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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合理性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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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学堂用户ihxrmp 发表的提问:
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其他形式
同学您好,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主要有财政部门,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
121楼
2023-01-11 13: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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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梦里不知身是客 发表的提问:
21. 下列各项中,属于不相容职务的有( )。 A.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B.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C.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 D.财产保管与稽核检查 题目笔记 纠错 隐藏答案 收藏 参考答案:ABC 我的答案:ABCD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选项A),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选项B),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选项C)等。 故选ABC。 D?
你好,财产保管与稽核检查这两个不属于不相容职务的,所以选项D是不选的
122楼
2023-01-12 1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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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回复立红老师 为什么?稽核检查是不是就是审计呢?
2023-01-12 12:45:31
立红老师:回复梦里不知身是客你好,稽核检查是查账的,财产保管是保管实物的,中间还有个记账的人员,所以两者不能形成舞弊,不属于不相容职务
2023-01-12 13:00:33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2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的监督职能的含义是什么呢?
会计监督职能也称控制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功能。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23楼
2023-01-12 12: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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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秋雨 发表的提问:
初涉建筑行业,领导让我审查公司施工合同,问一下老师财务审查哪些方面内容?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4、明确由于为避免不可抗力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提前发生费用的计取。 5、明确甲方分包项目的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计取方式。 二、配合费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总包方不得再收取甲方分包项目分包方的不合理费用及违约责任。原因为施工中由业主方分包的项目,通常都是甲方在招标完后确定的,并给予总包方一定的总包管理配合费。但是在总包管理中若总包方恶意再收取分包方费用时,由于分包方的合同价款为竞争价,因此会造成分包方偷工减料,降低质量。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内容。应在招投标时施工单位列明项目及费用。 3、关于电梯等大型项目的配合费的计算问题和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以及对外政府部门上缴的保险、招标交易费等的问题的由谁承担的问题。 三、材料调差方面 1、明确信息价的最终调差依据。是以投标时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还是以施工过程中加权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以及由于双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时该调差部分的处理方式。 2、应明确材料认价的界限,避免定额低的项目乙方也要求认价,尽量避免认价的材料发生,最好是把信息价与市场价的差额体现在让利上。 四、变更签证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现场签证、洽商等文件的具体人员签字并盖章有效,明确应由经办人、主管、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才能生效。这样规范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结算。避免因甲方个别人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土方、商砼运距应有签证,无签证视同未发生,且必须在事前经甲方确认,事后的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明确签证零星用工的计算方法,变更、拆除工程等应按规定执行定额。避免乙方因定额价格低而出现双方的分歧,并规定违约责任。 4、明确签证变更的项目为合同的工程内容的一部分,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内容中的变更签证项目。 5、应规定发生增加工程变更签证时承包人高估冒算的责任。 五、工期方面 1、明确总包单位对总工期负全责,因甲方分包项目延误工期的处理方法。 2、明确合同工期严格规定最终项目工期为整体工期,不分单体、单专业工期。工期拖延违约责任以最后一个单位单项工程完开始计取。 3、因签证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必须是关键工期上的延误,必须经监理甲方认可的书面签证方可作为索赔依据。 4、因工期延误外的索赔(如材料涨价等)的处理方式,应由责任方承担。 5、明确变更、签证引起工期的延误对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计取问题。 六、质保金方面 1、明确质保金返还的年限,质保金的结算方式。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息返还,质保期间发生的甲方维修费用的规定。 2、质保期均从最后一项单位单项工程工期竣工合格日开始计算。 3、大型设备的各配件质保期的规定。 4、质量保证期中的维修项目的再次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金的问题。 七、不可抗力方面 1、关于现场一周连续停电不超过及超过8小时的停电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及损失计取方式。 2、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后施工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把损失降到最低的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图纸等)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以让利的方式予以不计。 4、不可抗力的范围界限,比如火灾等人为因素的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5、为了避免此类风险,须明确工程一切险所涉及的范围及双方关于此费用的计取。若不计取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给予计取后乙方未上险损失由乙方承担。此类问题都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124楼
2023-01-12 1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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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回复庄老师 你所说的这些,合同上都没有
2023-01-12 13:27:43
秋雨:回复庄老师 我们施工合同财务看到只有合同总价款,工程支付进度,以及质保金这些方面
2023-01-12 13:54:37
庄老师:回复秋雨你好,那可以按合同的合规和完整性,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   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一、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一、 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二、 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般有三种方式: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   “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8%)”   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定额计价,税前总价下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由总监、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共同认可,施工期间工程变更或签证调整单项 元以内不予计取, 元以上单项的变更或签证于竣工决算时调整,签证、变更的工程量按专项条款所规定的相应下浮率下浮。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采用不多   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等。   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   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 日内,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 元以内不予计取, 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   此阶段的程序设置:   (1)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   (2)工程交付;   (3)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   (4)竣工结算。(时间、视为条款)   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   (1)对于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具体内涵加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时间、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及利息约定;   (2)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违约金及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3)对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罚则: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违约金:可与延期通比例的约定。   (4)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约定;   (5)对于工程及资料交付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结算发生的任何异议,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留置权)   (6)对于质量争议的约定:质量问题认定的中间机构设置和认定。证明责任的承担和程序。可约定第三方:区所在地的质量部门。   (7)对于质保金的约定:质保期的长短,质保金返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问题。   (8)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和处罚方式的约定。   (9)关于工程违法转分包、挂靠的约定:主要是罚则。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发包人重新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本协议约定发包人分包的除外。   (10)对于工程保修责任的认定:承包方不保修情况下的处理和费用承担。   14、关于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   签字盖章时、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附生效条件)等;合同签订地、项目所在地。   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   诉讼和仲裁的选择;   工程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承包方或发包方所在地、第三方。   16、其他注意点:   质量约定:合格、市优、省优、国优。   材料:甲供、乙供;与约定品牌不符合的认定与罚则。   保险:工程一切险;甲乙双方的人身险。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   关于公章使用和款项支付。   (1)项目部公章:设定权限;   (2)款项:转账、一个帐户。
2023-01-12 14:04:59
笑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4.99
解题: 0.72w
引用 @ 菲童牛宝 发表的提问:
:成本/应收/应付/汇总出报表这四件事的话,2个会计怎么分工合理又可以相互监督?
您好,一个做总账,一个做三件事就行了。不是简单的按这个来分工就可以断定合不合理了。还要视工作能力等。这个谈不上相互监督了,只是做账不涉及其他。
125楼
2023-01-12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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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燕子 发表的提问:
财务上监督内控机制时间
您好,您方便说的更具体一点吗
126楼
2023-01-27 1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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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回复文老师 我们是医院,现在社保局要来检查,对财务有项要求,就是建立监督内控机制,这个内控机制是什么
2023-01-27 13:47:25
文老师:回复燕子这也就是需要有个财务管理制度,这个您可以百度一个模板,再稍微修改一下,
2023-01-27 14:02:53
小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28w
引用 @ 逆流者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会计有作为配合者,指导者,监督者有哪些责任
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须依法行事,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27楼
2023-01-27 13: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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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有哪些
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1分)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 (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1分)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1分)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分) (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1分)
128楼
2023-01-27 14: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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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1分)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 (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1分)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1分)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分) (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1分)
2023-01-27 14:48:25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Luuuuu^ 发表的提问:
监督盘点有关资产为什么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序
你好 虽然了解被审计单位及环境是必要程序 但是资产监盘是实质性程序了,不一样的
129楼
2023-01-27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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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财税实操讲师
4.97
解题: 0.53w
引用 @ 夏天小花 发表的提问:
主管对分管会计如何监督,
要求期对所管理账务进行审核,每月报告总结
130楼
2023-01-28 11:40:34
全部回复
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7
解题: 11.45w
引用 @ 七七 发表的提问:
年报做了实缴资本,会计报表没有,现在市场监督所要抽查,有什么风险
具有抽逃资本的嫌疑,可能会有罚款
131楼
2023-01-28 1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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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回复文文老师 但如果实际就是没有呢,这个要怎么处理
2023-01-28 12:21:42
文文老师:回复七七那需要修改年报,重新报年报
2023-01-28 12:38:11
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0.28w
引用 @ 不忘初心 发表的提问:
出纳收款付款这块由谁负责审核监督
你好,出纳收付款一般有财务审核岗或者财务科长审核监督
132楼
2023-01-28 12:11:37
全部回复
不忘初心:回复何老师 出纳要是老板亲近的人,也算是公司领导,会计有必要去审核出纳的收支吗,出纳的收款比较零散,有些支出会计并不知情,之前的话一直都是出纳自己核对,会计有没有必要进行监督核对?
2023-01-28 12:31:04
何老师:回复不忘初心你好,会计需要审核一下原始单据和付款的金额、单位名称等是否一致,没有付款监督的责任,只需要在登记记账凭证的时候,复核一下
2023-01-28 12:45:27
不忘初心:回复何老师 出纳收款的金额需要会计监督核对吗
2023-01-28 12:58:51
何老师:回复不忘初心是的,金额是需要会计复核的
2023-01-28 13:17:53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warm-时光 发表的提问:
财务内部有什么相互监督的办法?
你好,比如制单和审核不能同一人
133楼
2023-01-28 12:37:30
全部回复
warm-时光:回复小云老师 不是,就是付款,出纳付款会计需要核算一遍吗
2023-01-28 13:08:43
小云老师:回复warm-时光你好,一般应该是会计审核单据出纳付款
2023-01-28 13:26:39
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拉长的大炮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会计事前监督最有效
事前监督是预防,预防这个事情发生,事中事后都是补救,没有预防的监督效果好
134楼
2023-01-28 12:59:58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紫伊藤 发表的提问:
老师,品保部发生的AA测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费,分录怎么做呢
你好,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135楼
2023-01-29 11:45:50
全部回复
紫伊藤:回复邹老师 老师,可以记到制造费用吗?
2023-01-29 12:05:31
邹老师:回复紫伊藤你好,这个与产品的生产成本没有关系,不可以计入制造费用核算的
2023-01-29 1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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