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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构成犯法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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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壮观的裙子 发表的提问:
成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册会计师几名?
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会计师
136楼
2023-01-29 1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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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观的裙子:回复李爱文老师 老师为什么有的税要记到管理费用,有的税要记到税金及附加中呢?
2023-01-29 11:29:43
李爱文老师:回复壮观的裙子按最新的知识,全部附加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处理,补中级考试都是一个新知识点。
2023-01-29 11:56:01
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5.85w
引用 @ ID 发表的提问:
夫妻俩人注册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我任董事法人联系人,妻子是监事,那么财务负责人怎么办,好像法人和监事都不能任财务负责人
你好,财务可以请别人为负责人。
137楼
2023-01-29 11: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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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回复徐阿富老师 就两个人,写家里人可以吗?财务必须有资格证吗?
2023-01-29 11:43:17
徐阿富老师:回复ID你好,可以的,现在没有这个资格要求的
2023-01-29 11:58:13
ID:回复徐阿富老师 财务负责人不是不能是法人的近亲吗
2023-01-29 12:14:59
徐阿富老师:回复ID你好,近亲也可以的啊,怎么会不可以呢?
2023-01-29 12:25:34
董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61w
引用 @ 挽之、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是个新手代账会计,代账的公司让我用个体户给他们公司开票做成本,这明显是虚开发票,我又无法拒绝,我是他们公司的办税人员,这样对我风险有多大?我会被追究责任吗?
您好,请拒绝办理,现在查的比较严格,如果税务局追究起来,责任比较大,有很多被处罚的案例,现在办税都是实名制,很难逃脱责任的
138楼
2023-01-29 1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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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之、:回复董老师 老师,代账会计是不是都是做假账多?我们本地有税款优惠政策,只要本地开往异地的发票都可享受返税45%,很多外地客户在我们本地开公司和个体户,先用个体户给本地公司做进项,再用本地公司往自己异地的公司开票,最后再用自己异地公司给真实的业务开票,这样的风险是不是非常大?
2023-01-29 11:58:35
董老师:回复挽之、您好,不一定的,现在代账政府越来越严格了,您可以看一下最新的法律。 您好,这种风险非常大,像国家对霍尔果斯的免税政策现在监管的就比较严格了,不是说随便就能免税的。如果说真的要做,需要衡量一下风险。不能别人说可以做就做,因为处罚你的时候,你就是你,不能总抱着侥幸的心理,会计找个饭碗还是很轻松的。 虚开发票属于刑事行为了已经
2023-01-29 12:14:48
挽之、:回复董老师 嗯嗯,谢谢老师,这种钱我还是不要赚了,我听说马上个体户定期定额也要取消了,如果个体户也需要做账,他们这样就总有个窟窿补不上,还是很危险
2023-01-29 12:33:54
董老师:回复挽之、对的,现在能赚钱的方式太多了,而且要看趋势,未来企业的财务成本会越来越高,因为税务局要加强监管,国家缺钱了。 财务人员最好还是有原则一些,而且税务筹划未来也会很多,可以正常避税,但一定不能偷漏税。 祝你发展顺利
2023-01-29 13:03:16
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逗逗 发表的提问:
法人,监事,财务负责人,公司如果非正常经营,承担的责任各是什么??法人责任最大,监事和财务负责人哪个责任大?
您好,如果非正常经营,法人承担全部经营责任,监事承担审查建议责任,财务负责人承担核算监督建议责任,财务负责人承担责任大于监事。
139楼
2023-01-29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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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逗:回复老王老师 如果是财务税务上的问题,那监事也要承担责任吗?
2023-01-29 12:06:14
老王老师:回复逗逗您好,如果是财务税务上的问题,监事不承担责任。
2023-01-29 12:30:00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芝麻开门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董事会的职权有条款吗
你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40楼
2023-01-30 1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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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开门:回复紫藤老师 公司章程中,股东能聘任总经理吗
2023-01-30 10:39:35
紫藤老师:回复芝麻开门股东连董事长都可以作,只要有能力
2023-01-30 11:05:21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管制是对犯罪人进行关押的一种刑罚 请问老师这种说法对吗
管制是对犯罪人进行关押的一种刑罚 请问老师这种说法对吗 对的
141楼
2023-01-30 1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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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fighthrough 发表的提问:
经济法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是董事会的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东大会的责任,对吗?
你好同学,是的同学,是必须股东大会通过
142楼
2023-01-30 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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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水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29w
引用 @ 孙????小辉儿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这道题中为什么不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由总承包人乙承担责任然后再由乙向分包人丙追究相应责任
学员你好, 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由总承包人担责,再找分包人,加重了承包人的责任哦。
143楼
2023-01-30 1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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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辉儿:回复阿水老师 我不是那个意思。说白了发包人找总承包人算账,总承包人在找分包人算分包人承担的责任。这不是合同相对性嘛。总承包人跟分包人又没有合同。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2023-01-30 12:15:49
阿水老师:回复孙????小辉儿学员你好, 是突破了的。 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一部分承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来,分包人与发包人并无合同关系,但法律为使承包人与分包人互相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直接规定了二人对发包人的连带责任。就分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而言,可谓是合同相对性的一个例外。 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
2023-01-30 12:32:00
阿水老师:回复孙????小辉儿学员你好, 可以补充学习。 我国民法领域关于合同相对性突破突出表现在以下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中: (一)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具体规定在《合同法》第73条。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届期满;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已到期;③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不具有人身性;④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⑤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 为了保护自己债权得以实现,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次债务人,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法院可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权成立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而不能向债务人履行。履行完毕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消灭,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相应消灭。 2、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它与代位权共同构成债的保全制度。关于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规定。 撤销权成立条件及情形:①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债已到期;②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的;③主观上债务人具有侵害债权人债权之恶意;④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已危害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同理,为了保护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之诉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是被告,法院可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 (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分包人 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一部分承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来,分包人与发包人并无合同关系,但法律为使承包人与分包人互相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直接规定了二人对发包人的连带责任。就分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而言,可谓是合同相对性的一个例外。 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 (三)单式联运合同的区段承运人 与多式联运合同不同,单式联运合同由托运人与签约的承运人订立后,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签约人与该区段承运人负连带责任。 此时,若损失发生的区段的承运人不是签约人,其与托运人亦无合同关系,但他依法律规定要对托运人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此又为合同相对性之一例外。 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313条。 (四)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1、债权让与 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将债权的一部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使得债权人可为不特定第三人代替,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民法通则》第91条也对债权让于做了相应规定。 2、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指第三人代替原来的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与债权让与相反,在债务承担中债权人未变而债务人已不再特定,债务承担同样构成对债权相对性的突破。我国《合同法》第84条、《民法通则》第91条都作了相应规定。 (五)涉他合同 1、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的合同。《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这一规定突破了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但尚未突破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具有如下特征: ①第三人不是缔约人或其代理人,无需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②合同生效后,第三人可以接受或拒绝该权利。一旦接受,缔约双方就不能自行取消该权利;一旦拒绝,该权利转由缔约人享有。 ③第三人有权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可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是指缔约人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同样该规定突破了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但未突破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具有如下特征: ①第三人不是缔约人或其代理人,无需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②债权人对第三人享有直接的履行请求权 ③第三人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可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时,第三人无需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023-01-30 12:59:20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雪白的信封 发表的提问: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在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书上是并啊
你好,20年初级经济法教材改为或,不再是并。 您可以看一下20年初级经济法教材第41页第二段
144楼
2023-01-31 10:34:18
全部回复
雪白的信封:回复立红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1-31 11:00:39
立红老师:回复雪白的信封不客气的,祝您学习愉快,如果对老师的回复满意,请给老师一个好评,谢谢。
2023-01-31 11:17:34
小五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希望 发表的提问:
无证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吗?要判刑吗?会计人员无证驾驶会吊销会计证吗?
你好!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会构成危险驾驶,也可也能追刑事责任,看事故大小。但是会计不会因为无证驾驶而吊销驾驶证。
145楼
2023-01-31 11:02:37
全部回复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48w
引用 @ 黄敏 发表的提问:
昨天专管员打电话说我们被监控到税负低,留有的发票多,请问下这个应该怎么应对?会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呢?
你好,放心,不会有刑事责任的,你又没杀人放火,也不会有民事责任的! 如果他说税负低,查一下,是不是有其他问题,咱就改改,把税负稍稍往上调点就行了!
146楼
2023-01-31 11:26:59
全部回复
黄敏:回复老江老师 你好老师,请问下税局会不会查账或者是采取别的什么措施呢?
2023-01-31 11:56:50
老江老师:回复黄敏不会的,通常的做法,税务会派人前来评估!(也就是所谓的查账)
2023-01-31 12:20:55
黄敏:回复老江老师 那老师再请问下什么是评估?就是到实地考察核实一下吗?还是说稽查局查账?
2023-01-31 12:44:12
老江老师:回复黄敏不是稽查局,是税务的评估部门,上门来检查
2023-01-31 13:06:25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小肆儿 发表的提问:
是会计专业大四在校生,班主任要拿会从资格证去注册一个管理公司。因为要考研,所以没时间碰账,仅仅是为他注册公司挂个证而已。但班主任某天有问到开空头支票的问题,害怕如果他真的做了违法的事且数额巨大。就算没有做过帐且完全不知情,会不会追究责任?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不知情问题不大。如果你确实知情,就难说了
147楼
2023-02-01 09:59:11
全部回复
小肆儿:回复宋生老师 @宋老师:谢谢老师,不好意思我刚刚说错了,是开空白发票。那请问一下老师,我在他公司注册之初还可以更改财务负责人吗?如果可以改,应该需要做些什么呢?
2023-02-01 10:26:25
宋生老师:回复小肆儿你好!可以更改的。这个具体的操作你要问你们当地的税务局。
2023-02-01 10:52:17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WQY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会计法上要求对企业帐真识性负责任吗,会计很多事都不知道
我国《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会计行为的规范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148楼
2023-02-01 1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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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简单的小懒虫 发表的提问:
您好,村书记和会计两个人代替村主任在账上签字犯法吗?
你好,如果有委托书,可以代替村主任在账上签字
149楼
2023-02-01 10:53:09
全部回复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魏哲 发表的提问:
农村报销春节福利时,开具了一张假发票8万多,但是有实物收据,要追究什么责任?
开具假票,违背了税法,会罚款的
150楼
2023-02-01 1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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