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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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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丽丽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母公司可以是法律主体,子公司也可以是法律主体,而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集团不是法律主体呢?
因为你从事经济活动要么以母公司为主体要么以子公司为主题
91楼
2022-11-22 1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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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提问#老师你好,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关系主体中属于营利法人还是非营利法人
个体户的话,首先就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哦
92楼
2022-11-23 07: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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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芳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7
解题: 0.81w
引用 @ 笨笨的西装 发表的提问:
G主体与法律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同学你好,你是想问什么呢
93楼
2022-11-23 07: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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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沙滩边上看海~ 发表的提问:
怎样清晰理解出 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内容呢?
主体就是,人或者公司 客体就起关系中的具体对象 内容就是,X权利,X义务
94楼
2022-11-23 08: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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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7w
引用 @ 五味子???? 发表的提问:
答案C是法律关系主体为啥还选
你好,学员,这个有具体背景吗
95楼
2022-11-23 08: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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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83w
引用 @ 柠檬 发表的提问:
按照法律规范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方式进行区分,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这里的按照法律规范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方式进行区分不是特别明白其概念的意思
您好 行为模式就是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如果法律规范规定主体可以干什么,这就是授权性规范,如果法律规范规定不可以干什么,这就是义务性规范。
96楼
2022-11-24 06: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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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
4.99
解题: 0.17w
引用 @ 钢梯驪人, 发表的提问: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意思,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意思,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意思,三者联系起来怎么解释
同学你好,稍等下,晚点为您答疑
97楼
2022-11-24 07: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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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梯驪人,:回复勇老师 好的,打扰老师了,明天教我也行
2022-11-24 07:43:24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同学你好,没事,晚点会回复您
2022-11-24 07:58:09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同学你好,老师来啦
2022-11-24 08:18:3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022-11-24 08:29:52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一、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2022-11-24 08:59:40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
2022-11-24 09:22:49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022-11-24 09:36:50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2022-11-24 09:49:4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2022-11-24 10:13:50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权利能力,某些特定类型的法律关系,
2022-11-24 10:27:2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除了要具有权利能力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2022-11-24 10:52:3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所谓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
2022-11-24 11:17:02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2022-11-24 11:34:3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按法学界主流的观点,可把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两种。
2022-11-24 11:49:4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一般权力能力是所有公民普遍享受,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如人身权利能力等。
2022-11-24 12:13:30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特殊的权利能力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如参加选举的权利能力须以达到法定年龄为条件。
2022-11-24 12:24:56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成立,终于法人被解散或撤销。
2022-11-24 12:51:2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人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与法人成立的目的直接相关,并由有关法律和法人组织的章程加以规定。
2022-11-24 13:03:33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2022-11-24 13:22:1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三类。一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022-11-24 13:41:4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第二类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第三类为无行为能力人。
2022-11-24 14:06:46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与行为能力直接相关的是责任能力。
2022-11-24 14:33:5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责任能力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022-11-24 14:43:5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责任能力是行为能行在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它与关于行为能力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2022-11-24 15:03:2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完全的责任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即限制行为能力人,
2022-11-24 15:22:3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而且无行为能力人则是无责任能力人。
2022-11-24 15:49:4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但值得注意的是,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年龄在不同法律中的规定是不相同的。
2022-11-24 16:08:34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
2022-11-24 16:31:3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
2022-11-24 16:44:2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
2022-11-24 17:04:2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2022-11-24 17:14:2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2022-11-24 17:32:0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
2022-11-24 17:56:51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
2022-11-24 18:17:20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2022-11-24 18:36:1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1、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2022-11-24 19:00:4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2、物 如买卖法律关系,其客体为货物和钱。
2022-11-24 19:14:2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但法律关系上的物必须具有合法性。
2022-11-24 19:37:24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3、人身 人身在一定范围内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022-11-24 20:04:54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为监护权之客体。
2022-11-24 20:32:33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人身之部分从自然地从身体中分离,已成为与身体相脱离的外界之物时,亦可视为法律上之物,例如献血。
2022-11-24 20:59:0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4、精神产品 知识产权。
2022-11-24 21:21:50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5、行为结果 物化结果:如委托加工合同的客体。
2022-11-24 21:43:53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非物化结果:如歌星的演唱会。
2022-11-24 21:58:03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6、同一法律关系中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客体,而且还有主次之分。
2022-11-24 22:25:5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如买卖货物的法律关系,客体之一是货物,客体之二是货币。
2022-11-24 22:41:40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2022-11-24 22:57:16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2022-11-24 23:21:39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2022-11-24 23:39:31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规范中的权利义务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具有普遍效力,处于可能状态。
2022-11-25 00:03:53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针对的是特定主体一次性适用,具有个别效力,已经处于现实领域。
2022-11-25 00:17:4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四、法律关系的特征
2022-11-25 00:30:34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2022-11-25 00:52:06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建立的前提。
2022-11-25 01:05:5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
2022-11-25 01:28:1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如刑事法律关系不等于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2022-11-25 01:38:5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态。
2022-11-25 01:49:58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
2022-11-25 02:01:04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一个法律关系中必然体现国家意志,也可能有个人意志。
2022-11-25 02:24:51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公法法律关系不允许个人意志,但私法法律关系如合同关系允许个人意志。
2022-11-25 02:38:42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022-11-25 02:59:46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以上就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2022-11-25 03:23:36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您看看这样能不能理解
2022-11-25 03:45:07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看看有没有什么疑问
2022-11-25 04:00:55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有疑问可以提出来哦
2022-11-25 04:15:13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有专门老师为您答疑
2022-11-25 04:25:41
勇老师:回复钢梯驪人,祝你考试顺利,加油
2022-11-25 04:36:00
默雨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12w
引用 @ 祝世界和平 发表的提问:
非公司制企业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属于纳税主体,这句话对不对。
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都属于非公司制企业。纳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这句话是对的。
98楼
2022-11-24 07: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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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18w
引用 @ sʜᴇᴇᴘ 发表的提问:
单独设立的销售部门属于法律主体吗
同学你好,单独设立的销售部门属于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
99楼
2022-11-24 07: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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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纯真的大地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这个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分不清呢,怎么办?
你好,同学。 主体就是发生关系的主体,比如 ,人,公司,国家。 客体是这法律关系所指的对象,比如房子,车子等等
100楼
2022-11-24 08: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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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CYR 发表的提问: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什么不是法律主体呢! 法律主体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体的话,是要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 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如果资不抵债的话 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这个 和有限公司不同 所以 不是法律主体哦
101楼
2022-11-25 06: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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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R:回复许老师 有限公司谁去承担责任呢,是法定代表人?股东不用承担责任吗?
2022-11-25 07:12:44
许老师:回复CYR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这时候 公司是法律主体了 以公司的财产 去承担责任了 当然 如果股东没有按当初的约定 缴足资本 需要在未缴足的部分 承担出资义务 不过 这两个责任 是两个概念哈
2022-11-25 07:28:24
CYR:回复许老师 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的话,谁去承担呢,公司的钱是谁的钱,老板的钱还是法人的钱
2022-11-25 07:39:33
许老师:回复CYR这个要区分会计主体了 公司的钱 就是属于公司的 不是属于老板个人的 独立性 也就在这里 如果公司资不抵债 股东都履行完了出资义务 这样的话 不足以清偿的部分 就不用还了 因为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主体 已经没钱可还了
2022-11-25 07:56:32
星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4.99
解题: 1.71w
引用 @ 纯真的大地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课上说集团公司不能是法律主体,因为它是由若干个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我想母公司和子公司都能分别是法律主体,为什么它们所组成的集团公司就不是法律主体呢?
同学 1、集团公司是由多家相互关联的母、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自身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就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能分别是法律主体
102楼
2022-11-25 07:21:17
全部回复
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4.96
解题: 0.31w
引用 @ Golden Cross 发表的提问:
个体户是法律主体中的哪一类?
就属于法律主体中的个体工商户
103楼
2022-11-25 07:39:00
全部回复
Golden Cross:回复笑口常开老师 他算非法人组织还是特殊的自然人?
2022-11-25 08:08:53
笑口常开老师:回复Golden Cross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别的国家没有。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个体工商户”是做为“自然人”的特殊形态存在的,它并不属于其他组织
2022-11-25 08:38:14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复杂的麦片 发表的提问:
个体工商户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区别是什么?
您好,小企业会计准则通常比企业会计准则要更加简化,因为业务相对简单,不同点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的规定,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   第二,不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权益法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解释中只要求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小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而没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没有设三级科目,也无法反映是否要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笔者的理解是为了简化核算,不对其进行处理。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这简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手续,但可能会导致资本化金额夸大,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的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 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价款和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作为其入账价值,这避免了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较为繁琐的计算。   6. 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可见,所得税的账务处理采用了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付税款法,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所得税费用或在本期抵减所得税费用,而不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负债或一项资产加以反映。这简化了时间性差异的核算。   7. 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小企业会计准则》还简化了一些资产的转移价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法,没有要求按五五摊销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不需要分项比较计量,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可不结转其已提的跌价准备。   8. 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终企业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运用扩展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了小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还包括了接受现金资产的捐赠。其账务处理为:小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期末如果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额,分期进行上述转账处理。这使小企业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趋于合理。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2003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地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用以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的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   (四)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项目。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中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递延税款借项等项目,负债中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项目,所有者权益中减少了已归还投资项目。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项目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写法简化   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总说明的第12和13条中规定了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中的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原则,在以后的各项资产计价中不再重复这两类业务中的资产计价方法,这减少了制度的篇幅,阅读起来更简明。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在规定每一种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时都要重复说明,以非货币性交易换的资产和以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如何确定其入账价值,写法上不够简化。   (二)简化了核算方法   通过上述不同方面的比较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简单。如合并了4个一级科目,减少了25个一级科目;基本财务报表项目减少了9个;部分资产计价方法简化了,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关会计事项的核算方法简化了,如资产清查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所得税的核算、期末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简化不是更改核算方法,处理上仍保持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以便将来随着小企业规模发生变化,转换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可减少需要调整和说明的内容。因为我国划分小企业是以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及是否对外筹资为标准,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
104楼
2022-11-25 08: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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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耘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1w
引用 @ S思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道题选哪个?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甲、乙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没有生命体征的装修房屋?
同学你好,你的理解是对的。
105楼
2022-11-25 08: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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