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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应用的软件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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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爱笑的哈密瓜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会计工作移交哪些内容?移交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 ①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②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③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④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项。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26楼
2023-03-02 12: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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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哈密瓜:回复紫藤老师 事业单位,可以不移交吗?
2023-03-02 12:47:33
紫藤老师:回复爱笑的哈密瓜事业单位,需要移交的
2023-03-02 13:14:40
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踏实的蜜蜂 发表的提问:
预算会计内容是哪些?没接触过,搞不懂。
您好,预算会计内容有: 1. 协助部门经理实施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2. 协助部门经理实施预案算管理相关工作流程的建立及完善。 3. 根据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编制预算。 4. 负责各部门预算的汇总整理及上报 5. 负责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落实及控制。 6. 负责预算执行差异分析报告的撰写。 7. 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相关绩效考评数据的申报。 8. 负责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 9. 负责公司相关税款申报、缴纳。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227楼
2023-03-02 12: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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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萍萍 发表的提问:
老板要会计下户去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考察,会计应考察分公司财务哪些内容
一般也就是账务处理和相关税收方面的处理。
228楼
2023-03-05 13: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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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茜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17w
引用 @ liberty 发表的提问:
总账会计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总账会计工作内容与职责: 1,负责总部费用类单据审核、编制记账凭证。 2,负责管理所核算部门的员工应收款项账务处理及欠款清收。 3,负责总账-固定资产、应付账款子模块的业务核算。 4,负责无形资产业务、员工社保核算,货币资金、其他往来款项的核对,。 5,负责总部预算的监控、反馈及离职人员费用结算。 6,负责审核出纳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是否账实相符,并与ERP系统相核对。 7,负责现金收支单据的审查。审查单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大小金额是否相符,有关签名和盖章是否齐全等。 8,负责复核仓库实物账务的准确性以及存货盘点表的准确性,保证账实相符、保证仓库实物账与总账、明细账数据、金额相一致。 9,负责定期对已审核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凭证处理,并定期传递给财务经理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其做为正式会计凭证登账。 10,负责公司费用的核算,认真审核相关费用单据。并按部门归集、分配各项管理费用,编制各部门费用明细表,定期进行纵向分析。
229楼
2023-03-05 13: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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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重拾搁浅的梦 发表的提问:
想请问一下老师,如果应聘上了应收会计,我需要根据会计学堂来学习哪些内容?
你好, 应收是销售环节的会计业务。 建议学习商业行业或工业行业会计课程就可以了
230楼
2023-03-05 13: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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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71w
引用 @ 火星上的小懒猪 发表的提问:
这些内容是哪个文件规定的,怎么找不见
具体的哪个问题的
231楼
2023-03-05 1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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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陈自林 发表的提问:
新个税专项扣除的文件具体内容有哪些。可以把政策原件发我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_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点击下一页查看更多内容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能拒绝提供。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第三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32楼
2023-03-05 14: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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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回复陈自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解读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一)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三)住房利息贷款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四)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六)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 附新版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2023-03-05 14:51:52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请问出纳具体是做什么工作?会计工作又有哪些内容?
出纳的日常工作内容有哪些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三个方面的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1、审核原始凭证。 2、编制记账凭证。 3、登记各种明细账。 4、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5、月末作相关的提取、摊销、结转凭证。6、登记总帐。 7、月末结帐、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8、编制会计报表。 9、装订凭证。 10、纳税申报工作。 11、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33楼
2023-03-06 1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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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8.44w
引用 @ Happy 发表的提问:
建筑公司会计如何和工地对接并且有哪些对接内容
同学,你好 一个是人工,主要是考勤。 二是材料 三机械费用 四其他直接费
234楼
2023-03-06 11:49:24
全部回复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Lily 发表的提问:
对于新手会计,手工帐和财务软件做的账哪个更容易?
你好,财务软件做的账更容易
235楼
2023-03-06 12: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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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回复紫藤老师 手工帐有必要学吗
2023-03-06 12:32:01
紫藤老师:回复Lily有时间可以学习,但是个人觉得没必要
2023-03-06 12:50:18
Lily:回复紫藤老师 这个怎么说?
2023-03-06 13:08:16
紫藤老师:回复Lily意思就是你会软件做账就可以了,你有时间可以学习手工帐
2023-03-06 13:18:56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44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要熟悉财务软件的哪些模块?
帐务处理,固定资产,工资,采购,销售,报表等
236楼
2023-03-06 12:23:59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45w
引用 @ 我要学会计 发表的提问:
老师,外贸企业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没有哪些要注意的,退税时合同里会影响的内容
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提单一致就行了
237楼
2023-03-07 11:47:53
全部回复
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62w
引用 @ 淡墨轻轻影888 发表的提问:
建筑业会计需要培训哪些重点内容呢?
你好,建议培训税费这一块
238楼
2023-03-07 12:07:22
全部回复
淡墨轻轻影888:回复思顿乔老师 老师有相关的知识点推荐吗?
2023-03-07 12:20:04
思顿乔老师:回复淡墨轻轻影888你好,建议汇算清缴以及增值税
2023-03-07 12:41:55
淡墨轻轻影888:回复思顿乔老师 学堂里有相关老师课程推荐吗?
2023-03-07 12:57:58
思顿乔老师:回复淡墨轻轻影888你好,这个我没有推荐的,不好意思
2023-03-07 13:27:27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文文 发表的提问:
想考个会计证,需要学哪些课程内容啊?
您好,现在会计证考试暂停了,不好直接报考初级职称吧。
239楼
2023-03-07 12:23:59
全部回复
文文: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直接报考初级职称需要学习哪些内容啊?
2023-03-07 12:43:26
文文:回复王雁鸣老师 我只有高中文化,并且毕业十年了,直接考初级会不会很难啊?初级证比从业资格证要高一级是不?
2023-03-07 12:55:28
王雁鸣老师:回复文文您好,有初级班的课程,请到以下网址学习,谢谢。 https://www.acc5.com/course/cat_16/cat_sub_59/job_/1.html
2023-03-07 13:19:34
文文: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谢谢
2023-03-07 13:30:30
王雁鸣老师:回复文文您好,不客气,是有点难,但是没办法了,会计证考试暂停了,只能这样考。
2023-03-07 13:46:36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滁浍 发表的提问:
请问初级会计考哪方面内容?哪些资料比较好?
你好,可以参考学堂的教材和练习册。
240楼
2023-03-08 1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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