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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法人和非法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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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2w
引用 @ Happy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主体和非会计主体的区别
你好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有企业集团、企业、企业的分厂、企业的车间或事业部,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非会计主体可以是自然人。
91楼
2023-01-06 14: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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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文艺的长颈鹿 发表的提问:
在材料采购中,计划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有什么区别?
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的区别只要有两点: 1、账户使用的不同:实际成本法,在途货物使用“在途物资”, 计划成本法,在途货物使用“材料采购”,同时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金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 2、计入成本费用时,实际成本可以直接转入,但是计划成本法首先要将计划成本转入,其次要将“材料成本差异”转入到相关的成本费用中去。 分录,按照上述的说法,是: 1、1)实际成本法: 未入库时: 借: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入库时: 借:原材料等 贷:在途物资 2)计划成本法: 未入库时: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入库时: 借: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借或贷) 贷:材料采购 2、分配到成本费用中: 1) 实际成本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原材料等(实际成本) 2)计划成本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原材料等(计划成本) 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借或贷)
92楼
2023-01-08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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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4w
引用 @ 昏睡的树叶 发表的提问:
个人资本就是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吗 法人资本和个人资本有什么区别
你好,不一定的 一个是单位投资,一个是个人投资
93楼
2023-01-08 1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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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睡的树叶:回复邹老师 公司要办资质 需要提供个人资本 去哪找数
2023-01-08 16:42:36
邹老师:回复昏睡的树叶你好,就是个人投入公司的资本,可以去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2023-01-08 17:05:00
昏睡的树叶:回复邹老师 这个是多少呢 看哪个
2023-01-08 17:27:19
邹老师:回复昏睡的树叶就看实收资本
2023-01-08 17:48:15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jenny梅 发表的提问:
税法和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区别如下: 一、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应用于正常销售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几乎全部视同销售,即要计算“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条例上认定的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法上是否视同销售而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起草小组编写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针对“特殊事项的确认”的有关解释中指出,凡是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则不作为销售处理;凡是货物转移到企业外部,则视同销售处理。据此不难发现增值税法规和所得税法规对于“视同销售”认定的分歧所在。至于会计上能否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则更加显得微妙。相比较而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认定上确实与税法、特别是与企业所得税法有相通之处。其典型事项可列举如下:   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比如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增值税条例上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这作为会计所要反映的一种重要会计事项,自然要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尽可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纳税义务(法定负债)的形成,即在会计上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另一方面,会计上对此并没有作为销售处理,而是直接按成本转账,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等,只不过在反映纳税义务的时候要遵照增值税条例,根据货物公允价值(通常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同样,由于这类事项多属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这一行为,会计一方面需要根据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另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销售处理,即根据货物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收入),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因为相关货物转移到企业之外的其他主体,也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按税法认定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3.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活动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项目被视同销售,因此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将其视同销售而要求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在会计上此类事项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者该项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则会计上将此类投资也视同销售而相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当然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相关货物用于投资而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会计上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确认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这其实意味着会计上并没有将此类事项作为销售,既不确认销售收入,也无所谓结转销售成本。   4.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货物基本属于变相的销售行为,所以也几乎毫无疑问,无论是增值税条例还是企业所得税法,都将其视同销售而计算销项税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考虑计量属性标准的选择要求。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在会计上就把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销售,即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该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或者双方用于交换的货物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计量,则此时该非货币资产交换就不应作为销售处理了,而只是按照货物账面成本转账。   5.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分配、和抵债等活动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简称分配)和偿还债务(简称抵债,包括债务重组在内)等,在增值税条例上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样被作为销售而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由此可见,这些内容与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类似,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高度吻合的地方。   二、购进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对于购进货物是否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上有着两种鲜明的观念,即一部分被划归为视同销售项目,另一部分则被看作是不予抵扣项目。这作为增值税法规上的硬性规定,大致是根据货物是否转移到企业外部而加以划分的,其中它把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购进货物视为在“企业内部转移”,这是其与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同之处之一。到会计与这两种税收法规的异同,主要列示如下:   1.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事项属于不可抵扣事项,即在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当作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与之相对应,会计上自然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货物成本,否则就意味着会计在账面上“擅自”确定应纳税义务的减少。相应地,如果上述购进货物是因为改变初定的用途而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企业“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变得不能抵扣了,即需要在会计上把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向注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体现了会计对于增值税条例的“高度配合”。类似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也不会将上述事项视同销售,不需要考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此类事项,增值税条例上并没有视同销售而只是把它们被认定为不予抵扣项目,相应地会计上也应当将为上述货物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或者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则把此类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至于会计在这方面的处理多少有些微妙,并存在值得争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精神,这通常被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即“非货币性福利”看待,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成本费用”。通常而言,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直接马上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货物购买成本通常即为其公允价值,企业按成本转账而不确认销售收入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购进货物的成本与公允价值有一定出入,比如某商场购进的准备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储备一段时期后被当作非货币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品的现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购买成本可能有一定出入,如果按照准则的规范精神,会计上也应当视同销售,即根据现时一般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原账面价值结转其销售成本,而且值得强调的是.在纳税事宜上,会计上并没有“发言权”.应根据增值税法规确认“进项税额转出”,而不能因为会计上可能确认了销售收入,而想当然地确认“销项税额”。   3.购进货物用于投资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中的解释一样,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都把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则需要考虑该项投资活动的结果,如果投资没有达到合并标准,或者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上就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投资形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不被视同销售,而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   4.购进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类似,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处理,至于会计上是否视同销售则需要考虑会计所采用的计量属性标准。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上将其销售处理,否则不作为销售,而按照成本转账。   5.购进货物用于分配、抵债等活动   对于这类行为,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相应事项一致,会计与增值税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保持完全一致,即各自均按照视同销售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分析,结合当前的会计和纳税实务,会计与税法在视同销售认定的异同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情形:   其一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以及会计准则一般都视同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职工福利;(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分配、以及抵债等;(3)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4)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等。   其二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上视同销售而会计上并不作为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投资,(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成本模式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捐赠等。   其三是增值税法规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法和现行会计准则不视同销售的情形,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等;(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内部)免征增值税项目。
94楼
2023-01-08 16: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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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A++ 发表的提问:
法律关系三要素中的组织分为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中的合伙企业请举例说明一下,与法人组织中的营利法人有点分不清楚
你好, 合伙企业, 在营业执照后面标明是“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该取什么名字随意,但是不能叫公司。 同时,在宣传上,突出核心名称就可以了,不用将全部信息都披露出去,比如即便是合伙企业,也可以户外叫做“xxxx美容院”。
95楼
2023-01-08 16: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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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4w
引用 @ 岳莹 发表的提问:
非企业法人(特别是民办学校)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如果是非盈利性质的可以适用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96楼
2023-01-08 17: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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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莹:回复邹老师 如果开办人是个有限责任公司,非企业法人可否在开办人并表?
2023-01-08 17:36:19
邹老师:回复岳莹非企业法人可否在开办人并表,这个是什么意思
2023-01-08 17:48:30
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5.85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有何区别?如何填写?法人股东是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出资金额?
你好,法人股东就是企业或者股东是另一家单位的股东
97楼
2023-01-09 14: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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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回复徐阿富老师 法人股东不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吧?本公司有一个股东(非法人代表)是另一个厂(非公司)的厂长
2023-01-09 14:44:46
徐阿富老师:回复小鱼儿你好,我们现在讲的是股东,股东分为个人股东·和单位股东,这个单位股东,有些事企业,有些事事业,有些事政府机关,这个企业就是法人股东。你明白了吗?
2023-01-09 15:12:33
小鱼儿:回复徐阿富老师 老师你看,我理解“法人股东”不是个人是某企业或政府机关,对吗
2023-01-09 15:30:30
徐阿富老师:回复小鱼儿你好,只有企业是,政府机关也不是法人股东
2023-01-09 15:55:31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2w
引用 @ 荣华若桃李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有什么区别
同学你好 1、定义不同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一般来说,凡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盈亏并编制报表的企业或单位就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个单位或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可以是单一的一个企业,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法律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包含主体不同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企业内部的某个单独核算的部门 法律主体:一般都是会计主体 3、是否具有独立性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法律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98楼
2023-01-09 14: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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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山水沂蒙 发表的提问:
怎么样区别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规章
您好,会计行政法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制订的,会计部门规章是财政税和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
99楼
2023-01-09 14: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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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4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中日常与非日常的区别
会计中日常与非日常的区别
100楼
2023-01-10 13: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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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日常就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行为,比如销售商品 非日常就是日常活动以外的不是经常发生的,比如接受捐赠
2023-01-10 14:04:44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婕婕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一下,我是一名工作4年多的会计人员,也正在考中级,但是我想转行啦又不知道干什么,老师可以提点意见吗,最好和会计相关的职业
建议还是做会计,或者考一下税务师,可以去税务师事务所工作,进行咨询鉴证业务也是比较好的。
101楼
2023-01-10 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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婕婕:回复张艳老师 税务师吗,我需要了解一下,有时候感觉做会计好累呀,经常被老板逼着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所以我想从事一份风险不太大但和会计相关的职业。
2023-01-10 14:26:50
张艳老师:回复婕婕此外还有近两年政策变化非常大,对会计人员是一个挑战,要每天都学习的。
2023-01-10 14:54:49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孔静静 发表的提问:
和不懂会计的人怎么讲清楚会计科目中负债和费用的区别
你可以给他举几个很直白的例子,说一下他就好理解。
102楼
2023-01-10 14: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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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回复孔静静费用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但是不构成企业成本的支出记费用 负债是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资金不够用就可以借来钱,这个就是负债,你就用大白话给他讲。
2023-01-10 14:58:58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4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和会计人员的区别?
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103楼
2023-01-10 14:45:20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4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和会计人员的区别?
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说法不同而已
104楼
2023-01-10 14:53:59
全部回复
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小师~ 发表的提问:
老师,现在备考注会的税法和会计还来得及吗?每天有2小时时间
您好,这个是来得及的,当然来得及
105楼
2023-01-11 13: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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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回复小锁老师 但是现在很迷茫,也是没基础,不知道怎么规划时间
2023-01-11 14:10:48
小锁老师:回复小师~先听课,把课时听一遍,再做题
2023-01-11 14:30:56
小师~:回复小锁老师 每一章都是听完了在做题吗
2023-01-11 14:49:18
小锁老师:回复小师~嗯对,是这个意思的
2023-01-11 15:14:01
小师~:回复小锁老师 好的,老师
2023-01-11 15:38:29
小锁老师:回复小师~嗯嗯呢,祝您开心每一天
2023-01-11 15: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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