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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我国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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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2w
引用 @ 曾芬 发表的提问:
经营范围:平面设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属于哪个国标行业
同学你好 这个属于现代服务业的
46楼
2022-12-21 14: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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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芬:回复朴老师 老师 那个选项里面没有现代服务业 应该选哪一个
2022-12-21 15:14:39
朴老师:回复曾芬其他服务业,选择这个就写了
2022-12-21 15:24:40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111 发表的提问:
我们开票,工商中的经营范围墨水属于哪个经营范围
是办公的墨水吗 办公用品就可以
47楼
2022-12-21 15: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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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眯眯眼的斑马 发表的提问:
制造费用分配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特点:不管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中的制造费用都按照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在这种方法下,制造费用科目不仅可能有月末余额,而且既可能有借方余额,也可能有贷方余额,对于全年制造费用得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分配额得差额,一般应在年末调整计入12月份的产品成本。 适用:特别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48楼
2022-12-21 15: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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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2w
引用 @ 标致的爆米花 发表的提问:
生产工时比例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机械化程度不高的车间
49楼
2022-12-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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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爱散步的猫 发表的提问:
.根据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农用运输车   B.摩托车   C.汽车 D.火车 【答案】D   【解析】火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火车属于什么征税范围
您好!这个只能说明它不收车辆购置税。收增值税。
50楼
2022-12-22 15: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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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三年逃亡计划 发表的提问: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适用范围
你好,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
51楼
2022-12-22 1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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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我想问一下 开具的发票是印刷品 中国地图 是否属于免征税范围呢
你好! 适用低税率10%
52楼
2022-12-22 15: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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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慈祥的书本 发表的提问:
适用简税计税的计税范围
按照3%征收率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17年11号)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按照5%征收率   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53楼
2022-12-22 15: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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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回复慈祥的书本​2020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https://mbd.baidu.com/ma/s/f1rFOB69你好,请参考链接内容
2022-12-22 16:02:58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78w
引用 @ 空气堵在我面前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可以的
54楼
2022-12-23 14:05:39
全部回复
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春上树下 发表的提问:
签订购销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哪个课程里有学,属于哪个范围?是会计范围吗?
需要合同事项齐全,数量单价金额齐全,采购名称标准,型号规格准确无误,属于财务管理范围中的合同管理
55楼
2022-12-23 14:31:37
全部回复
春上树下:回复李爱文老师 好,谢谢老师
2022-12-23 15:14:13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小幸运 发表的提问:
会计咨询合同为什么不属于印花税纳税范围
你好,这个印花税就是什么规定呢。
56楼
2022-12-23 14:58:49
全部回复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秋千坠 发表的提问:
房租、差旅费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吗?
您好,属于的。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1.新产品设计费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技术图书资料费 4.资料翻译费 5.劳务费 6.差旅费 7.办公费 8.税金 9.房租
57楼
2022-12-23 15: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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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73w
引用 @ QF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一下花坊属不属于营改增范围发票是国税还是地税
全面营改增了,国税。。。。。
58楼
2022-12-23 15: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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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2w
引用 @ 健壮的冬瓜 发表的提问:
制造费用分配方法的优缺点以及适用范围
一、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 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车间产品生产工时总额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生产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 二、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总额-生产工人工资总某种(类、批)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该种(类、批)产品y费用_生产工人工资总数X分配率 三、产品标准产量比例法 产品标准产量比例法是以各种产品的标准产量为分配标准来分配制造费用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应分配的制造费用总额÷各种产品标准产量之和 某种产品分配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的标准产量×制造费用分配率
59楼
2022-12-24 14: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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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Elynn 发表的提问:
成本会计中,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法和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法的区别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
您好,区别就是一个按数量分配,一个按金额分配,适用共同耗用材料的产品间的原材料的分配。
60楼
2022-12-24 14: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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