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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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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Bxj 发表的提问:
老师,问一个会计政策变更的问题,比如一个会计问题是2013年发生,到了2018年变更会计政策,那么咱们在算影响时,为啥是核算到列报前期最早期初也就是2017年初呢 为啥不把2017年的也都算上,也就是说核算到2017年底? 不理解。
因为17年的影响是单独的,我们在报表上有单独的项目反映。
241楼
2023-03-06 1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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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j:回复何江何老师 老师,哪块单独反映了?
2023-03-06 11:11:10
何江何老师:回复Bxj17年是上年的数据,而13-16是以前年度的数据,比如利润表上有一个上年的金额,就是17的,不含13-16的
2023-03-06 11:37:20
Bxj:回复何江何老师 我们精讲课堂里没提到这个吧 我看了三遍也没发现这个单独记录的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一个样子 就看到老师将开始发生到17年的变化数全部计入资产负债表变化期初数了。
2023-03-06 11:52:34
何江何老师:回复Bxj这个你可以学一下CPA课程的报表那章节有讲的。、
2023-03-06 12:05:52
Bxj:回复何江何老师 好的 明白了 谢谢老师!
2023-03-06 12:25:02
何江何老师:回复Bxj不客气懂了结束并五星好评
2023-03-06 12:38:52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陶醉的铃铛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政策主要说的是 : 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请问,会计政策具体是什么呢?
新年好,这个是指税务局公布的税务政策
242楼
2023-03-06 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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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解题: 
引用 @ 艺潼 发表的提问:
老师,注会《会计》教材中“按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提取的四项减值准备一律视作会计政策变更,并予追溯调整。”这其中的四项减值准备指的是什么?
学员你好,根据“财会[2015]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全文废止或失效,建议看最新的教材。一般的减值准备都是视作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的。
243楼
2023-03-06 1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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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眼圈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32w
引用 @ 坚强的夏天 发表的提问:
财务风险评估的方法有 评估企业业绩的定量方法,分析数据的应用,财务指标和会计数字的比较,Z模型
您好题目没有描述清楚呢,老师无法解答哦
244楼
2023-03-07 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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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车晓迟 发表的提问:
1.长投成本法权益法转换,即不是会计政策也不是会计估计吧。是不是题目错了 2.外币折算方法是会计政策?能不能解释一下?
这个成本法转权益法 如果说就是单纯的那个持股比例的变化,导致这个变化,这个不属于政策变更,但如果说啊,这个是之前的会计制度里面规定使用成本法到后面制度改了,要求用权益法,这个时候就属于政策变更。
245楼
2023-03-07 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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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aileen-lp 发表的提问:
请问, 选项A 为什么是对的?不是会计估计变更吗
学员你好,我认为A选项是有问题的,这道题应该是单选题
246楼
2023-03-07 1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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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een-lp:回复悠然老师01 老师讲的时候就说A 是对的,我怎么都看不明白怎么个对法
2023-03-07 11:22:45
悠然老师01:回复aileen-lp这个有争议,我觉得不用特别较真,这道题的观点是消耗方式改变,不算做赖以估计的基础变化了,因此不算估计变更
2023-03-07 11:42:49
aileen-lp:回复悠然老师01 老师,这是讲义上的原话,考试的时候不会考这个争议性的题目吧
2023-03-07 12:11:37
悠然老师01:回复aileen-lp考试的时候不会考这种争议的,放心
2023-03-07 12:25:45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22 发表的提问:
变更前累计折旧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
你好,您说的变更前是指?具体业务是?
247楼
2023-03-07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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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回复立红老师 就是图上的
2023-03-07 11:40:09
立红老师:回复22你好,这个需要是什么变更,比如是部门变更还是?
2023-03-07 12:04:35
22:回复立红老师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2023-03-07 12:24:03
立红老师:回复22你好,如果单年这张图,老师也是分析不出来是什么变更呢?
2023-03-07 12:45:58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36w
引用 @ 学堂用户_ph286012 发表的提问:
工资的核算由“其他应收款”转到“应付职工薪酬”算是会计政策变更吗?要不要追溯调整?还是只调当年?
同学你好 本来就是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
248楼
2023-03-08 1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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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用户_ph286012:回复朴老师 之前没有啊
2023-03-08 10:52:42
学堂用户_ph286012:回复朴老师 现在怎么核算,要怎么调账?
2023-03-08 11:14:27
朴老师:回复学堂用户_ph286012都是先计提后发放的 都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
2023-03-08 11:41:48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感性的鲜花 发表的提问:
某公司将其不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变更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方法。注册会计师在该年度财务报表中对这一变更的报告( )。 A不必提及变更后一致性问题 B应提及前期调整事项 C应附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这一变更 D提及变更的正当理由,以及该变更对净利润的影响
你好,同学,你这里参考acb
249楼
2023-03-08 1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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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冬天的雪 发表的提问: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吧
是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50楼
2023-03-08 11: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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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32w
引用 @ 高兴的冬瓜 发表的提问:
2019新会计政策,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会计分录
你好,应该是转让出售其收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不是营业外收支了
251楼
2023-03-09 1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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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36w
引用 @ 飞艳 发表的提问:
2020年会计税务上有哪些政策变化?
一、针对2020年办理有限公司可以享受的税收返还政策如下: 有限公司办理后主要是通过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奖励的比例如下: 1. 企业增值税;财政拿出增值税缴纳总额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增值税的返还奖励。 2. 企业所得税;财政拿出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的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返还奖励。 二、针对2020年办理个人独资或是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的企业如下: 1.2020年个人独资企业仍然享受核定征收;第一种方式核定征收0.9%,总税率4.08%,可出表。 2.第二种方式,税率按照行业利润率10%进行核定征收,再按照五级累进制对应纳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开票总额×10%(行业利润率核定10%) 个人所得税实际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5%——35%)-对应速算扣除数(0——65500) 例如:某科技服务类的企业在2020年开设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在2020年预计开票额为400万,那么企业需要交纳多少税款呢? 增值税需要交纳的税款=400W÷1.03×3%=11.65W 附加税需要交纳=增值税×6%=6990元 个人所得税需要交纳=400w×10%×30%-40500=7.95w 如开票额为400万总纳税额为:11.65w%2B0.699w%2B7.95w=20.3w 2成立个体工商的税率与个人独资的税率一致。 注:不论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均无20%的分红税,因此企业将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完成后,即可将剩余资金提出自由分配。
252楼
2023-03-09 10: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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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艳:回复朴老师 面试时问到这个,怎么主要的回答?
2023-03-09 11:46:09
朴老师:回复飞艳就回答今年的优惠政策就行,生活服务业免税,小规模税率1%等
2023-03-09 11:59:39
飞艳:回复朴老师 你上面这么长,怎么记下来?
2023-03-09 12:23:36
朴老师:回复飞艳有限公司办理后主要是通过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奖励的比例如下: 1. 企业增值税;财政拿出增值税缴纳总额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增值税的返还奖励。 2. 企业所得税;财政拿出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的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返还奖励。
2023-03-09 12:35:13
朴老师:回复飞艳记这个就可以了哦
2023-03-09 12:57:34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6w
引用 @ 韦园园 发表的提问:
今年开的人大会议,会计行业政策有变化吗?
你好,增值税税率表有变化,实施时间还没有出来
253楼
2023-03-09 11:17:59
全部回复
韦园园:回复暖暖老师 那科目呢?有没有其他更新的
2023-03-09 11:34:02
暖暖老师:回复韦园园还没有,暂时都没有出来怎么变化
2023-03-09 11:58:08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长情的萝莉 发表的提问:
会计最新政策是什么?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8日 •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七、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九、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54楼
2023-03-10 1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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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养牛和养猪的会计账务处理 以及优惠政策有区别吗?
你好; 养殖业都是免增值税和所得税  的; 分录是差不多的 ;   
255楼
2023-03-10 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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