
全部回复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请问什么情况是一般计税,什么情况是简易计税
你好,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81楼
2023-03-14 0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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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回复小鱼儿简易计税是因特殊行业,无法取得或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所以采取简易计税的方法来征收增值税。
2023-03-14 09:52:44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15w
引用 @ 陌生人???? 发表的提问:
这种情况是不是增值税没缴纳,附税就不用申报了,一般纳税人
您好 一般纳税人不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也应该零申报
282楼
2023-03-14 09: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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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回复bamboo老师 那这个情况是
2023-03-14 10:03:37
bamboo老师:回复陌生人????您的截图看不清楚啊 可以截个清晰点的么
2023-03-14 10:31:45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教务主管 发表的提问:
想问小规模纳税跟一般纳税生产加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跟纳税申报一样吗?
你好!是的,是一样的了。
283楼
2023-03-14 09: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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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主管:回复宋生老师 都是销项减进项吗
2023-03-14 10:10:16
宋生老师:回复教务主管你好!不是,一般纳税人才是销项减去进项。 计算方式不同。
2023-03-14 10:35:05
教务主管:回复宋生老师 纳税如何申报? 小规模进项也要进系统验票吗?
2023-03-14 10:50:39
宋生老师:回复教务主管你好!不用,小规模不需要认证。至于申报,建议你看下课堂申报的课程。因为打字真没办法说清。而且具体的申报还要涉及很多种情况。
2023-03-14 11:01:02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25w
引用 @ 云淡风轻 发表的提问:
请问一下我们申请企业税贷的时候系统提示.核心征管不存在该纳税人信息。这是什么情况?
你们去税局报到了吗?核定税种了吗
284楼
2023-03-15 08: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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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61w
引用 @ 糖圆 发表的提问:
老师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况有哪些?
你好!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种: 一、按照5%征收率 1、出租、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财税〔2016〕36号附件2,16号公告,14号公告) 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3、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4、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47号 ) 6、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7、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8、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二、按照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一般纳税人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财教〔2014〕56号) 12、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财税〔2015〕97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2015年第90号) 14、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1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财税〔2016〕36号 附件2) 16、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6〕36号 附件2) 17、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 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8、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 19、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0、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1、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23、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 27、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8、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30、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32、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33、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3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6、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85楼
2023-03-15 0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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