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可以扣除的,扣除的标准给您举两个例子供您参考。
小张2019年发生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16000元,该项支出,在计算综合所得时,小张可以按照16000元标准据实扣除吗?(假设小张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属居民个人,下例同)
解析:
依据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因此,本案例中,小张应按照1000元(=16000-15000元)标准据实扣除。
问题2:
小张2019年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96000元,该项支出,在计算综合所得时,小张可以按照多少标准扣除?
解析:
小张该年度应按照80000元限额扣除。依据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本案例中,小张个人负担累积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为96000-15000=81000元,超过规定限额80000元,因此小张该年度应按照80000元标准据实扣除。
为您提供解答,如满意请五星好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