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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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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珍惜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教一下,新注册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有要求吗?法人没有会计证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您好!小公司一般是可以的。如果有专门的财务经理之类的就需要会计证。
286楼
2023-03-23 12:10:33
全部回复
珍惜:回复宋生老师 嗯,好的,老师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背书盖章直接转给别人有风险吗?
2023-03-23 12:36:33
宋生老师:回复珍惜您好!正常是没什么事,当上一家转的。
2023-03-23 12:49:24
珍惜:回复宋生老师 嗯,好的,非常感谢
2023-03-23 12:59:42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陈二狗 发表的提问:
凡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您好,按我的理解,这句话是正确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87楼
2023-03-23 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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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二狗:回复王雁鸣老师 题库显示 判断错误 解析 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个人,无需办理税务登记。
2023-03-23 12:39:51
王雁鸣老师:回复陈二狗您好,如果这样的话,考试时应该按照这个解析去回答问题了,实际操作中,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个人,如果自行去交税的话,也是先进行登记,再交税的,除非自己不交税,让其他人代扣代缴。
2023-03-23 13:01:01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49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88楼
2023-03-24 15: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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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回复朴老师 我问得第二个问题没回答呢
2023-03-24 16:27:03
学员:回复朴老师 还有我问的是被抓几次,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坐牢只交罚金
2023-03-24 16:55:26
朴老师:回复学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3-24 17:11:51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你好;  你们这个是企业逃税,然后法人 和财务负责人 以及会计被抓  还是什么情况。  
289楼
2023-03-24 16: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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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就是疑惑,逃税应该是公司法人财务都有的吧
2023-03-24 16:41:09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都会有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是:   1、由税务机关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2、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5、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7、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8、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9、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10、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3-03-24 16:52:23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责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2023-03-24 17:09:07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如果你  偷漏税 被查到了。 你去 在规定时间补税后;     可以注册新公司。 就不影响了  
2023-03-24 17:34:43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那就是说注册新公司,新公司又偷税了,就还是按照第一次处理是吗
2023-03-24 18:04:25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   你们 不能老是 偷漏税的; 到时   法人有可能不让你注册公司的   
2023-03-24 18:15:52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好的,就是好奇这种情况,不会偷税的
2023-03-24 18:39:17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嗯。 那你以后注意这些就行了。    
2023-03-24 18:50:00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4.99
解题: 1.55w
引用 @ 笨笨的草丛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乌的单位和个人。其中的个人指的是
你好,说的是自然人的
290楼
2023-03-24 16:35:58
全部回复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去税务局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有会计证吗
你好!可以不用的。法人就可以做
291楼
2023-03-26 16:16:24
全部回复
阳光:回复宋生老师 那前任不做,接下来写法人名字就可以了是吧
2023-03-26 16:32:39
宋生老师:回复阳光您好!可以的。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
2023-03-26 17:01:07
阳光:回复宋生老师 那账务交接有哪些东西
2023-03-26 17:25:50
宋生老师:回复阳光您好1这个说不好了。看你们本身用了哪些东西,比如各种密码,账本,帐套,财务用章,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报表等
2023-03-26 17:53:39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49w
引用 @ 加油 发表的提问:
在大中型企业拥有具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的职位,是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中各内部组织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
同学你好 对的 理解正确
292楼
2023-03-26 16:45:12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苹果树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请问原始凭证上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可以盖法人章代替签字吗?谢谢!
您好 原始凭证上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可以盖法人章代替签字
293楼
2023-03-26 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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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法人兼做出纳员时的出纳签字也可以盖法人章代替吗?
2023-03-26 17:34:01
bamboo老师:回复苹果树法人兼做出纳员时的出纳签字也可以盖法人章代替
2023-03-26 17:50:09
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3-26 18:08:42
bamboo老师:回复苹果树不客气哈 欢迎有疑问继续提问
2023-03-26 18:30:41
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老师,我之前有问题一直没解决:法人去年代垫费用时没有取得对方收据,我做了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附件是发票和欠款单,对吗?谢谢!
2023-03-26 18:49:47
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欠款单是单位欠老板钱
2023-03-26 19:04:35
bamboo老师:回复苹果树有老板付款的单据吗
2023-03-26 19:29:53
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只有老板给员工报销的费用发票,其实是老板垫付款替公司给员工报销差旅费,车辆使用费等等
2023-03-26 19:53:48
bamboo老师:回复苹果树那这样处理可以的
2023-03-26 20:09:01
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当时公司账上没有钱,我又不知道应该是先跟老板借钱再报销费用,就做了其他应付款,现在怎么办?
2023-03-26 20:32:51
bamboo老师:回复苹果树其他应付款-老板 这样就是老板支付的啊  这样处理可以的
2023-03-26 20:56:18
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就是说附件是费用报销单、费用发票和单位开的欠老板钱的欠款单,是可以的了?
2023-03-26 21:16:14
bamboo老师:回复苹果树是的 可以这样处理的
2023-03-26 21:40:12
苹果树:回复bamboo老师 好的,非常感谢老师!
2023-03-26 22:04:55
bamboo老师:回复苹果树不客气哈 欢迎有疑问继续提问
2023-03-26 22:32:29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会计学堂洪老师 发表的提问:
去正规会计单位需要离职证明,会计学堂可以提供 会计岗位的离职证明盖章吗
您好,这个不可以的。
294楼
2023-03-26 17:38:59
全部回复
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sileinana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法人没有会计证,可以到税局改成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吗
可以
295楼
2023-03-27 11:45:40
全部回复
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1.25w
引用 @ S思 发表的提问: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两个有什么区别
你好,小型企业其实是一个人,大型企业就有差别了。一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指的是财务总监或CFO这种副总级别的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般是指财务经理或财务部长(处长或科长)。有机会你看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就明白了,报表下面三个人一般是法人、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权利当然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大。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小企业也看不出来,但在大企业分得很细,有管会计的,有管税务的,有管资金的等等。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般都管,但会计主管一般只管记账。
296楼
2023-03-27 11:51:52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是什么意思?能举个例吗?
你好,同学。 就是说保险人对买保险的人对相关的条款有解释的义务,后面这个买保险的人起诉,说这个出售保险 的人没有说明其相关的义务,主张这个保险 不成立,法院 是不支持的
297楼
2023-03-27 11:59:19
全部回复
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8w
引用 @ 野性的小馒头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没有正式的法律条文规定会计凭证后附明细必须是原件?
你好,这个是很实务的,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的
298楼
2023-03-27 12:15:08
全部回复
宸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71w
引用 @ 项链 发表的提问:
单位负责人意见和核准是一个人签字吗?
您好,是不同的人员哦~
299楼
2023-03-27 12:44:59
全部回复
项链:回复宸宸老师 那都应该是谁呢?
2023-03-27 13:02:48
宸宸老师:回复项链您好,一个是单位负责人,可以是法人,核准的话,可以是会计主管之类的
2023-03-27 13:29:46
项链:回复宸宸老师 那我家有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你说这两个应该谁签字?
2023-03-27 13:49:16
宸宸老师:回复项链你好,单位负责人可以是总经理 您这里没有会计主管之类的话,可以是办公室主任签字一下
2023-03-27 14:14:33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4.99
解题: 1.55w
引用 @ Endless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为什么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在场?
你好,单位负责人是不需要的,总览公司业务
300楼
2023-03-28 12:11:59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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