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带追索权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分享
姜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8w
引用 @ 韦园园 发表的提问:
被追索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依法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即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被追索人 指的是什么呢?例如?
被追索人也称追索义务人,指受到追索或应受到追索的票据义务人。我国《票据法》规定,被迫索人应为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
106楼
2023-01-27 16:52:19
全部回复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晴天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判断题第2个,为什么是错的。持票人行驶追索权时为什么不能同时追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九条、本条规定了出票人和背书人行使追索权过程中的限制。 在持票人为出票人时,由于出票人是票据债务的最终债务人,所以如果票据出票人持票,则其不享有票据的追索权。因为根据票据法中的一般的原理,只有后手可以向其前手要求行使追索权,而其前手是不能够向后手要求行使追索权的,所以由于出票人是一般的票据债务人的前手,则其不能够再次行使票据的追索权了。 同样的道理,如果持票人是背书人的,则背书人对于其后手是没有追索权的。因为背书人的后手没有承担对其前手的承兑和保证付款的义务
107楼
2023-01-27 17:02:59
全部回复
晴天:回复QQ老师 你是老师吗?根本就没回答我的问题吧?老师要学生通俗易通的语言说吧
2023-01-27 17:15:58
QQ老师:回复晴天考的就是定理定义需要熟记,回到你这题因为如果持票人是背书人的,则背书人对于其后手是没有追索权,所以第二题是不对的没有对上边说的情况单独列式。
2023-01-27 17:34:33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老师,再追索权也和追索权一样,是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都可以行使吗,不分人数,顺序?
对的,这个没有顺序,你可以向其中一人或者是多人进行追查。
108楼
2023-01-28 14:57:19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LL 发表的提问:
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转让买原材料, 借方,原材料 贷方,短期借款还是应收票据
贷短期借款带追诉权的适用借款处理。
109楼
2023-01-28 15:14:00
全部回复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Rachel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问一下在这个图里面,所说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那这个追索权是不是只能是对出票人的呢?
你好,不仅是出票人,是所有的可以追索的前手。
110楼
2023-01-28 15:20:27
全部回复
Rachel:回复立红老师 那如果是这样,那这个规定期限又有什么用呢?
2023-01-28 15:39:35
立红老师:回复Rachel你好,因为如果没有按规定发出追随通知,给其前手造成损失,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23-01-28 15:52:42
Rachel:回复立红老师 但就算有这个规定期限过了也是可以向其前手追索啊,不也是会造成影响吗?
2023-01-28 16:06:20
立红老师:回复Rachel你好,可以追索的,这里规定期限是为了,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限内通知其前手,给前手造成损失的,要赔偿的。
2023-01-28 16:32:02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努力努力奋斗 发表的提问:
未按规定日期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只对他前手的追索权还是丧失全部前手的追索权?
其他前手,不是所有前手。
111楼
2023-01-28 15:26:58
全部回复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请问追索权不是追6再追3吗?又不是问的票据权利时效,为啥选B?
你好,追索权不是追6再追3吗?——这个是对于背书人,保证人的追索权时效;不包括对出票人和承兑人;如果是追到了出票人或承兑人的身上,要用对出票人或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
112楼
2023-01-29 14:33:00
全部回复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1.7w
引用 @ 我的偶像是一只猫 发表的提问: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请问解释下这里的追索权什么意思,还有怎么无追索权就要贷记成应收票据,有追索权就要贷记成短期借款
就是可能存在开票人到期不支付的情况,
113楼
2023-01-29 14:45:53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Z fanxia。 发表的提问:
追索权是对一般前手行使的,那为什么超过追索权时效,法律后果是对前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呢?
你好,同学。 你这只是票据的时效,但这个债务的事实 是存在的,由于票据相关的时效导致的债务事实 的损失,这自然是要赔偿的
114楼
2023-01-29 15:12:34
全部回复
Z fanxia。:回复陈诗晗老师 追索权不是对一般前手行使的吗?这样就是说该前手对我有付款的权利,为什么超过时效,反而我还要给前手赔偿?
2023-01-29 15:30:56
陈诗晗老师:回复Z fanxia。比如你本应该是6个 月的时效,你没有在这个时效内追索,那么丧失追索权,是不是就造成了损失 呢
2023-01-29 15:55:26
陈诗晗老师:回复Z fanxia。不是你没有在时效内行使权力,而是说没按规定的时间发出相关的通知书,承担赔偿责任。
2023-01-29 16:16:52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coco 发表的提问:
对承兑人行驶追索权,如果是商业汇票没有承兑,那出票人的身份也就是付款人吗?不能对付款人行驶追索权吗?出票人=付款人,不能找它行驶追索权吗?
持票人如果是合法合理取得票据,对其前手均有追索权。包括出票人。
115楼
2023-01-29 15:23:59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随风 发表的提问:
此题追索权为什么不是6个月
除了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前手是6个月,这两个人是2年
116楼
2023-01-30 14:50:21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5w
引用 @ 有有爱 发表的提问: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为6个月,再追索权为3个月,对出票人为出票日或者到期日起两年吧? 那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也是从出票日算起吗?还是
同学你好 1.对的 2.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117楼
2023-01-30 15:02:41
全部回复
有有爱:回复朴老师 老师对出票人的追索权是2年吧 还有见票既付的汇票是不是不可以背书转让呀
2023-01-30 15:17:51
朴老师:回复有有爱嗯,没收到不能转让
2023-01-30 15:34:51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车晓迟 发表的提问:
追索权不是6个月吗?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请稍等
118楼
2023-01-30 15:10:14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回复车晓迟就正常的追诉权是六个月,但是对于出票人的追诉权是两年最长的时间。
2023-01-30 15:28:46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坚持 发表的提问:
追索权的限制,1规定的是什么意思啊
追索权是可以向前手追索,那么也就是耍,最后追索的人是出票人或者承兑人,也就是不存在其他前手什么事了
119楼
2023-01-30 15:20:58
全部回复
坚持:回复陈诗晗老师 那么第二条当中,最终持票人是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没有追索权,是什么意思
2023-01-30 16:00:57
陈诗晗老师:回复坚持最终持票人是背书人,也就是他就是最后的持票人,追索是对前手的,不是后手
2023-01-30 16:15:58
坚持:回复陈诗晗老师 不能向被背书人追索吗
2023-01-30 16:33:27
陈诗晗老师:回复坚持被背书人是收款人,同学
2023-01-30 16:50:17
坚持:回复陈诗晗老师 追索权不是只能向前手行使追索权吗,背书人不能向后手行使追索权,是不是矛盾
2023-01-30 17:09:32
陈诗晗老师:回复坚持背书人只能是向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事实 就是这样。
2023-01-30 17:25:14
坚持:回复陈诗晗老师 不管是任何人不都是只能向前手追索,不能向后手追索吗
2023-01-30 17:44:07
陈诗晗老师:回复坚持是的。只能是前手追索
2023-01-30 17:58:02
坚持:回复陈诗晗老师 那为什么只规定最后一个人是背书人的话,对后手没有追索权,应该其他的人也是这样的啊(承兑 保证人,持票人也可以这样规定啊)
2023-01-30 18:27:17
陈诗晗老师:回复坚持同学。我不知道你在纠结什么,我教了7年的学生,从没有说过可以对后手进行追索。
2023-01-30 18:48:58
坚持:回复陈诗晗老师 我的意思是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不也是只能向前手行使追索权吗,为什么这里只规定背书人的
2023-01-30 19:06:10
陈诗晗老师:回复坚持是的。你要去纠结,我也没办法 了 这是追索最基本的要求,任何都只能是前手
2023-01-30 19:29:14
帆帆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明天会更好 发表的提问:
对前手的追索权,是指除出票人,承兑人的所有前手的第一波追索可持续6月吗?那再追索权就是对前手的第二波追索,可以持续3月吗?这个前手是指的前面的那个人,还是前面的所有人?
①前手是指前面的所有人
120楼
2023-01-31 15:07:35
全部回复
帆帆老师:回复明天会更好②追索权是持票人的第一次追索 简单举例A→B→C→D D是持票人,D可以向其前手ABC追索,追索权自被拒绝之日起6个月。 ③再追索权,是票据第一次清偿后,例如C清偿了D,那么现在的持票人C可以在追索,在追索时间3个月。
2023-01-31 15:49:42
明天会更好:回复帆帆老师 如果是A→E→B→C→D,按照您说的如果AB之间有E,如果B清偿了C,那B向E追索算是再追索吗?
2023-01-31 16:09:56
帆帆老师:回复明天会更好是的,是再追索,再追索和追索都只能向其前手
2023-01-31 16:35:03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