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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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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舒适的盼望 发表的提问:
你好老师,1,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定义及区别 2,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定义及区分
  独立核算是与非独立核算是相对应的。   独立核算指的是一个部门自己单独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并且单独进行申报纳税;   非独立核算指的是自己不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由上一级单位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并由上一级单位合并申报纳税。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区别从定义就可以看出来,如下:   一、查账征收的定义:   1、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   2、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3、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二、核定征收的定义: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61楼
2022-12-26 17: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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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6w
引用 @ 奔奔 发表的提问: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平时做账有什么区别
你好,其实做账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所得税的申报不同
62楼
2022-12-27 16: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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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小草 发表的提问: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在税务上有什么区别?
问:我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注册公司时登记为有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两种形式,请问这两种形式在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方面有什么不同,分公司如何在当地报税? 答:第一个问题税务登记事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四)核算方式; 因此,不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注:三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规定,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因此,如果分支机构是按“三证合一”制度进行登记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就可。由于三证合一后,税务具体流程程序尚未出台明确文件规定,需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个问题分支机构如何在当地报税 贵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为跨省分支机构,都是租赁办公场地。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贵公司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办法。需要注意的是,分支机构在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分摊方法为三因素分配法,相关办法程序详看57号公告文件。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因此,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应税服务,营业税服务(不涉及建筑、不动产),增值税业务(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均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其中,对于营改增业务和增值税业务,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实务操作中,根据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办理税种认定,同时税务机关确定分支机构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取得应税收入均应在期满之日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没收入办理零申报。相应办理附加税费的申报。 分支机构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权利、许可证件,应按5元/件进行贴花。 分支机构对外签订合同,如合同属于应税凭证,应进行贴花。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应按如下规定进行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十八、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分支机构通常有工作人员,如财务、负责人等。分支机构向其工作人员支付工资时,属于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支机构需在当地地税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63楼
2022-12-27 16: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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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8w
引用 @ 时尚的大碗 发表的提问:
政府会计的职工薪酬核算和企业会计的职工薪酬核算的区别
职工薪酬核算基本相同,都是先计提工资,借: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等。政府会计有财政直接支付,所以支付工资时是贷:财政拨款收入。政府会计和企业的工资支付区别在于政府会计要做双分录,而企业只做单分录。
64楼
2022-12-27 17: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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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初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w
引用 @ 天天向上 发表的提问:
建筑劳务与派遣如何区别,又如何分别核算与计税?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劳务外包: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一种是你受雇于别人被派去工作,一种是别人把项目承包给你做。
65楼
2022-12-27 17: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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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3.98
解题: 0.11w
引用 @ 务实的月光 发表的提问:
主营业务与兼营业务税率不同,账务处理是不是分别核算?分别核算成本,分别计算税额?
当然分别核算划算啊
66楼
2022-12-28 17: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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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回复务实的月光谢谢各位老师
2022-12-28 17:24:43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小草 发表的提问: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在税务上有什么区别?
问:我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注册公司时登记为有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两种形式,请问这两种形式在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方面有什么不同,分公司如何在当地报税? 答:第一个问题税务登记事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四)核算方式; 因此,不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注:三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规定,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因此,如果分支机构是按“三证合一”制度进行登记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就可。由于三证合一后,税务具体流程程序尚未出台明确文件规定,需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个问题分支机构如何在当地报税 贵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为跨省分支机构,都是租赁办公场地。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贵公司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办法。需要注意的是,分支机构在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分摊方法为三因素分配法,相关办法程序详看57号公告文件。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因此,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应税服务,营业税服务(不涉及建筑、不动产),增值税业务(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均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其中,对于营改增业务和增值税业务,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实务操作中,根据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办理税种认定,同时税务机关确定分支机构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取得应税收入均应在期满之日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没收入办理零申报。相应办理附加税费的申报。 分支机构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权利、许可证件,应按5元/件进行贴花。 分支机构对外签订合同,如合同属于应税凭证,应进行贴花。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应按如下规定进行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十八、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分支机构通常有工作人员,如财务、负责人等。分支机构向其工作人员支付工资时,属于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支机构需在当地地税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67楼
2022-12-28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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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大力的金毛 发表的提问:
会计核算中,由于有了( )基本假设,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从而出现责权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您好,会计分期。
68楼
2022-12-28 17: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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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职称:计算机高级
4.91
解题: 1.28w
引用 @ 执着的宝贝 发表的提问:
主营业务与兼营业务税率不同,账务处理是不是分别核算?分别核算成本,分别计算税额?
分别核算,增值税方面如果不分别核算将从髙适用税率。
69楼
2023-01-02 09: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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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6w
引用 @ 努力的闲鱼 发表的提问:
建筑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与分总核算区别在哪?
你好 分公司独立核算,所得税根据分公司利润表数据填写申报。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所得税根据总机构分配结果申报 
70楼
2023-01-02 09: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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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1
解题: 0.74w
引用 @ 阿依舍 发表的提问:
加油站成本核算与普通企业有啥区别合理损耗记在哪里
看下商业企业
71楼
2023-01-02 09: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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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6w
引用 @ 赵娉~税务咨询师 发表的提问:
1、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2、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账务处理 3、作为代理行业,建议客户选用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1.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2.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应将账务数据并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汇总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3.区别主要在于税务。独立核算的可以独立建账,自己开发票;非独立核算的不用自己做账,总公司走账,收入与支出都需总公司支配。   1、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对分公司来说,税务征管方面有什么区别?——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也在本地缴纳。总公司要汇总缴纳,需要有相关批文。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不一定了,这要看具体业务内容来定。   2、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对分公司的资质是否有影响?——对分公司的资质没有影响。资质是建设局定的,与纳税无关。   如总公司是建安企业,分公司是否也可以按建安企业在当地缴纳3%的营业税?——纳税看的是应税收入的内容,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关系不大。建筑公司销售建材,也交增值税。   3、除上述2点外,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对分公司是否还有别的影响?——有。在当地纳税,容易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可能还会有可能申请当地的扶持资金。   税收要求是属地管理,尽量在当地纳税。   成立独立的分公司,有利于债务的区分,避免一损俱损。 所以建议用独立核算
72楼
2023-01-02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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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偶尔,小澎湃 发表的提问:
请问审核与核算有什么区别?审核是每一笔帐理清,核算是抽查吗?
你好,核算是做分录计算的意思,审核是检查的意思
73楼
2023-01-03 16: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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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核算 成本核算 业务核算
会计核算也称会计反映,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它主要是指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也就是会计工作中记账、算账、报账的总称。合理地组织会计核算形式是做好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对于保证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正确、及时地编制会计报表,满足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成本核算是指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成本核算通常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货币为计算单位。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成本预测和企业的经营决策等存在直接影响。进行成本核算,首先审核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看其已否发生,是否应当发生,已发生的是否应当计入产品成本,实现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其次对已发生的费用按照用途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成本管理提供真实的成本资料。 一个单位的经济核算工作由三个方面的内容组成,它们是:业务核算、统计核算、会计核算。 业务核算是指反映监督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一种方法,包括:产品验收记录、生产调度表、任务分派单、班组考勤记录表等。一句话,所谓的业务核算,就是指单位在开展自身业务活动时应当履行的各种手续,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原始记录。
74楼
2023-01-03 1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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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阿顶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17w
引用 @ zhou1987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会计核算中心存款与银行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公司的银行存款
75楼
2023-01-03 16: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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