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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营改增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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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奇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44w
引用 @ 整齐的曲奇 发表的提问:
[例1]某市财政部门与下属甲县财政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①县财政部门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周转困难向市财政部门临时借款8 000万元,款项已经拨付到县国库存款账户:。县财政部门根据收入实现情况向市财政部门归还临时借款5000万元1 @年底因为县财政收入实现情况不好,市财政部门决定向县财政道加3000万元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以抵销县财政尚未归还的临时借款。要求:编制该市、县两级财政会计对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同学您好,市财政处理如下: 1.借:与下级往来 8000 贷:国库存款 8000 2.借:国库存款 5000 贷:与下级往来 5000 3.借:补助支出 3000 贷:与下级往来 3000
76楼
2022-12-27 13: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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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奇老师:回复整齐的曲奇县财政会计处理: 1.借:国库存款 8000 贷:与上级往来 8000 2.借:与上级往来 5000 贷:国库存款 5000 3.借:与上级往来 3000 贷:补助收入 3000
2022-12-27 13:53:35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7
解题: 19.56w
引用 @ 学堂用户85zbms 发表的提问:
某事业单位汇总结转使用财政拨款资金支付各管理部门会议费783265.70,请作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会计处理
借:单位管理费用783265.70 贷:财政拨款收入783265.70
77楼
2022-12-27 13: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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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昏睡的电灯胆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
您好 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
78楼
2022-12-27 13: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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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1.7w
引用 @ 清脆的刺猬 发表的提问:
关于106号文营改增的免税与差额征税对于我们国际货代一般纳税人的政策,你是怎么理解
国际货代现在免税。
79楼
2022-12-27 1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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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xut况味天遥 发表的提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有这个优惠,符合条件按规定执行就是了
80楼
2022-12-27 14: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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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刻苦的缘分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0日
81楼
2022-12-28 14: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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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微笑的小懒虫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您好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82楼
2022-12-28 1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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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典雅的黑裤 发表的提问:
关于政府会计工资和社保的账务处理?谁能回答下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工资贷:银行存款
83楼
2022-12-28 1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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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33w
引用 @ 会计学堂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那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属于啥变更,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
一、你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那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二、简单的说,你看政策变更,一般是文字性叙述,不涉及到数字,如果是会计估计变更,就会涉及到数字。 如折旧年限由于5年变更成3年,就是会计估计变更。
84楼
2022-12-28 14: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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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媛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阔达的板栗 发表的提问:
某省财政向下属市财政补助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00万元,用于补充该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要求:编制该市财政对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财政存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存款500 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00
85楼
2022-12-29 13: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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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媛:回复阔达的板栗希望可以帮到你哦,加油哦,祝你学业顺利哈,有问题继续讨论哦,记得给老师评价一下哦~
2022-12-29 13:58:40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71w
引用 @ 动听的小兔子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你好,9%、10%,
86楼
2022-12-29 13: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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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陶醉的盼望 发表的提问:
关于销售返利会计政策改变前后规定是?
销售返利没有变动,销售返利应该是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7楼
2022-12-29 14:05:03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无情的溪流 发表的提问:
老师,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部门用其他应付款购入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如何处理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行政支出 贷,银行存款
88楼
2022-12-29 14:29:59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回复无情的溪流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行政支出 贷,资金结存
2022-12-29 14:59:38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懦弱的大山 发表的提问:
国有林场上缴经营收入进财政国库会计科目怎么处理
你好,同学。 你直接是计应交财政款处理的。
89楼
2023-01-03 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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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6
解题: 1.37w
引用 @ 舒适的信封 发表的提问:
是一家基金会,最近才取得一些保本理财收益,属于营改增企业吗
为什么?我们以前是不缴营业税的,而且是在2018年以后才需缴增值税的
90楼
2023-01-03 13:15:38
全部回复
岳老师:回复舒适的信封属于营改增企业;原先属于营业税范围。现在改缴增值税了。
2023-01-03 13: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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