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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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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Sllery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你好,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优惠处理上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普票的免增值税
286楼
2023-03-20 09: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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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回复Sllery4月份开始,生活服务不再免税
2023-03-20 10:03:23
刘艳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9.72w
引用 @ 小凤妹儿 发表的提问:
税务变更,哪些是需要先做工商变更,才能税务变更的?哪些不用做工商变更,直接就可以做税务变更。
您好,比如更换办税人,财务负责人这些,只需要税务变更,不需要做工商变更,如果是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更改,比如营业地址的变更,股权变更,这些只要变更了工商就需要变更税务
287楼
2023-03-20 1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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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妹儿:回复刘艳红老师 财务负责人如果已经工商备案了的话,那需要工商变更吗?
2023-03-20 10:28:13
刘艳红老师:回复小凤妹儿需要的呀,只要变更了工商,就需要变更税务
2023-03-20 10:53:29
小凤妹儿:回复刘艳红老师 那财务负责人需要工商变更吗?
2023-03-20 11:15:11
刘艳红老师:回复小凤妹儿财务负责人需要工商变更的
2023-03-20 11:38:41
小凤妹儿:回复刘艳红老师 注册地联系电话变更和版税人联系电话变更需要做工商变更吗?
2023-03-20 12:00:56
刘艳红老师:回复小凤妹儿这个工商不变更没事
2023-03-20 12:30:25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甜甜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买房的会设计什么税,会有那些注意事项,如果知道产品类型可以得出那些分析?买房的时候有时间限制么?比如哪几年几年房屋有变化 ,就是那个时间政策变化的时间节点
同学你好 你是个人买房? 还是公司买房?
288楼
2023-03-21 09: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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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回复钟存老师 老师你好,都涉及
2023-03-21 09:54:49
钟存老师:回复甜甜个人买房:契税,住房不交印花税,商业交印花税,一线城市有限购 公司买房:契税,印花税,一般没有限购 产品类型分析?销售方分析?
2023-03-21 10:11:51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波斯菊多 发表的提问:
现在的税法政策都有哪些?
,这个太多了。税务师教材要两本。
289楼
2023-03-21 0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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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回复波斯菊多税法政策太多了。 具体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法规库可以查询。
2023-03-21 09:50:40
雨轩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35w
引用 @ ???? ???? 发表的提问:
公司股权变更,会计人员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准备?
您好,下面发给您的,您参考下。转让前需要准备的资料 想要进行以上股权转让的流程,需要整理一些资料: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这三项是变更营业执照的必备资料。另外,公司变更通知书是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必备资料。这些资料整理齐全后,还需要统一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原组织机构代码证。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且最好携带相关印章。 转让行为的具体流程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但是股权的转让,需要对股权进行变更,这期间需要进行一系列较为繁琐的股权转让流程: 1.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找相关负责人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带好相关资料到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3.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4.持税务变更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 持银行变更单到开户行变更银行信息。 需要说到的是,变更过程中所填写的表格,都需要加盖公章。
290楼
2023-03-21 0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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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雨轩老师 老师,账务上要做些什么??
2023-03-21 10:07:19
雨轩老师:回复???? ????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通过公司账户 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原股东 :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023-03-21 10:22:14
???? ????:回复雨轩老师 老师,我想知道,就是会不会像审计那样查账之类的?
2023-03-21 10:51:38
雨轩老师:回复???? ????您好,不需要审计的
2023-03-21 11:02:35
???? ????:回复雨轩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3-21 11:16:43
雨轩老师:回复???? ????没事,对您有帮助的话麻烦给个五星好评
2023-03-21 11:44:48
淑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26w
引用 @ balabala 发表的提问:
一些最新的会计政策在哪儿可以看到?有没有什么app可以方便随时查看?
多关注财政厅网站和国税局地税局三个网站就差不多了,有个中国税法查询系统你可以试试
291楼
2023-03-21 1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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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实操学堂 发表的提问:
跟农业相关的政策有哪些
你好;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汇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规定,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2B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公司%2B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免征增值税政策汇总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规定:一、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大豆免征增值税,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1、企业所得税中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92楼
2023-03-22 0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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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
5.00
解题: 0.09w
引用 @ Kelly 发表的提问:
长期待摊费用都有哪些情况需要用的?例如房租,还有哪些情形?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1、开办费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指由于生产经营上的需要,对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进行改良工程所发生的支出。 3、股票发行费用 股票发行费是指与股票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股票按面值发行时发生的费用,或股票溢价不足以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股票承销费、注册会计师费(包括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等费用)、评估费、律师费、公关及广告费、印刷费及其他直接费用等。
293楼
2023-03-22 09: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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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范范 发表的提问:
固定资产安全生产费的政策变更
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文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企业基于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实施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有利于明确企业安全投入主体的责任,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财务储备和长效保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已被财企[2012]16号取代,其中新增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行业也应计提安全生产费。 折叠编辑本段会计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 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不计入当期损益;使用时,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并计提折旧;属于费用性支出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根据实际使用的金额,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涉及所得税会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上述会计处理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例】A公司2007年度当年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为5 000万元,提取后的利润总额为10 000万元,当年使用了安全生产费3 000万元,其中2007年初用于添置安全防护设备为2 000万元;其余1 000万元属于费用性支出,2007年年末安全生产费结余为2 000万元。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预计净残值。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税收按照安全生产费的实际发生额允许税前列支;为简化不考虑制造费用在营业成本与存货之间的分摊,相关制造费用全额转入当期营业成本;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1、会计处理: ① 提取安全生产费 借:利润分配--计提专项储备 5000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5000 ② 支付安全生产费种费用性支出 借:管理费用等 1000 贷:银行存款等 1000 ③ 添置安全防护设备 借:固定资产 2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0 ④ 提取安全防护设备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200 贷:累计折旧 200 ⑤ 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3450【(15000-1000-200)*25%】 贷:应缴所得税 3450 ⑥ 按照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作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内部结转 借:盈余公积 3000(5000-2000) 贷:利润分配 3000 2、在编制2008年报时,对上例2007年按原会计规范进行的安全生产费处理追溯调整如下: ①所有者权益项下内部结转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提取专项储备 5 0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3 000 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2 000(5 000-3 000) ②固定资产折旧及长期应付款调整 借: 年初未分配利润(管理费用) 1 000 累计折旧 1 800 (2 000-200) 长期应付款 2 000[(5000-1000)-20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营业成本) 4 800 (5 000-200)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最新规定: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例】某金属矿山企业属井下矿山,该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井下矿山为每吨8元,原矿产量10000吨/月。2009年6月10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企业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用于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00元,安装过程中支付人工费30000元,6月26日安装完成。该同类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009年6月27日,该企业另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用12000元,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3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0000×8=80000(元)。 借:制造费用 80000 贷:专项储备 80000 (2)动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12000+13000=25000(元)。 借:专项储备 25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 (3)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4)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5)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130000 贷:在建工程 130000 (6)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 130000 贷:累计折旧 130000 注意执行时间及追溯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说,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前,高危企业按照财会函〔2008〕60号文件执行的,要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时,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属于2009年1月~5月的,先用红字冲回前期的会计处理,再按新规定处理;属于以前年度的,先冲回计提数,然后冲回计提的折旧,最后冲回费用支出。 折叠编辑本段计提 折叠计提标准 划归为高危行业的部分企业,认为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标准过高,企业难以承受。其中有些企业自身防范事故的意识不强,未将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视为必要的投入。但计提标准的合理性也确实存在一定问题,有些行业或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投入或支出需求与计提标准不匹配。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并且规定: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在该办法实施过程中,一些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毛利率较低,如果按照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后,会造成当年全部净利润或者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不够计提安全生产费。笔者认为,从会计角度而言,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的计提应当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提取至零为限。但安全生产费的计提,也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比较合理的标准。以某家中型建筑施工企业为例说明。当年营业收入200 000万元,假定其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收入各占50%,按《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计提比例分别为2%和1%,应计提3 000万元安全生产费,但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只有3 000万元,并且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如果维持上述水平,在每年安全生产费实际支出1 000万元的情况下,专项储备结余当年增加 1 700万元(3 000-3 000×10%-1 000),需要近六年才能使得该项储备累计结余达到10 000万元(200 000×5%),以满足《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的条件。一方面,安全生产费储备余额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该企业将连续多年无法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当下,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已被财企[2012]16号取代。其中新增了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行业也应计提安全生产费。 折叠计提处理 高危行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不完全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难以可靠地计量,因此,财会函[2008]60号文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从未分配利润转入盈余公积,建立专项储备。但是,将计提安全生产费作为利润分配,笔者认为存在如下缺陷:首先,导致部分成本外部化,使得为获取收入而必须发生的一部分成本未能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与相关收入的配比性较差,不利于进行成本控制与盈利预测;其次,与相关税收法规缺乏协调,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布的财建[2004]119号文中明确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这与原来的会计处理规定比较协调,而按财会函[2008]60号文的规定计提时不通过损益直接进入利润分配,给企业纳税调整和税收征管带来不便;再者,与利润分配的性质不相符,混淆了企业费用列支与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利润的界线,容易引起投资者误解,并将引发下列问题: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不够计提,是否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为限?若企业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就不需要提取安全生产费了吗 折叠编辑本段专项储备 有关安全生产费的新会计规范,只允许在实际使用时才能根据使用金额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由于前述计提标准的问题,一些企业盈余公积项下的专项储备余额可能越来越大,从而导致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与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金额的严重不协调。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57号的要求,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相关企业为了实现利润分配的目的,只有通过拼命开支已计提的安全费用方式,才能通过回转增加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进而引发已提安全生产费的滥用。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其使用和结转应当与有关工程对应挂钩,当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不再需要发生安全生产支出时,与该工程项目相关的已提取尚未使用的安全费用余额,不允许回转显然不够合理。 折叠编辑本段所得税 所得税影响 有些高危行业的企业,根据前述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规定,将当年通过利润分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金额全额进行税前扣除,对于此部分所得税款在计提当期是否需要交纳,认为其存在不确定性而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是否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其所得税影响,实务中存在困惑,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费的新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缺乏协调。 按照财会函[2008]60号文的规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既不确认资产又不形成负债,也不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根据有关所得税征收原则,与应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税前扣除,因此,一般无需在利润分配时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除非税收法规另有规定。 企业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时,对于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安全生产支出,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一般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对于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支出,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 享受安全生产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企业购进并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设备并符合税收优惠目录范围的,则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 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如果企业购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当年没有足够的应纳税额可供抵免,但以后五年内预计有足够的应纳税额可供抵免,应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项差异随着以后年度的实际抵免而转销。 安全生产设备采用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折旧政策 如果企业对购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也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该项暂时性差异随着折旧计提和资产清理而转销。
294楼
2023-03-22 1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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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48w
引用 @ 小草 发表的提问:
国地税有哪些政策?一般与小规模的政策分别是什么?全国的政策一样吗?
你好,这个问题范围太大了,能具体一点吗?一般情况下,全国的政策大多是一样的!(个别小税种可能有差异)
295楼
2023-03-23 0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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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4.90
解题: 0.22w
引用 @ 羞涩的金毛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 在使用金蝶K3cloud中,资产卡片变更时,出现中国会计准则会计政策的入住日期不在当前范围内,不允许变更,是怎么回事啊
你之前的固定资产卡片是不是设定了时间限制了
296楼
2023-03-23 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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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27w
引用 @ 王知年 发表的提问:
个体户要哪些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1.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3.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2018年个体户最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 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 000~20 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营改增规定的应税行为的起征点: ① 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含本数)。 ②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增值税起征点所称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97楼
2023-03-23 0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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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71w
引用 @ 游来游去的鱼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道题是靳老师在会计政策变更时讲的一道例题,题中有从有关成本转公允时,形成的公允3100与账面2900的差异,没有再扣除所得税后计入留存收益,而是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100,这是为什么呢?
政策变更应该是计入“留存收益”的。您题目方便发过来我看下嘛
298楼
2023-03-23 0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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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来游去的鱼:回复宸宸老师 谢谢老师,我想明白了,老师是做了两种情况下的分录,不是做转换,我看错了
2023-03-23 10:15:34
宸宸老师:回复游来游去的鱼好的, 祝您学习愉快
2023-03-23 10:30:38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学徒 发表的提问:
个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一)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三)住房利息贷款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四)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六)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
299楼
2023-03-23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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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剑法盾
职称: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税务师),会计师-税务会计,会计领军人才,法院陪审员
4.99
解题: 0.55w
引用 @ 惠8 发表的提问:
小规模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您好,小规模4.1免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免除城建税及附加费用以外的其他税费;企业所得税税负100万内2.5%。
300楼
2023-03-24 14: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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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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