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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会计鉴定有异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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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晓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06w
引用 @ 帝都小强 发表的提问:
第8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D.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第八题请详细说明一下,不是C吗?
同学,你好 A是有效决议 B是可撤销决议 C是无效决议 D是决议不成立
271楼
2023-03-15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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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7
解题: 0.14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这句话?
同学你好,因为会计折旧年限越长每年计提的折旧额小,税前扣除数少对利润的影响就小。
272楼
2023-03-16 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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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68w
引用 @ 小幸运 发表的提问:
支付伤残鉴定费这么写会计分录
你好,可以做到福利费里面的。
273楼
2023-03-16 10: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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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香蕉花卷 发表的提问:
公司营业期限要到了,现在要变更原有的营业期限,对于后变更的期限是否有时间限定?例如必须10年,或是5年,还是随公司自己决定?
您好!没有,现在都是长期了。
274楼
2023-03-16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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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4.99
解题: 1.55w
引用 @ 小由 发表的提问:
仲裁协议既然是双方达成的,为什么会有一方对齐效力提出异议,这份协议双方不是已经商量好了吗?
你好!有时候其中一方回去又反悔了。或者说受逼迫签订的
275楼
2023-03-19 12: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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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森! 发表的提问:
仲裁协议既然是双方达成的,为什么会有一方对齐效力提出异议,这份协议双方不是已经商量好了吗?
你好!有时候其中一方回去又反悔了。或者说受逼迫签订的
276楼
2023-03-19 13: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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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42w
引用 @ 人生如画,岁月如歌 发表的提问:
简易注销公告到期,有异议,异议已经处理了,但国家企业公示信用信息系统还显示有异议,要怎么处理,是不是就不能走简易注销了。
有异议的话是不能走简易注销的
277楼
2023-03-19 1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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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蕾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22w
引用 @ 孝顺的花卷 发表的提问:
某企业2018年12月购入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 000万元。会计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税法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10年。假定无净残值。201 9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及相应的暂时性差异分别为( )
201 9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00-1000/10=900 账面价值:1000-1000/5=800 暂时性差异为:900-800=100
278楼
2023-03-20 10: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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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42w
引用 @ 贪玩的大象 发表的提问:
简易注销公告到期,有异议,异议已经处理了,但国家企业公示信用信息系统还显示有异议,要怎么处理,是不是就不能走简易注销了。
同学你好 得等几天才行,系统反应过来就好了
279楼
2023-03-20 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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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欣欣子 发表的提问:
个体户没有建账的,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定报告专项审计,可不可要求个人经营所得按鉴定报告上的收入、成本、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要核定征收 之前是老板自已记的流水账,审计报告也是根据这个出的,实际上一直都是亏损,一定要用核定吗?鉴定报告法院也认可了的。
 你好      这样怕有差异 ;到时怕你与审计的数据有差异 ;造成你们虚假申报的 ; 是的  
280楼
2023-03-20 1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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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K14611943507390 发表的提问:
甲乙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甲乙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该案后甲在法院首次开庭时提交仲裁协议,对法院的管辖提出异议。此案件理应有法庭继续,但是为什么仲裁协议还有效???
你好,首次开庭时提交仲裁协议,对法院的管辖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不是仲裁协议无效。
281楼
2023-03-20 1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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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64w
引用 @ 会撒娇的大山 发表的提问:
对于税务机关的处理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感到难以理解。为了避免会务费被认定为价外费用,在2019年年初该公司专门向当地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题请教,事务所的专家建议他们:召集客户开销售座谈会、信息发布会、市场调查会等,可以委托一家会议公司出面组织,以会议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活动的主题和具体的要求并负责具体组织,由A电器有限公司向参加会议的客户或代理商收取会务费,A电器有限公司给会议组织机构支付服务费用。这样,在A电器有限公司的财务账面上就不反映会议的收入,而是作为代收代付的形式核算1500万元会务费业务,A电器有限公司账面所体现的费用是支付给中介机构会议组织服务费100万元。 现在看来,A电器有限公司的操作与税法规定产生了偏差。 请问:(1)A公司的操作方式究竟错在哪里?为什么? (2)如果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进行完善,A公司应该怎么做才符合税法的规定又少缴税呢?
您好,1、A公司的操作方式错在虽然委托会议公司出面组织,但实质上还是由A公司收取会务费,A公司收取的会务费应该纳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A公司应该做如下业务处理程序改变:召集客户开销售座谈会,A公司不再亲自操办,而是委托一家中介机构代理,由中介机构向参加会议的客户或代理商收取会议费,A公司不再收取费用,A公司支付给中介机构的就只是单单一项会议服务费用。这样,在A公司的财务账面上就不再出现收取会议费的经济业务,仅仅体现支付给中介机构会议费会议服务费的事项
282楼
2023-03-21 1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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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9w
引用 @ 爱笑的吐司 发表的提问: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条对股东大会的权利作出如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1.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四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如下规定: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5)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对股东大会的召集作出了如下规定: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3.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有如下规定: (1)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4)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5)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②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③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④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6)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7)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4.股东大会的议事和表决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作出如下规定: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6)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283楼
2023-03-21 10:47:42
全部回复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李则琦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个表格应该怎么填。这是我们这的汇算清缴表格。我们单位只是正常报税,由于基本是0申报没有只是账本。这些应该怎么填、,我看他们说鉴定表都写合格或者能?应该怎么办
你好!1、账本建设情况你就写健全,2、你就填准确,3、及时准确,4、正常,5、及时,6、无 第二张表按你们报表数据填就行,你这是第一年核定征收吗? 如果是第一年没交就据实填写,不是的话交多少就填多少。
284楼
2023-03-21 10:59:56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5fsshz 发表的提问:
老师工人做伤残鉴定费用,拿到公司来报销,公司应该给报吗?如果报了走什么费用?
你好;   这个是工人受伤发生的;这个应该是要报销的; 计入管理费用- 伤残鉴定费   
285楼
2023-03-21 1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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