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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对经济发展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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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大气的发带 发表的提问:
村集体经济分红会计分录如何出?
借,利润分配--分配利润。贷,应付利润。
256楼
2023-03-15 11: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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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4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如何把会计分录转换成经济业务
如何把会计分录转换成经济业务
257楼
2023-03-15 12:07:31
全部回复
邹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这就需要有通过会计分录还原成经济业务的能力
2023-03-15 12:27:33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36w
引用 @ 求知探索 发表的提问:
公司展会发生费用,要求开会务费发票,对方不太愿意,开会务费发票对对方有什么影响吗?
肯定是开票就需要交税,不开票就可以逃税了
258楼
2023-03-15 12: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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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探索:回复江老师 对开发票方来讲,开餐饮和住宿与会务会有什么不同吗?
2023-03-15 13:03:27
江老师:回复求知探索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同样的交税。只是对购买方来说,可以抵扣不抵扣问题
2023-03-15 13:32:46
求知探索:回复江老师 会务费发票都要开清单吗?
2023-03-15 14:01:03
江老师:回复求知探索会务费发票需要开清单,按税务的要求是这样的。
2023-03-15 14:18:08
答疑苏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3.62w
引用 @ 苹果小土豆 发表的提问:
会计对象是指某一法律主体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为什么不对
你好,不是所有经济业务,只是能用资金表现出来的经济业务。
259楼
2023-03-16 10:56:56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4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否存在打破会计恒等式的经济业务
不存在的。祝你学习愉快。。。。
260楼
2023-03-16 11:26:49
全部回复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空心菜 发表的提问:
初级会计经济法,这道题的答案对吗?
对的啊
261楼
2023-03-16 11:54:30
全部回复
空心菜:回复袁老师 销售边角料为什么2%税率?
2023-03-16 12:28:58
袁老师:回复空心菜这个是销售旧固定资产处理的钱啊
2023-03-16 12:53:17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土豆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2019年中级财管及会计实务,经济法讲义文件的解密密码是?
您好,您试一下woyaoxue
262楼
2023-03-16 12:01:18
全部回复
土豆:回复文老师 感谢
2023-03-16 12:50:11
文老师:回复土豆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2023-03-16 13:06:05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当初, 发表的提问:
1. 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对会计行业的发展有何影响?请谈谈你的看法。
您好,随着人工智能的进步,以后可能会减少财务人员的数量,不需要太多的人工,大多数工作都将智能化替代,因此财务会计要有危机意识,加强学习新知识,紧随时代,以避免被淘汰。
263楼
2023-03-16 1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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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回复王雁鸣老师 老师您好,我看到了您的答案很专业,这个是个简答题,答案比较多,能多回答一点吗
2023-03-16 13:24:42
当初,:回复王雁鸣老师 想着更完善一下
2023-03-16 13:48:28
王雁鸣老师:回复当初,您好,随着人工智能的进步,以后可能会减少财务人员的数量,不需要太多的人工,大多数工作都将智能化替代,比如区块链发票应用,在开票环节,一直到生成凭证,都可以在网上操作,一键完成,因此财务会计要有危机意识,加强学习新知识,紧随时代,尤其是计算机的应用,包括大数据,区块链,图像处理等人工智能,以避免被淘汰。
2023-03-16 14:06:46
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5.00
解题: 0.18w
引用 @ 范儿 发表的提问:
经济活动和会计行为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政府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单位内部监督的对象又是经济活动?
老师是下班了吗?怎么还不回答问题?
264楼
2023-03-19 13: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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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回复范儿经济活动是指的资金运动 会计行为是对资金运动的核算监督行为 单位内部监督就是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监督 是对资金运动的也就是经济活动的监督 而政府监督是政府对会计的监督就是 用白话说就是看看会计有没有做假账
2023-03-19 14:13:08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秦歌 发表的提问:
老师,现在的《经济法》上,为什么只有逃税的定义,没有偷税的定义了?
你好 因为政策有修改 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刑法(第7次修改),其中对第201条的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并增补了新规定。这对审计机关在查处被审计单位税收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时的审计定性的影响重大,有的直接关系到审计结论的准确性。笔者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供审计同仁借鉴:   一、新刑法对“偷税罪”的新表述   对比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新旧刑法对偷税罪的规定附后),可以看出:   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从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偷税”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   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   2、设立了逃税罪名。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一规定的变化,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更多倾向于从行为的危害结果角度进行考量,对积极主动挽回国家损失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宽大处理。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比较符合当前提倡的“社会和谐”。   3、对逃税的手段采用概括性的表述。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适应实践中逃避缴纳税款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4、对构成“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没再作规定。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取代了“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修改了定罪量刑的具体数额标准,尊重了纳税人类型、规模、情形等特点,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这既强化了对纳税人合法权利的依法保护,也突出了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深化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意识的不断增强。   5、增加了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这是对偷税罪的最重大修改。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已受行政处罚的”不单是指逃税人已经收到了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主要是行政罚款)决定书,是否已积极缴纳了罚款,是判断逃税人有无悔改之意的重要判断标准。   6、对达到逃税罪的数额、比例标准不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列举。即“5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处罚的除外”,体现了对有逃税行为屡教不改的人从严处理的立法思想。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人又逃税的,还必须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7、对有关犯罪行为列举性条款变为概括式规定。新刑法将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及单位都不予细分,全部列入了犯罪主体之列,从一定程度上说是扩大了“偷税罪”的犯罪主体。因此,也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放松了对“偷税”的界定。同时,对有关犯罪行为由列举性条款变为概括式规定,比现行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的性质,进一步规避了法律盲区,减少了企业钻空子的可能。   8、明确了偷税罪修改以后的溯及力问题。根据刑法总则第12条规定,对之前发生的行为适用不溯及既往和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对新刑法颁布前的偷税犯罪行为还应当追究,但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时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看行为人是否符合新刑法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3个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应追究;二是看行为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数额标准和规定的比例。具体讲,就是凡未移送的以及以后查处的涉税案件,只要符合新刑法相关要件的,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按规定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应当在所有行政救济期限全部结束后执行移送。此外,涉税条款中“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其“5年内”是指从2009年2月28日起往前计算。   二、对审计的启示:   1、审计定性上不应再出现偷税概念。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摒弃了“偷税”概念。我们在查处被审计单位有“偷漏税款”行为时,在审计定性时也应该使用新刑法中的定义。   2、审计处理上应给被审计单位改错的机会。新刑法给予了纳税人在最大程度上的“更人性化的保护”,并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这可以看出国家的法律充分从企业自身的角度进行了考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不仅对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利,更有利于保障国家税收。对审计的启示是:处罚不是目的,保证其遵守财经法规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审计更应该给被审计单位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审计查出应交未缴税款的,凡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还已接受行政处罚的,审计机关不应再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审计处罚上应实行宽严相济的政策。新刑法规定,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补缴税款免于刑事处罚,新刑法还规定,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对审计处罚来说,也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视其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做出恰当的审计处理,不能因为缴纳违纪资金而使企业停产,出现本末倒置的局面。   附:新旧刑法对偷税罪的规定:   原刑法第201条第1款对偷税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规定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新刑法201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http://www.he-n-tax.gov.cn/hbgsww/zcfg/fgk/200905/t20090508_209663.htm超详细的
265楼
2023-03-19 13:36:42
全部回复
秦歌:回复玲老师 老师真不愧是专业的,学生佩服。再问问,原先偷税的定义,教材原话有么?我想与现教材的逃税作个对比,因为模考时还有偷税的选择题。
2023-03-19 14:02:31
玲老师:回复秦歌您好,原来教材原话我这里没有记录了。
2023-03-19 14:23:48
徐悦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三条 发表的提问:
成本还原后产品总成本是怎样计算的?意义何在?
你好,还原是为了知道产成品的料 工 费 分别是多少
266楼
2023-03-19 14:04:20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懵懂的日记本 发表的提问:
某事业单位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开展经营活动中实现一笔经营收入,金额为24000元,款项尚未收到。会计分录咋做呢
财务会计这一边就是借应收账款 贷经营收入。
267楼
2023-03-19 14:30:00
全部回复
何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1w
引用 @ 再玩考不上!!!!! 发表的提问:
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属于拓展智能吗?
会计的拓展职能主要包括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
268楼
2023-03-20 11:25:30
全部回复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高大的钻石 发表的提问:
理解航海大发现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15世纪航海技术的发明使人类发现了地球,从此掀开了人类文明的序幕。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成为了世界贸易的中心。其中,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热那亚、威尼斯等地的商业和金融业特别繁荣。日益发展的商业和金融业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已经流行于这三个城市的复式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技术首先来自银行的存款转账业务。为适应实际需要,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巴其阿勒出版了他的《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一书,系统地介绍了威尼斯的复式记账法,并给予理论上的阐述。此书 可以认为是会计理论和方法的最早的著作。由于这本书的出版,复式簿记方法才在欧洲和全世界得到推广,开始了近代会计的历史。
269楼
2023-03-20 11:36:01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十一 发表的提问:
对上述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借 开发商品 3000万 贷 开发成本 3000万 借 固定资产 3000万 贷 开发商品 3000万 借 管理费用 40万 贷 累计折旧 40万 借 管理费用 8万 贷 存款 8万 借 存款 4360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00万 资产处置损益 应交 税费 360
270楼
2023-03-20 11:54:06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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