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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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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2.20 发表的提问:
业务端的进销存软件价税分离有必要吗:会计法和税法有规定吗?一般纳税人
你好!没有规定必须要怎么做。企业自己选择
286楼
2023-03-26 19: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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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8w
引用 @ 緊緊擁抱,我所擁有。 发表的提问:
规定工资必须用银行卡发放是哪个文件出的?
你好,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转账发放的
287楼
2023-03-27 13: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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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8w
引用 @ 心莜 发表的提问:
印花税是合同双方都要缴纳吗?税法几号文件的规定?
你好,是的 你可以看一下印花税对纳税人的规定
288楼
2023-03-27 1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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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超超 发表的提问:
税法和会计上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于视同销售的规定?是不是税法上要视同销售,而会计上不用?
非货币交换, 税务和会计上都视同销售的,都要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的
289楼
2023-03-27 14: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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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吃蘑菇的小菇凉 发表的提问:
小规模享受的增值税9万元的政策将于2017年12月31日截止这个是哪个文件出来的老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290楼
2023-03-27 14: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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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从法律上讲,会计和出纳,谁对发票的填制内容规范化负责?出纳这方面负多少责?谢谢!
还是会计的,同学
291楼
2023-03-28 13: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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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回复武老师 我知道是会计,如果发票有一个地方不很规范没到位,出纳不应负责的吧?
2023-03-28 13:27:09
武老师:回复出纳只是部分责任
2023-03-28 13:52:59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虚拟的小海豚 发表的提问:
老师,行政单位不允许设置多个帐套,不知道有没有文件依据吗?
如果是正常账套,是可以建立多个的。没有限制性规定。作为规定,小金库账套肯定是不行的。
292楼
2023-03-28 13: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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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8w
引用 @ 中医调理 发表的提问:
咱们班平台有没有开公司需要给行政单位的文件模板
没有,你可以向管你要资料的部门要模板,他们都有。
293楼
2023-03-28 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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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蒙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5
解题: 0.37w
引用 @ 有有爱 发表的提问:
不是说要规范性简称吗
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并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明确简称的约定。
294楼
2023-03-28 14: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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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爱:回复蒙蒙 那什么是需要规范简称
2023-03-28 14:23:04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青春不打烊 发表的提问:
全年一次性奖金办法计算的文件有没有,哪个问号,
这个没有文件,可以参考注会税法课本上有介绍
295楼
2023-03-29 1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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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稀释 发表的提问:
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标准是什么,依照哪个文件?
财税[2016]12号销售额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296楼
2023-03-29 13: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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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我随悦动 发表的提问:
老师,2019年有政策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吗。如果有有文件吗?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97楼
2023-03-29 14: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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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咩の゛咩 发表的提问:
工商版本的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文件范本 哪里可以下载?
 你好;   去你们当地工商局官网 - 下载专区去看是否提供下载; 学堂目前只有一般的章程模板   
298楼
2023-03-30 15: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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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の゛咩:回复meizi老师 我没找到 浙江的
2023-03-30 16:19:34
meizi老师:回复咩の゛咩你好; 那说明你地方不支持这个下载的; 你要的话     参考这个来写 : 工商版的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于 年 月 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 元。   第八条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东: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提案权;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每年 月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人,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为:)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人,由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有关禁止投资情形的,应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需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八章 利润分配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九章 职工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三十五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七条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四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五)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二)、(三)、(四)、(五)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三)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四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一)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二)职工守则; (三)劳动工资制度; (四)职工奖惩制度; (五)职工福利制度; (六)财务制度; (七)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八)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十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十三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不包含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此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制定,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03-30 16:42:04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菲童牛宝 发表的提问:
请问一下,哪个文件规定服务行业是6的税率
你好!财税2016 36号文。你去看看
299楼
2023-03-30 16:11:04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点点 发表的提问:
小规模企业对行政单位的工会捐赠有何种法律依据?
你好;    这个  要看是什么方面捐赠。 是公益性捐赠是有文件的  可以税前扣除的  
300楼
2023-03-30 16:23:59
全部回复
点点:回复meizi老师 如果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有文件么
2023-03-30 16:37:30
meizi老师:回复点点 你好;  不符合就没有文件了。   要调增 处理的  
2023-03-30 17:03:47
点点:回复meizi老师 不是,我想问符合捐赠的政策么,有无捐赠的依据,不涉及报税问题
2023-03-30 17:15:56
meizi老师:回复点点 你好 ;        捐赠都要涉及报税的;         捐赠是走营业外支出会涉及所得税的     ;没有文件说不报税的  
2023-03-30 17: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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