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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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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6w
引用 @ 万事如意(海韵)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集团公司属于会计主体还是属于法律主体
集团公司是法律主体 集团公司是单独的一个公司
61楼
2022-12-26 1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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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1w
引用 @ 此时此地 发表的提问:
民事主体就是法律主体吧?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62楼
2022-12-26 16: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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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地:回复venus老师 我问的不是定义,是民事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
2022-12-26 16:59:38
venus老师:回复此时此地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两个是不同的概念
2022-12-26 17:22:26
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玉见一切美好 发表的提问:
企业异地设立的分厂,不属于法律主体,但可以成为会计主体,对吗?
异地设立的分厂,可能属于法律主体,是会计主体,因为有的分厂在当地可以单独报税的
63楼
2022-12-26 1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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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见一切美好:回复李爱文老师 哦!也就是说,设立的分厂是会计主体,但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对吗?
2022-12-26 17:08:27
李爱文老师:回复玉见一切美好上述说法正确。没有问题的
2022-12-26 17:34:55
李爱文老师:回复玉见一切美好上述说法正确。没有问题的
2022-12-26 17:59:11
五条悟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7w
引用 @ 无私的玉米 发表的提问:
区分会计主体与非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有企业集团、企业、企业的分厂、企业的车间或事业部,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非会计主体:自然人。
64楼
2022-12-27 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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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丽丽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母公司可以是法律主体,子公司也可以是法律主体,而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集团不是法律主体呢?
因为你从事经济活动要么以母公司为主体要么以子公司为主题
65楼
2022-12-27 16: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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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芳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7
解题: 0.81w
引用 @ 笨笨的西装 发表的提问:
G主体与法律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同学你好,你是想问什么呢
66楼
2022-12-27 16: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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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雨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12w
引用 @ Sunny 发表的提问:
支付结算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内容分别是什么
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客体:是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 内容:是权利义务关系 举例:我和你签订一个合同我把手表卖给你,价钱500元. 主体:我和你 客体:手表 内容;我把手表交给你的义务,收500元的权利.你支付500元的义务以及获得手表的权利.
67楼
2022-12-27 16: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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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回复默雨老师 支付结算中讲了主体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内容是权利和义务,客体是钱吗?
2022-12-27 17:20:15
默雨老师:回复Sunny您这样描述是比较具体的描述
2022-12-27 17:45:57
王晓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83w
引用 @ 柠檬 发表的提问:
按照法律规范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方式进行区分,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这里的按照法律规范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方式进行区分不是特别明白其概念的意思
您好 行为模式就是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如果法律规范规定主体可以干什么,这就是授权性规范,如果法律规范规定不可以干什么,这就是义务性规范。
68楼
2022-12-27 1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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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8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中纳税主体有哪些
自然人,法人等单位
69楼
2022-12-28 16: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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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CYR 发表的提问: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什么不是法律主体呢! 法律主体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体的话,是要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 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如果资不抵债的话 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这个 和有限公司不同 所以 不是法律主体哦
70楼
2022-12-28 16: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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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R:回复许老师 有限公司谁去承担责任呢,是法定代表人?股东不用承担责任吗?
2022-12-28 16:55:19
许老师:回复CYR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这时候 公司是法律主体了 以公司的财产 去承担责任了 当然 如果股东没有按当初的约定 缴足资本 需要在未缴足的部分 承担出资义务 不过 这两个责任 是两个概念哈
2022-12-28 17:21:07
CYR:回复许老师 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的话,谁去承担呢,公司的钱是谁的钱,老板的钱还是法人的钱
2022-12-28 17:47:19
许老师:回复CYR这个要区分会计主体了 公司的钱 就是属于公司的 不是属于老板个人的 独立性 也就在这里 如果公司资不抵债 股东都履行完了出资义务 这样的话 不足以清偿的部分 就不用还了 因为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主体 已经没钱可还了
2022-12-28 18:02:32
星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4.99
解题: 1.71w
引用 @ 纯真的大地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课上说集团公司不能是法律主体,因为它是由若干个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我想母公司和子公司都能分别是法律主体,为什么它们所组成的集团公司就不是法律主体呢?
同学 1、集团公司是由多家相互关联的母、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自身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就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能分别是法律主体
71楼
2022-12-28 16: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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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4.96
解题: 0.31w
引用 @ Golden Cross 发表的提问:
个体户是法律主体中的哪一类?
就属于法律主体中的个体工商户
72楼
2022-12-29 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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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Cross:回复笑口常开老师 他算非法人组织还是特殊的自然人?
2022-12-29 16:22:26
笑口常开老师:回复Golden Cross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别的国家没有。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个体工商户”是做为“自然人”的特殊形态存在的,它并不属于其他组织
2022-12-29 16:47:10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复杂的麦片 发表的提问:
个体工商户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区别是什么?
您好,小企业会计准则通常比企业会计准则要更加简化,因为业务相对简单,不同点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的规定,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   第二,不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权益法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解释中只要求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小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而没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没有设三级科目,也无法反映是否要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笔者的理解是为了简化核算,不对其进行处理。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这简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手续,但可能会导致资本化金额夸大,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的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 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价款和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作为其入账价值,这避免了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较为繁琐的计算。   6. 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可见,所得税的账务处理采用了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付税款法,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所得税费用或在本期抵减所得税费用,而不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负债或一项资产加以反映。这简化了时间性差异的核算。   7. 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小企业会计准则》还简化了一些资产的转移价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法,没有要求按五五摊销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不需要分项比较计量,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可不结转其已提的跌价准备。   8. 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终企业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运用扩展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了小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还包括了接受现金资产的捐赠。其账务处理为:小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期末如果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额,分期进行上述转账处理。这使小企业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趋于合理。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2003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地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用以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的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   (四)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项目。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中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递延税款借项等项目,负债中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项目,所有者权益中减少了已归还投资项目。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项目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写法简化   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总说明的第12和13条中规定了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中的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原则,在以后的各项资产计价中不再重复这两类业务中的资产计价方法,这减少了制度的篇幅,阅读起来更简明。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在规定每一种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时都要重复说明,以非货币性交易换的资产和以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如何确定其入账价值,写法上不够简化。   (二)简化了核算方法   通过上述不同方面的比较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简单。如合并了4个一级科目,减少了25个一级科目;基本财务报表项目减少了9个;部分资产计价方法简化了,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关会计事项的核算方法简化了,如资产清查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所得税的核算、期末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简化不是更改核算方法,处理上仍保持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以便将来随着小企业规模发生变化,转换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可减少需要调整和说明的内容。因为我国划分小企业是以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及是否对外筹资为标准,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
73楼
2022-12-29 1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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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4
解题: 0.19w
引用 @ 天涯海角 发表的提问:
说几个子公司组成的集团属于会计主体,我想问这个集团属于法律主体吗?具有法人资格吗?
同学您好!企业集团是企业之间的联营。是一种企业群体组织,属于会计主体而不是法律主体。原因:如果出现法律责任,按照企业集团内部的企业各自单独追究,因为其内部企业都是法人,都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感谢您的提问!
74楼
2022-12-29 16: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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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茉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
5.00
解题: 0w
引用 @ 东海 发表的提问:
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区别在哪
一般主体 刑法分则条文要求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那些犯罪的主体。“特殊主体”的对称。中国刑法中的大多数犯罪,都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要求的都是一般主体。对要求一般主体的犯罪,认定具备犯罪主体要件,就是要查明行为人是否达到该罪所要求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特定的身分不是其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但是,某些一般主体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分,因而加重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实践经验要从重处罚。例如,中国刑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走私、投机倒把罪的,从重处罚。”第13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从重处罚。” 特殊主体 “一般主体”的对称。刑法分则条文要求行为人在具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之基础上,还必须具备特殊的身分条件才能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那些犯罪的主体。在外国刑法中也称为身分犯。对特殊主体即犯罪主体的特殊身分,刑法理论上,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其一,从形成方式上区分,犯罪主体的特殊身分可有自然身分与法定身分之别。自然身分指人因自然赋予而形成的身分,如基于性别形成的事实可有男女之分,基于血缘的事实可形成亲属身分;法定身分指人基于法律所赋予而形成的身分,如军人、公务员、司法人员、证人等。其二,从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上看,犯罪主体的特殊身分又可区分为影响定罪的身分与影响量刑的身分,这种分类与外国刑法学中的纯正身分犯与不纯正身分犯的区分大体相当。中国现行刑法规范中要求特殊主体的犯罪涉及数十个条文和罪名。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类型型:( 1 )军人违反职责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第2条和第25条的规定,构成该《条例》所规定的20余种军人违反职责罪,犯罪主体必须具备我国现役军人或者军内在编职工的身分。(2)公务人员违反职责的犯罪。其中又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一般公务人员违反职责的犯罪,如刑法逼供罪、报复陷害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等;二为特定公务人员违反职责的把罪,如由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构成的徇私枉法罪、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罪犯罪,由邮电工作人员渎职构成的妨害邮电通讯罪。(3)从事特定职业者在职业活动中构成的业务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4)具有持定法律身分者在诉讼活动中才能构成的犯罪。如伪证罪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诉讼活动中具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的身分。(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违反扶养义务构成的犯罪。如虐待罪和遗弃罪。(6)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f才能构成的犯罪。如脱逃罪和组织越狱罪。(7)从事非法职业者才能构成的犯罪。如神汉、巫婆造谣、诈骗罪。此外,对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犯罪内容进行逻辑分析,也可了确认只有具备特定身分者才可成为其犯罪主体:如强奸妇女犯和奸淫幼女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男子;阴谋颠覆政府罪和阴谋分裂国家罪的犯罪主体, 一般是党政军机构内掌握相当权力的人,甚至是身居党政军要职者。对于要求特殊主体的犯罪来说,特定身分是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不具备特定的身分,不能构成这些特定的犯罪。因此,特殊主体对某些犯罪的定罪具有重要的意义,查明行为人是否具备特定的身分条件,有助于划清特殊主体的犯罪与其他犯罪、与非犯罪行为的界限。法律之所以确认特殊主体条件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和大小,是因为对某些犯罪来说,特定身分从主客观统一上影响了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为人主体恶性的大小
75楼
2023-01-03 15:38:07
全部回复
茉茉老师:回复东海特殊主体:以特殊身份为必要的行为主体。 1。身份的特征: (1)是在实施犯罪之时就已经形成的,而非在犯罪活动或者犯罪组织中形成的特殊地位。如首要分子。 (2)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因此,特定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宜归入特殊身份。 (3)特殊身份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犯罪行为没有联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例如,在叛逃罪中,国籍以及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与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属于特殊身份,但在故意杀人罪中,国籍以及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与犯罪行为没有密切联系,因而不是特殊身份。 (4)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终身具有的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时期或临时具有的身份,这取决于身份的类型与刑法的规定。 如国家工作人员是临时的身份,但男性则是终身的身份。 (5)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由于出生等事实关系所形成的身份,如男女、亲属关系;也可能是由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如证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还可能是同时由于事实关系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一方面有基于亲属关系所形成的自然身份,另一方面也有基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身份。
2023-01-03 16:06:57
茉茉老师:回复东海2.身份的类别: (1)以特定职务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国家工作人员 (2)以特定职业为内容。——航空人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3)以特定法律义务为内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4)以特定法律地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5)以拥有特定物品为内容。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配置枪支的人员 (6)以患有特定疾病为内容。 ——严重性病患者 (7)以居住地和特定组织成员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刑法294条) (8)以不具有特定资格为内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3.身份犯的种类: (1)真正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不具有特殊身份就不成立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 身份只是针对犯罪的实行犯而言的,至于教唆犯与帮助犯,则不受特殊身份的限制) (2)不真正身份犯:特定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
2023-01-03 16:31:15
茉茉老师:回复东海逃税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 (1)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①只有法律规定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才具备逃税罪的资格;其他人不成立逃税罪,但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 ②代征人是指接受税收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委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的单位。代征人属于《刑法典》第93条规定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行为主体,不属于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2023-01-03 1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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