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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违纪收受贿赂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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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71w
引用 @ 云淡风清 发表的提问:
老师早上好,请问,我是出纳,单位没有会计,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我一个人,又是经办做计划,又是审核开支几十万,是不是违规,还是违法呢?
你好,你自己做计划,然后审核开支,这种不违法的。只要你们账上你不做就可以的。
241楼
2023-03-09 11: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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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嘘言わないて```````` 发表的提问:
哪些情况和行为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要怎样处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尽可能的避免虚开发票。
242楼
2023-03-09 11: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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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Lexia 发表的提问:
你好 收到合伙企业因单方毁约的违约金或赔偿款有区别吗?会计如何处理?
你好这个违约金就是定金,而赔偿包含违约金也包含违约带来的损失超额赔偿,意义上来说赔偿金大于违约金,这个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
243楼
2023-03-09 1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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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小妮子 发表的提问:
不开票的情况下走对公账户,怎么处理才不会被查
你好同学,可以在备注栏写明往来款
244楼
2023-03-09 1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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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妮子:回复王超老师 长期客户转入不开票正常吗?是不是按现金销售来报税
2023-03-09 12:32:57
王超老师:回复小妮子如果金额不大,且不频繁,税务局是不会关注的。税务局主要是监控你们的开票情况,以此为主要依据
2023-03-09 12:47:29
小妮子:回复王超老师 不开票,但长期都会走对公账户,金额挺大的,怎么处理
2023-03-09 13:17:21
王超老师:回复小妮子你好同学,不开票但是一直走公账,首先,税务局不会关注你们,但是银行有可能认为你们有洗钱嫌疑。你们可以走私户的
2023-03-09 13:31:19
小妮子:回复王超老师 那如果走公章有开普通发票,但发票对方不要,这样会不会被稽查,
2023-03-09 13:49:47
王超老师:回复小妮子这样不会的,人家不要是人家的事情,你们只要正常缴税就可以了
2023-03-09 14:08:10
小妮子:回复王超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3-09 14:30:22
王超老师:回复小妮子不客气 亲,满意请给五星好评哦 b( ̄▽ ̄)d
2023-03-09 14:40:47
糖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0.64w
引用 @ 文艺的背包 发表的提问:
什么情况下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享受加计抵扣?如何享受加计抵扣?
稍等,老师帮你找找政策。
245楼
2023-03-09 1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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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的背包:回复糖果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3-09 12:52:46
糖果老师:回复文艺的背包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2023-03-09 13:16:54
糖果老师:回复文艺的背包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023-03-09 13:39:50
佟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3.68w
引用 @ 学堂用户_ph286012 发表的提问:
已经收款了,也达到开票条件,厂长不许我开票,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违反税费的收入确认条件了?风险大吗?会计怎么自保呀?
你好 是有税务风险的,应该算是漏税 金额大吗?
246楼
2023-03-10 13: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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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用户_ph286012:回复佟老师 很大,达到百万了!会计要怎么自保呀?
2023-03-10 14:23:57
佟老师:回复学堂用户_ph286012那你只能说让厂长签字确认不收入证明
2023-03-10 14:52:09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44w
引用 @ Tingzi 发表的提问:
私车公用,不收租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账务呀
你好,没有租金,就不涉及相关费用账务处理啊
247楼
2023-03-10 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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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zi:回复邹老师 @邹老师:老师,但是报销了油费的
2023-03-10 14:24:06
邹老师:回复Tingzi你好,那就做油费的相关分录就是了
2023-03-10 14:35:41
Tingzi:回复邹老师 @邹老师:老师,这种情况的油费,所得税能扣除?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
2023-03-10 15:02:13
邹老师:回复Tingzi你好,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
2023-03-10 15:30:48
Tingzi:回复邹老师 @邹老师:老师,就是私车公用,我们账上面固定资产没有车辆,但是报销的油费所得税可以扣除,也不需要油费作为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是这个意思?
2023-03-10 15:46:23
邹老师:回复Tingzi你好,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没有租金使用车辆你当地税局不一定相信
2023-03-10 16:01:20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俏皮的奇迹 发表的提问:
是3月的收入,4月开票,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先申报未开票收入,下个月就还能开16%的票
248楼
2023-03-10 1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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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44w
引用 @ 李艳月rxnvgu 发表的提问:
进项多,销项票未开未确认收入,这种情况怎么账务处理税务处理
你好,进项多结转以后抵扣,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249楼
2023-03-10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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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在会计电算化情况下,处理对外捐赠业务,是不是要编制一张其他出库单?
你好,会计电算化情况下,处理对外捐赠业务,要编制一张其他出库单作为附件
250楼
2023-03-12 13:50:11
全部回复
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99w
引用 @ 辣妈 发表的提问:
老师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是指什么情况?
你好,比如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251楼
2023-03-12 14:15:44
全部回复
辣妈:回复阎老师 哦谢谢老师
2023-03-12 14:35:18
阎老师:回复辣妈不客气,如果问题已解决请给五星好评
2023-03-12 14:57:00
蒋娅云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客户退货,有哪些情况,各个情况下,发票该如何处理
发票隔月开红字冲销,发票未隔月收回发票联作废即可
252楼
2023-03-12 14:30:00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青柠 发表的提问:
可是,我这边的总财务就是说违反了会计支付制度,以前别的会计的帐不能走我的备用金,如果想还欠款,必须他们通过银行走帐,可是我的钱已经还了,对方给我开了还款收条,总账会计那边就不要收条,一定让我另找发票,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你是什么情况,不要收条,要发票?
253楼
2023-03-13 12:04:13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45w
引用 @ 云惠 จุ๊บ 发表的提问:
老师,代收代付账务处理什么情况下涉及到税
一、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 1、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随水费收取的水资源税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收取的水费可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率),收取的污水处理费选择“免税”,收取的水资源税税款信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那是人缴纳水资源税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2、电费 提供物业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转收代付电费、暖气费,没有特殊简易计税方法,按照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可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代购货物 财税字〔1994〕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五、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因此受托方仅就收取的手续费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代收代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房地产企业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第4点指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经纪代理服务中的代收代付款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三)销售额。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事业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十条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满足条件的财政性收入不作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代政府部门收取的代收代付费用不纳入应税范围。 但以上情况适用范围很窄收取时需要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对一般企业不适用。 因此,代收代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纳入应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金融服务中的代收代付款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规定: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因此,在提供直接金融服务过程中的代收费用、代付费用不计入收入。 例如:1、从事货币兑换服务:一进一出的货币资金不计入金融机构的收入,中间的服务费用才计入金融企业收入缴纳增值税;2、从事信托管理、基金管理:受托管理的基金资金、信托资产部不计入金融机构收入,金融机构收取的管理费才计入金融企业收入缴纳增值税。 结论:企业代收代付的款项无论是政府性基金还是代办的保险费还是代委托方收付的款项,关键点是:收取的资金最终属于委托方,委托方会向支付方开具发票,企业在中间只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因此,此类款项均不作为销售额确认,不缴纳增值税,企业就此部分的金额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代收的款项不符合以上规定,代收资金属于价外费用的性质,应该并入应税收入,缴纳增值税,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37条规定: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计入收入缴纳增值税。
254楼
2023-03-13 12:09:50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欢呼的皮带 发表的提问:
新接手一家高企,发现去年不管是自主开发还是受托开发,前会计都入了资本化支出并且结转到开发支出,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你觉得这个是有什么问题吗?即便是你委托外面开发的,这个也可能是属于你的研发支出啊,那么就到这里面是没有问题的呀。
255楼
2023-03-13 12:23:58
全部回复
欢呼的皮带:回复陈诗晗老师 受托开发不是委托
2023-03-13 12:59:55
陈诗晗老师:回复欢呼的皮带受托开发。确实是记错了,首先你把他错误的这一部分给他踢出来,看一下数据是有多少。然后再把这一部分做转出,转到营业成本,如果说跨年的话,转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3-03-13 13:11:30
欢呼的皮带:回复陈诗晗老师 如果是无法区分呢?账很乱,他们基本把所有工资都放入资本化并且项目也是分的乱七八糟,数额巨大有一千万…这种的应该怎么办?
2023-03-13 13:24:48
陈诗晗老师:回复欢呼的皮带你这个属于账务处理错误,你需要根据你的错误金额进行调整处理
2023-03-13 13: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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